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新的一年(3)
作者:治愈系的斗啊   西南往事:三十年江湖风云最新章节     
    老黄和我说,他要在乡下多待一段时间,但在离开南城后,他没有立马回老家。

    而是去了一趟沿溪镇。

    沿溪镇山多林密,导致耕地面积十分稀少。

    大家都还面朝黄土背朝天,在地里刨食吃时,这个镇是南城周边生活最艰难的镇。

    这一切的转变,出现在八九年。

    改变这个状况的人叫赵金辉,他原先是个乡村小学堂的教书先生,在家中排行第三。

    所以有人叫他赵三先生,也有人喜欢叫他愣虎。

    在八九年的时候,他从县林业局走关系,和政府一起在沿溪镇成立一个林厂。

    成为第一批带动人民发家致富的人,沿溪镇上大量居民生活条件得以改善。

    实际上三先生并不是个黑社会,或者说不是常人所理解的那种黑社会。

    只是在那个法治并不如今日这般完善的年代,做生意多少有些暴力手段。

    因为穷得没路走的人,什么都敢干。

    去偷,去抢,去骗都很正常。

    三先生的林场中,有一群人,拿着刀枪棍棒等物件,专门负责安全工作。

    给那些偷,抢木材的人一点威慑和教训。

    书面一点称之为保安,更贴合一点应该说是看场。

    其实看场这种角色,退出历史舞台并没有多久。

    直到2012年,我在湘省的一个沙场中,都见到过放着五连发这种土枪,养着一群社会青年守沙场的现象。

    老黄第一次被我追的时候,跑得直挺挺倒在南城街上,那天是被一个老头送去医院。

    救了一条命回来。

    老头姓白,是沿溪镇上的人,那天是去南城赶集。

    人是个复杂的动物,任何一个人都很难用一句话去盖棺定论。

    与我半生纠葛,做过朋友,当过敌人,彼此扶持过,又时常恨对方不死是心腹大患,生死大敌的老黄更加复杂。

    他日后所展现出来的冷血,让我一度以为他不是个人。

    但有些时候,他又表现得十分性情,甚至是死硬。

    在回去过年之前,他先是去了一趟沿溪,去白老头家里。

    那天跟老黄去的只有两个人,赵振和陈刚。

    混社会的人大多两面三刀,当面都是兄啊弟啊,背后指不定怎么整你。

    即便我很有诚意,在动六七手下的人时,给老黄打了招呼,老黄也担心在这个混乱的关口,我或者其他人对他动手。

    特别是之前,他可是实打实的对付过梁博文。

    所以那天他身上带了枪,王大祥借给他的五四手枪。

    白老头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女儿早些年嫁人嫁得并不好,生完孩子后更是时常被家暴。

    拉拉扯扯大半年,在今年年底离了婚,带着孩子住在娘家。

    白老头的儿子在沿溪镇三先生的林场上工,那时候没有按月拿工资这个说法。

    好像如今许多工地上,都是每个月拿生活费,年底才给结清一样。

    老黄去的时候是腊月二十九,还有一天就要过年,林场还没有发工资。

    白头儿子中午时候去要工资,下午老黄和白老头喝酒时,鼻青脸肿的回来。

    白老头问他他也不说话,就坐在自家门前的小板凳上哭。

    老黄放下酒杯,走过去递了一支烟。

    “怎么搞的哦,男子把汉家,哭个卵子啊。”

    事情的发展很老套,无非是我们这些没良心的黑社会,都曾做过的事情。

    拖欠劳苦大众的血汗钱。

    在我和三先生打交道那么多年中,三先生给我的感觉,并不像是这么没品的人。

    但盘子大手下什么人都有,三先生当时已经回家过年,在林场的是他小舅子。

    老黄带着自己的准小舅子去要钱时,三先生小舅子或许是没把老黄看在眼里,又或许是都是混社会的二流子,几句话没说对头,起了冲突。

    那天下午老黄动了枪,还将王大祥扯了出来。

    后来所有人都意外老黄娶了白老头女儿,带个男娃儿的妇人,因此还有了个皇太极的外号。

    只有我不是那么意外,因为在我的印象中,老黄是个有手腕有心机的人,在那种关头在三先生林场动枪,已经说明了很多。

    或者说预示了他和这家人的纠葛,不会止步于救命之恩。

    最后虽然没有人出事,但这无疑是在三先生脸上抽了一巴掌。

    在第二天清晨,也就是1990年的年三十,三辆七座小巴车和一辆吉普车,先是去了沿溪镇。

    近三十个年轻人从林场出来坐上车,直奔南城。

    按照我们那边过年的习俗,在年三十会很早吃晚饭,大部分都是在下午三点左右。

    吃完饭后才是放鞭炮,给祖先在家门口烧纸,打牌,聊天,守岁等活动。

    梁博文和小波他们一直在我宾馆中,已经说好一起过年。

    前面一天晚上,我和小波两个人喝了一顿酒,喝多了也就聊起许多事情。

    花生米都没有两个年轻人,自以为心酸的过往下酒。

    在南城菜市场跟放鞭炮一样响枪的时候,我还在睡梦中。

    迷迷糊糊间,我还以为一觉睡到下午,到了吃饭的时候,掀开被子准备起床时,我才意识到不对劲。

    天刚蒙蒙亮,外面一声接着一声的也不是鞭炮声。

    我胡乱套上一件军大衣,将那短管猎枪接在腋下,踩着鞋后跟就往外走。

    只要响枪,那就不是小事。

    除了皇叔他们还是在睡觉,等我下楼时,梁博文,马三,还有老林,刘宝等都已经站在楼下。

    见到我来,老林和刘宝跟我打了个招呼,“老板,好像是菜市场那边。”

    我这宾馆距离菜市场直线距离并不远,只是南城依托山体,各种道路粗综复杂。

    从那边到我这里来,七拐八扭估计要绕半小时。

    梁博文眼睛半眯,“是不是六七和王大祥两个没谈拢,直接动了枪?”

    外面涌进来的冷风,让我原本有些昏沉的脑子立马清醒。

    枪声很快就停了下来,过了十多分钟没有继续响起枪声,马三那干瘦的脸上闪过一丝犹豫。

    “要不我打听打听……”

    他话还没说完,几辆车冒着风雪停在我宾馆外面的马路上。

    一只黑洞洞的枪口,从窗上探出。

    ——砰!

    我昨天刚刚叫皇叔挂在大门上的红灯笼,被打了一枪。

    站在灯笼下面的我们,吓得差点跳起来。

    三辆车停在宾馆大门外,从上面走下来一个十分瘦小的男人。

    他这个体型和六七如出一辙,又矮又瘦,唯一不同的是,他鼻梁上戴着一副眼镜。

    在此之前,我并不认识三先生。

    我和他的第一次见面,就是在这1990年的年三十。

    他给我的见面礼是一颗子弹。

    我脚向后弯起,手指勾住鞋后跟将鞋子穿好,和梁博文对视一眼后,一同向外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