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方毅死了
作者:如风解意   重生末世之我哥是反派最新章节     
    队伍临出发前,姜馨月才从楼上娉婷袅袅地走下来,她穿着一身白色及膝长裙,留着浅棕色波浪卷发,皮肤白皙透亮,一下楼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方毅眼里划过惊艳,走上前将人带进怀里,手指轻揉了揉她的头发,“不愧是我的女人,真漂亮。”

    姜馨月娇嗔地瞪了他一眼,“我哪天不漂亮?”

    陆狸看着两人,眼里难掩嫌弃,“别浪费时间了,快走。”

    姜馨月被他吼的一愣,转头看向他,一双眼楚楚可怜,“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耽误时间的。”

    陆狸却是看也没看她,直接掉头就走。

    该死的直男。

    姜馨月咬了咬牙,委屈地靠在方毅身上,“方毅,你朋友也太没礼貌了。”

    方毅揽着她的腰轻笑,“是挺没礼貌,以后别理他了。”

    姜馨月嗯了声,又在他怀里腻歪了会,两人才牵着手走出别墅。

    就在两人即将上车之际,耳畔忽然响起了枪声。

    方毅来不及多想,整个人扑到了姜馨月的身上。

    而那些枪支似乎对准了两人,子弹频发,没有一丝犹豫。

    就在半小时前,几个女人跪在地上恳求姜馨月帮帮她们,可她只是轻蔑地扫了她们一眼,而后优越感十足地笑了起来。

    “抱歉,我跟你们不一样,也没法帮到你们,你们还是自求多福吧。”

    几个女人求救无果,意识到自己时日无多,纷纷起了杀心。

    当初为了寻求庇护,她们不得不出卖身体,曲意迎合。

    可这些人占够了便宜,却想抛下她们一走了之。

    方毅觉得女人累赘,不肯带她们一起走,却要带着那个娇气十足的女人。

    还真是双标啊。

    这两人,就该一起去死。

    几个女人拿着枪猛烈射击,心里觉得畅快极了,既然活不下去了,那就拉两个垫背。

    陆狸是看到几个女人跟在他们身后的,可他没料到,几人手里都拿着手枪。

    在躲进车里后,他意识到几人射击的目标只有方毅和姜馨月两人。

    方毅中了五六枪,却将怀里的女人保护得很好,他很快倒在血泊中,一双漆黑的眼仍死死望着姜馨月,像是舍不得她。

    开枪的几个女人已经被解决了,陆狸从车里走出来,让人在院子里挖两个坑,一个给方毅,另一个给几个女人。

    姜馨月哭哭啼啼的,却不敢靠近方毅。

    就连为他下葬,也是躲得远远的,一副怕被鬼缠上的模样。

    陆狸冷冷瞧她一眼,既然方毅死了,那他也没必要带着这个累赘了。

    “陆哥,我们还去北城吗?”

    方毅死了,陆狸便成了这支队伍的老大,他淡淡勾起唇,“去,这里已经不安全了,我们尽快出发。”

    掩埋了几具尸体,一群人陆续往外走,姜馨月跟在陆狸身后,见他上了车,也准备跟着上车,可她刚弯下腰,就被一只枪抵住了脑袋。

    “不想死的话,滚远点。”

    陆狸眸色很冷,眼中有杀意涌现。

    他可不像方毅那般怜香惜玉,除了林思瑶,其他女人在他眼里和男人没有区别。

    姜馨月惊慌地退后两步,眼泪如断线的珠子般落下,模样可怜极了,“陆狸,方毅刚为了救我而死,你要是他兄弟,就该带着我一起离开,这也是他的遗愿。”

    陆狸懒得看她表演,直接关上车门,命令司机开车。

    “陆狸,你等等,我知道很多关于丧尸的事,我可以告诉你...”

    姜馨月话还没说完,就见七辆车绝尘而去,没有片刻停留。

    她不应该是女主吗?为什么没有主角光环?

    姜馨月有些迷茫地站在原地。

    她是前天晚上刚穿来这个世界的,名字和姜馨月一样,只是相貌略差了些。

    而这个世界是她看过的一本漫画书,男主角是周予初。

    至于女主,书里并没有安排。

    所以姜馨月觉得,她穿过来就是来当女主的。

    在原本的故事里,姜馨月被方毅绑回别墅,宁死不屈,最终撞墙死了。

    而方毅是书里出场不多的角色,在姜馨月死后没多久也死在了丧尸潮里。

    穿来的姜馨月见他长得不错,便起了色心,直接将人睡了,反正他命不长,阻碍不了自己和男主的感情线。

    可她没想到方毅会死在这个时间点,而自己则被陆狸狠心丢下。

    姜馨月攥紧了拳头,思绪慢慢平静下来,就算没有陆狸他们,她自己也可以开车前往北城,说不定路上就会遇到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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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念回归后,他们这支队伍又变得热闹起来,晚上在郊区的小平房住下,温斯羽大半夜下厨做了顿丰盛的海鲜大餐,并邀请宁屿他们过来一起用餐。

    “谢谢大家这两天的帮忙,以后你们有需要,尽管开口。”

    温斯羽站起身来,郑重朝众人表达了感谢。

    宁屿嘴里叼着烟,笑着冲他点了点头。

    其实他们也没帮上什么忙,最后还是温念自己回来的,这小姑娘机灵着呢,可不是只会依赖别人的傻白甜。

    季野坐在离温念不远不近的位置,略显惆怅地盯着她,要不是宁屿不让自己参与营救,他也能去温念面前邀个功了。

    这个该死的老古板,一点也不懂得变通。

    林子霄觉得这种场合必须喝一杯,他让温念取出啤酒和玻璃杯,然后倒了十三杯酒,分别递给众人。

    “我们能在这里遇到都是缘分,正所谓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忧愁明日愁,来,我们干一杯。”

    林子霄说完敬酒辞,一群人热热闹闹地举起了杯子,温念不能喝酒,便倒了杯饮料代替。

    一群人相谈甚欢,聚到后半夜才散了场,他们这次走得匆忙,又是在半夜找住所,因此居住条件有些简陋,只有两间砖瓦房可以住人,另外一间房是杂物间。

    温斯羽让温念住在那间还算干净敞亮的房间里,他们三人则在另外一间小房子凑合。

    他们需要轮流起来守夜,睡一间房也没什么。

    隔天上午,温斯羽借用院子里的灶台,简单炒了两个菜,又煮了一锅清汤面。

    林子霄吃着面条,眼里都是满足的笑。

    这两天他就没吃过一顿热乎饭,温念不在,温斯羽完全没心思下厨,而他们的物资也不在身边,只能找宁屿他们借一些。

    那些肉罐头和饼干,比起温斯羽做的菜,简直差远了。

    温念也在心里对比这两天的伙食,虽然陆狸做的清汤面味道还不错,但比起哥哥还是差了些。

    温念吃得心满意足,放下筷子说,“我看到这附近有菜地,我们等会去摘菜吧,最好全部摘完。”

    接下来一整年都不会有人种菜,他们得提前多存点。

    周予初赞同地点头,“现在正是秋收的季节,我们可以多储存一些。”

    林子霄看了眼温斯羽,提议道,“我们要不要叫上宁屿他们,人多干活也快。”

    温斯羽淡淡嗯了声,从椅子上站起身来,“我去找他们,你们先收拾一下,等会一起走。”

    林子霄最后吃完饭,蹲在院子里的水池边洗了碗,周予初和温念也没闲着,将院子里种的菜全部摘完放进了空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