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春彩
作者:治愈系的斗啊   西南往事:三十年江湖风云最新章节     
    春彩,这个女人曾短暂的在南城江湖上显露过名声。

    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是在追杀老黄那次,他当时说了很多话。

    其中有句就是春彩没穿衣服怎么怎么滴。

    第一次见到她,则是在小波兴致上头那晚,带着我们去嫖。

    那天晚上,我们一个都没去嫖。

    从喝酒的地方走到这菜市场来,差不多有半个小时的路程。

    风一吹,酒已经醒得差不多了。

    菜市场这鬼地方,是六七手下的李冬,和老黄的地头。

    这两个人现在恨不得我死,我就是个日天,也不可能在他们地头还有胆子安稳的去嫖。

    这不是有没有胆子的问题,是有没有脑子的问题。

    酒劲下去后,大宝跟我差不多是一样的心态。

    小波则是更害怕,他是清楚知道自己哥哥现在不光惹了六七和李林,更是惹了王大祥这个很多年没动弹的老流氓。

    至于小达,他完全是神仙做多了,对于这方面没有太大需求。

    按照他的话来说,不用那么麻烦,做神仙的时候身体会自然有生理高潮。

    酒醒后,大宝轻轻咳一声,“我瞌睡有点来了,老癫,要不我们回去睡觉吧。”

    我毛骨悚然。

    “大宝,我日你仙人你好好说话,什么叫我们回去睡觉,老子屁股都夹起来了。”

    大宝哈哈大笑,我也打算继续打岔玩笑几句后回去。

    没想到一向稳重事不多的文闯突然说道。

    “都走到这儿来了,我们去吃个夜宵吧。”

    小波脸上闪过一丝不愉,大宝和其他人乃至是文闯都没察觉到。

    只有我看到了。

    “对啊,我说也是,走,我们去春彩那儿,那妇人安逸,上不了手看几眼也安逸。”

    说这话的是大宝,他赞成了文闯这个提议。

    小波神情很快恢复自然,嘟囔道,“真的是,一个小寡妇而已,你们一天天能不能有点出息。”

    当时只有我和小达不知道这个春彩是何方神圣。

    大宝带路,我和文闯默契落在最后面。

    自从那晚他跟我谈了那些,在车上梁博文问我为什么没有早开枪,我敷衍过去后。

    我和他的关系越来越好。

    在和文闯交谈中,我才知道这春彩是个能人。

    她自然不是各种演义中,长袖善舞,以一个女子身压住众多黑社会的大姐。

    各行各业都有女性精英。

    唯独黑道上,叫得出名的女人要么因为自己娘家,要么因为自己夫家。

    春彩娘家是乡下农民,嫁到城里来还没几个月,自己丈夫就出意外去世。

    她之所以是个能人,是她当时垄断了菜市场那几层楼的餐饮。

    嫖客,赌徒,洗头妹,在里面看场讨生活的二流子,都不是会自己开火做饭的人。

    春彩也就成了这些人衣食父母中的食父母。

    为了服务好这些日夜颠倒,不分白天黑夜的人群,她居然装了一部电话。

    九十年代,一部电话起步邮电局就要七八千块,这个数目对当时绝大部分人家来说,都是一笔巨款。

    电报不仅还未退出历史舞台,甚至还是联系远方朋友亲戚的主力。

    能用上电话的真的少之又少。

    我听到这儿的时候,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

    “文闯,这个春彩真只是卖饭啊?”

    文闯愣了一下,“我还以为你要问她有多好看呢,我知道的就是她一天晚上都在做宵夜,往这菜市场送。”

    我摇了摇头,“这有点不对头啊,卖个饭还要配个电话,不晓得的还以为她开的是地委办公室呢。”

    (九十年代大部分市都不叫地级市,最高权力机构是中gong中央xxx省xxx地区委员会,一把手是地委书记,行政机构也不是现在的市政府,而是xxx地区行政公署,二把手行署专员挂地委副书记)

    “大哥他那么大个建材生意,都没说装部电话,这个春彩卖个宵夜还装上电话了,你不觉得可疑啊?”

    文闯往常都是带着淡笑的脸,听到我这样说,笑容不再,有些生气的说道。

    “老癫啊,你从那边那个路口左转,上去是小十字路口,走十字路口下边那边路,一直走,你就看到县公安了。”

    “你去,你和里面的人说你是来应聘的,不想做黑社会想做警察破案。”

    “你还可疑上了。”

    我知道,他是因为我说春彩可疑而感到不高兴。

    不过同样证明,我和他关系比其他人好。

    要是大宝这样说,文闯肯定不会这样挖苦他,因为关系没有到位,他懒得理。

    “你是不是喜欢这个春彩啊?”我笑着问文闯。

    文闯没有脸红,也没有回避这个问题,回答得十分坦然,“是,我喜欢她。”

    我呵呵一笑,“你是喜欢她还是单纯想睡她?”

    人常说学好三年,学坏三天,虽然不只是三天,但这两个多月以来,我越来越像二流子。

    一向比其他二流子更加粗鄙的文闯,听到我这句话,反而十分正经说道。

    “老癫,莫乱讲,我是真喜欢她。”

    听到这话,我心中莫名有些堵。

    我连春彩都没见过,自然不是因为我也喜欢春彩。

    只是想起了刚才文闯提议去春彩那儿吃宵夜时,小波脸上闪过的不高兴。

    当时我只是单纯的以为,小波是不喜欢讨厌这个春彩,没有往更深处想。

    结果恰恰相反,小波也喜欢春彩。

    我缺少小波和文闯乃至于绝大多数年轻人,应有的青春感悟。

    我到了三十岁才结婚,所以不理解小波当时的心情。

    小波很早就跟着他哥哥混社会,砍人,办人,跑路,平事这些都做过。

    唯独他没有好好的谈过恋爱,处过对象。

    他的喜欢,就跟许多情窦初开的少年一样。

    是幼稚而又极端,更甚可以说带着一点傻逼。

    他喜欢春彩,他的喜欢却有些让人难以接受。

    或许跟他高傲的性格有关,他越是喜欢一个人,就越要表现得不在意。

    甚至是故意欺负,贬低对方,处处表现得自己不在乎,想要特立独行的表露自己不在意,从而让对方主动对他感兴趣一样。

    注定他的喜欢,不如文闯这样的喜欢受人待见。

    我得知小波喜欢过春彩的时候,已经是很久之后。

    那时,千言万语最终只能化作一声叹息。

    年少时折磨得自己日日夜夜无法入睡的事,辗转反侧猜测对方心思的人,都如云如烟,飘渺难寻。

    回忆起来都带着一阵模糊。

    我们不会再年轻,也不会再有那时为一个女人辗转反侧的撕心裂肺。

    但不可否认,那时候的小波为了春彩和文闯之间,在心里进行过一场天人大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