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初恋红豆冰
作者:钻石敲门   爱如繁星梦若璃最新章节     
    “还记得红豆冰的味道吗?赤道国家炎热的下午,吃进口里的红豆冰,冰凉清甜,甚至把嘴巴冻得有点疼,但是来不及再继续感受,它却已融化了;还记得初恋的滋味吗?甜蜜却又苦涩,把心刺疼了,像红豆冰一样,还来不及再感受,就已经融化了,只能在记忆里留下那味道和深刻的刺痛。”

    夜色如丝滑的玄色丝绸,绕着身周静静流转。刨冰车子上的电灯散出金色的光芒。净璃捧着大碗的红豆刨冰,舀了一大口在嘴里,感受软软的冰在绵绵的红豆之间一点点融化的味道,满足地闭上了眼睛。

    韩赓换掉了店面的工装,换上了简单的poLo恤,翠绿的,左胸口有大大的马标;配牙白的长裤,坐在昏黄的灯光里,很是标致。他望着净璃,忍不住微笑,“女诗人,了不起。”

    净璃笑起来,睁开眼睛,眸子在灯光下闪闪,“这是《初恋红豆冰》里的啦。阿牛做的,女主角是李心洁;梁静茹、品冠、曹格都有出演的。”

    韩赓笑着摇头,“文艺片?”

    “嗯。”净璃点头,“同档期撞的是《山楂树之恋》。阿牛自然比不过张导的功力,但是阿牛的诚意要超过张导。同样的青春片,阿牛的故事酸中带甜,有很扎实的生活气息;张导的匠气过浓。”

    “净璃,要不要再加一勺冰?”摊主是位阿姨,约有四十多岁的年纪。皮肤保养得很好,看上去有别于一般的摊贩。

    “谢谢!”净璃叼着塑料勺子,将自己的碗举过去。摊主非常大方,大碗红豆刨冰不过5块钱,还会给免费加冰和红豆,全无市侩气。

    “说起初恋……净璃,你初恋过没?”男生对冰和甜品的兴趣都比不过女生的吧,所以韩赓面前的一大碗就只动了几口,便放在空气里开始自然融化。

    净璃皱了皱鼻子,“当然有!我还在图画本上,照着芭比娃娃的裙子,给自己设计过婚纱。”

    “哇。”韩赓笑开,“真遗憾。还以为你没谈恋爱……原本我以为自己还有机会告白的。你男朋友他,你们两个还在交往中?”

    气氛有些沉重,净璃赶紧笑着错开话题,“店长咱们店这两天的业绩都很好吧?老板这样用心,一定会收到回报。”

    韩赓点头,“是很棒。老板只是有些可惜,栀子同心被卖掉了。那双鞋子是手工制作,老板没来得及做第二双,却没想到第一天就卖掉了。”

    净璃暗自吐了下舌,“老板那边一定留下之前的图样和资料,所以一定可以再做出来的。”

    韩赓静静望净璃,“听同事说起,那位买了鞋子的顾客,很像是青花和月的十二少。”

    “哦?是吗?”净璃庆幸自己是学表演的,可以没慌掉,“那真是好可惜,错过了请他签名的机会。”

    韩赓挑了挑眉,“只是不知道那个人为什么叫十二少。”

    “艺名吧。”净璃有点心虚,“许多艺人的真名从来不被人知晓,艺名慢慢就代替了原名。”

    “这四个人身份都很神秘,从来不回答传媒对他们身份背景的刺探。”韩赓眨眼,“据说有可能是四位红门公子出来玩票。不过他们越神秘,那些小女生就会越着迷。”

    “哦,是么。”净璃只是低头喝掉自己塑料碗里融掉了的冰水。甜甜凉凉,隐秘地落在了心底。

    拒绝了韩赓送她回学校的好意,净璃抱着手袋坐在末班公车上。喜欢德芙巧克力关于末班公车的一辑广告创意,于是她也都会在每次要独自坐末班公车的时候,在手袋里放两块巧克力。

    车子里静静的,一共只有三位乘客。街上的灯光都落进来,栖息在净璃的肩头。巧克力在舌尖融化开,苦涩带甜的味道沿着舌尖游走。净璃的神思不由得被拉远。

    如同韩赓一样,外界对青爵的好奇心集中地体现在他的称呼上。可是他从来就不解释。

    也有看过《胭脂扣》的,知道张国荣在《胭脂扣》中所饰演的世家公子就叫十二少。叫十二,并非是排行十二。实则那位十二少该是行二,可是大家族担心人丁单薄不好养活,便前头加了个“十”;这样看着人丁兴旺些,又能骗过那些索命的鬼差去。于是大家就也释然,更印证了青爵是名门的出身。

    也有的以为是源于刘德华的《庙街十二少》,华仔在里头扮演的古惑仔风靡一时。他们便以为这说明青爵是出身黑道世家的。

    众说纷纭,青爵却从来都没出来解释过一句。可是每一回听见有人问,净璃便不由得回想起幼时。那时候她刚学会写字,每天放学后都会趴在樱花树下的石桌上,一笔一划地将每个字都写得好不认真。

    那时候恨不得将身边每个字都写会了,写了自己的名字,又写妈的;最终还是偷偷开始写青爵的名字。“爵”太难了,她便只小心翼翼写“青”。一边写一边又要防备着,别让他看见。

    以他的性子,如果知道她偷着写他的名字,不爆炸了才怪。可是写字却又非是一件需要全神贯注的事,于是她写着写着便放松了对周遭的防备。

    冷不防耳畔就是一声,“难看死了!”

    净璃吓得一哆嗦,正在写的“青”字只写好了上边一半,铅笔尖便断了。她怯生生地回头望他,不知道如何是好。

    那年已经上了小学四年级的青爵轻蔑地弯了弯唇角,“笨蛋,笔顺都错了!你那写的不是青,你写的是‘十二’!”

    从那以后,青爵每回写名字,都不忘了趁机讥讽她一下,故意也学着她当年的笔顺给写成“十二”。再后来,十七岁的他骤然成为少年偶像,需要酷一点的签名,他便直接将十二写下去……

    因为她的稚拙,傅青爵意外地变成了十二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