第105章 王的审判
作者:盛夏读书   开局被米国炸飞,我成文娱活菩萨最新章节     
    终于,法庭再一次传唤了目击证人,各方也为之一振,这件旷日持久的案件终于要告一段落了。

    接下来只要证人把原先的说辞再说一遍,然后法官宣布采纳证据,一切就都结束了。

    但事情真会如此顺利吗?

    根据墨菲定律,你越是担心什么,什么就越会发生。

    回到现实就是,不出意外,意外来了。

    目击证人上庭后,并没有如二审时那样,站出来指控辛普森,而是选择当庭翻供,承认自己前面所说的一切都是诬陷。

    自己在案发的那天并没有看到辛普森行凶的画面,他所提供的照片也是案发后,伙同其他人在案发现场摆拍所得。

    其动机就是嫉妒辛普森能经常和他的女神妮可负距离接触。

    案发后其受到舆论误导,认定了辛普森是凶手,随后打起了人为制造证据,从而让辛普森受到惩罚的念头。

    目击证人的翻供也是将在场的众人震得不轻,尤其是控方,那表情活像见了鬼,反倒是辩方辛普森这边,似乎早有意料,借着控方证人的翻供,开始追着控方猛打,甚至反过来控告对方捏造证据,肆意践踏人权。

    就在控方百口莫辩之时,辩方律师抛出了最后的底牌,那就是指控负责本案的警官福克斯,其实是一名彻头彻尾的种族主义者!

    福克斯曾经在办案过程中,有过很多极为恶劣的种族歧视言论:

    比如他曾经扬言,如果他在街上看见一个黑人男性和一位白人女性同坐在一辆车里,他会拉响警笛,勒令停车。假如没有勒令停车的理由,他也会凭空捏造。

    再比如他也曾狂言,希望把全城所有的“黑鬼”聚成一堆,一把火烧死或用炸弹炸死。

    这些极端言论无疑证明福克斯在面对辛普森这名黑人富商时,极有可能先入为主,从而在找不到证据的情况下,直接伪造证据。

    因此,辩方要求法庭将所有涉及福克斯警官的证据和证言,统统不予采纳。

    这一张种族歧视牌可谓是绝杀,虽然福克斯警官当庭否认了这些指控,但在辩方律师准备好的海量证据面前,一切狡辩都显得微不足道。

    在最后的总结陈词中,辩方律师指出:

    “福克斯是一个拥护种族灭绝政策的种族主义者、一个作伪证的家伙,是联合王国最令人可怕的恶梦和魔鬼的化身!”

    在联合王国的司法体系中,证据的可信度是打赢官司的关键性因素之一,在目击证人当庭翻供以及福克斯的证词被判失去法律效应后,检方的失败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了。

    联合王国时间,上午十一点。

    在将近两亿民众的见证下,这场发生在王国最高法院的“世纪审判”终于落下帷幕。

    辛普森最终被大法官和陪审团宣布无罪!

    bqc的解说嘉宾们还在就控辩双方的这轮法庭博弈,作出专业性解释,对辩方这种打“种族牌”的诉讼策略嗤之以鼻、痛加抨击。

    但为时已晚,电视机、电台以及电脑前的观众们早已沸反盈天。

    如果说之前两次的审判失利还能归咎于辛普森能量过大,与司法界有肮脏的利益交换,那么这次终审的判决,无疑扯下了西方司法界最后的遮羞布,辛普森一方几乎是用戏剧的方式将整个司法界玩弄于股掌之中,最后还狠狠的抽了民众一个耳光。

    直播嘉宾们还在喋喋不休,庭审现场的辛普森早已穿戴好绅士服,拄着绅士手杖向庭审现场的人们弯腰示意。

    表面上显得风度翩翩,但嘴角按捺不住的笑意,将他此刻的得意暴露无遗。

    就在现场的人们准备有序离场,大法官也收拾好文件,起身准备离席的时候,现场却突然响起一阵钟声,瞬间吸引了在场人员的注意。

    “咚!咚!咚!……”

    钟声缓慢而坚定。

    众人循着声音的方向望去,钟声居然源自高居审判席上方的女王席位,发出声响的正是女王面前,一口造型古朴的座钟。

    台下的绝大部分观众此刻都是一头雾水,但审判席上坐着的大法官却早已面色大变,一副见了鬼的样子。

    这时,控方一名头发花白的资深检察官,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一样,喃喃自语道:

    “这……这是王的审判?”

    这里的“王的审判”当然不是指国王\/女王作出的审判,而是单纯的名字,或者说代号。

    其指代的正是女王面前,此刻正在发出声响的座钟。

    是的,这口座钟的名字就叫【王的审判】。

    说起这口钟的历史,那就要追溯到联合王国刚建立的时候,开国大帝亚瑟王铸造了这口座钟,悬于皇家裁决院之中,每当亚瑟王作出最终判决,都会伴随着钟声响起。

    这便是【王的审判】之由来。

    而后两百余年过去,自新大陆被发现后,联合王国进入大航海时代,资本的兴起,科技的创新,伴随着坚船利炮的不断殖民开拓,联合王国的足迹遍布蓝星,又称日不落帝国。

    工业革命的兴起,导致越来越多的民众脱离蒙昧,开始独立思考,封建制的弊端自然显露无疑,时任女王的维多利亚一世高瞻远瞩,主动发起改革,将联合王国从封建制转向了君主立宪制。

    至此,君权与相权分离,司法界则是三权分立,君主高居王宫,只行使监督权,不再掌管具体事务。

    而这座【王的审判】,也从当时的皇家裁决院,搬到了现在的最高法院,放置在大法官审判席上方的监督席上。

    当然,宪法也赋予了君主在监督司法过程中,如果对大法官的审判结果不认同,便可以敲响座钟,行使王的审判权。

    不过,宪法中虽然有这么一条,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随着君权的逐渐式微,这座连维多利亚女王都没敲响过的座钟,自然也就再没机会发声,以至于几百年过去了,人们都快遗忘了。

    原来,王……也是有审判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