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元莫3
作者:万物皆宜   综影视:有亿点甜最新章节     
    初冉漫不经心道:“夫子讲的我都会了,一点意思都没有。”

    于得水:“全、全都会了?”

    初冉点头,“阿爷,我能不能不上学堂了,夫子讲的我以前跟哥哥一起去学堂的时候都学过了,没什么挑战性。”

    于得水当然不可能同意初冉不去学堂。

    先不说学不学的,初冉还小,他每天要去四方馆点卯,哪儿能放心初冉一个人在家。

    初冉从会跑会跳起就不需要奶娘照顾了,每天跟着元莫去学堂,元莫也爱带她一起,把她照顾得很好,加上初冉也不喜欢有个人一直跟着她,于得水便给奶娘找了个更好的主家,家里没再请人。

    本想着,元莫上了少年班,不便再带着初冉一起,初冉也到年纪了,送去学堂刚刚好,于得水不用担心白日里家里无人照看她。

    可眼下这情况——唉!

    于得水思来想去,不如还是让初冉先跟元莫一起。

    左右不过是一个六岁的小女娃,暂时先送去少年班,大不了他想办法攒攒钱,争取早点给初冉请个私塾先生回来,在家上课,再请个婆子照顾她的饮食起居。

    想着,于得水便跟初冉和元莫商量,看他们愿不愿意。

    元莫:“没问题,我一定会照顾好妹妹。”

    初冉:“我也没问题!”

    于得水松了口气。

    初冉愿意学就行,就怕她会不思进取,这可不行。

    再宠孩子于得水也不会允许初冉小小年纪就只顾玩乐享受不学好。

    于得水:“好,那就这么定了。”

    初冉和元莫对视一眼,大小手碰在一起击了个掌:“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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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冉平日喜欢每天在家捣鼓点胭脂啊,珠宝设计什么的。

    这些可都是能挣大钱的“商机”!

    于得水作为四方馆馆主,俸禄自然不差,只是这就好比现代公务员,职务越高、级别越高,薪资水平才能更高。

    四方馆馆主一职,说高不高说低不低的,看似权力很大,实则处处受限看人脸色。

    说白了,赚的都是辛苦钱,饿不死,却也没什么富贵的钱途。

    于得水养着两个并非自己亲生的孩子,给他们力所能及内最好的吃穿用度,至今没有娶妻。

    通俗点说就是,没有人愿意嫁给带着两个拖油瓶,还没什么钱的男人。

    再过几年,于得水就老了,到时就更难娶妻了。

    初冉等不到长大再赚钱,可她又太小了,没有什么让她赚钱的机会,她不得不自己创造机会。

    她的第一个目标是:元莫所在的少年班。

    什么课上睡觉啊,玩儿啊,不完成课业啊,都只是初冉计划中的一部分。

    她要是直接说自己要跟元莫一起去上学,于得水肯定不让。

    七岁男女不同席、不共食。

    大雍虽并没有封建到如此地步,男女却也是分开就学的。

    而且女子十岁以后便没有设立专门的学堂,有条件的,大多在家里请私塾先生上课。

    初冉与元莫相差了五岁,还小的时候能跟元莫同进同出同吃同住,可如今已将满七岁,想要在同一间课室学习不太可能。

    除非——于得水去走走关系,让书院破个例。

    初冉和元莫都商量好了,兄妹齐心,一起赚钱孝敬于得水。

    于得水若是想娶个媳妇回来呢,这钱就是他娶妻的聘礼。

    他们兄妹俩能自食其力,自己照顾自己,绝不给于得水添麻烦。

    于得水若是没有想成家的意思,这钱就留给他养老。

    总之,无论如何,都是他们的一片孝心。

    当然,初冉更远大的目标还是赚更多的钱,无论何时何地,有钱才是王道。

    这为何非要去少年班挣第一桶金呢,原因很简单。

    初冉这个年纪能接触到的都是几岁的孩子,没有消费能力。

    元莫就不一样了。

    他能接触到的都是十几岁的少年,有母亲、姐妹、心上人。

    前者不说,男人嘛,对心爱之人往往出手阔绰,只为博佳人一笑。

    但如果只是元莫去与他们做这笔生意,大方的可能捧捧场,想要挣大钱,难。

    要是初冉跟元莫一起,那可就不一样了。

    元莫有多疼爱自己的妹妹,书院众人皆知,甚至与元莫年龄相仿的少年大多都见过初冉,并且很喜欢初冉。

    初冉跟元莫一起上学的那几年,在书院里就是一个团宠,谁见了都得夸一句:“元莫,你妹妹好可爱!”

    元莫每每都为有初冉这个妹妹感到骄傲。

    不过,要是有人妄想在初冉面前出风头,亦或是想夺走初冉的注意力,元莫是不肯的。

    他不允许任何人替代他在初冉心里的地位。

    他在初冉心里必须是第一位,就连于得水都只能排第二!

    因此,元莫得了个“宠妹狂魔”的称号。

    他们身边也不全是善意。

    人人皆知他们只是于得水收养的孩子,父母双亡。

    有说他们是扫把星,克死了自己亲生父母的,

    也有说他们是拖油瓶,害于得水娶不到老婆的,

    还有更难听的,说初冉就是于得水抱回来给元莫的童养媳。

    元莫为此没少和人打架。

    初冉不像元莫那么傻,为了维护她,维护于得水,被人打得鼻青脸肿。

    自己受伤不说,还让于得水担心,有些人家世太过强硬,于得水得罪不得,夹在中间难做。

    想替孩子们出头,却不得已受制于人,既愧疚又伤心,愈发心疼他们。

    初冉善于借刀杀人。

    有权有势的人大把,何愁自己出手。

    谁说他们坏话,初冉就带着元莫跟那人的死对头处好关系,不用他们出手,自有人替他们收拾那些嘴欠的人。

    久而久之,不管是明面上还是私底下,都没人敢再随意议论初冉和元莫。

    要是不留神被他们兄妹俩或者与他们兄妹俩交好的人听到,可没那么简单能善了。

    过去几年因这些事积累了不少人脉,正是初冉和元莫的第一批目标。

    初冉所制的东西都是市面上没有的,真材实料的,半点不掺假。

    物以稀为贵,加上初冉这个行走的“模特”,不愁没有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