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越乱越好(3)
作者:没关系都是浮云   龙族:重生成为路明绯最新章节     
    “流浪儿们得聚在一起才能活,我们结成帮会,给自己起各种唯物的名字——是的,我其实不姓阿巴斯,我原本是流浪儿没有姓氏的,但是上学需要完整的姓名,我就用了我当年的绰号‘狮子’胡乱填了进去,就变成了阿卜杜拉·阿巴斯。

    “我们跟着那些带食物回家的女人后面,忽然冲上去把她们推到,抢了吃的就走。有的时候冬天路上结冰,那些腿脚不好的老女人摔倒了就再也爬不起来,可能是摔断了腿或者腰。我们就站得远远的,吃着从她们那里抢来的面包,指着她们大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做得是错的,毕竟如果没有这些面包,我们就得饿死,我们也想活着。

    “没有人会管我们,镇子上几乎没有警察,有也是为那些大老爷服务的,和我们无关。镇长一直说要凑钱找雇佣兵来,把镇子上打扫干净,要被打扫的垃圾就是我们。我们用石头砸碎了镇长家的窗户作为报复。

    “当然我们还是会怕雇佣兵的,孩子落在他们手里就要去当炮灰站在最前面。不过还好,雇佣兵一直都没有来,城外却贴出了广告,说无家可归的孩子可以去城外的某个地方落脚,有温暖的床铺和火炉。我们当时谁也不相信,觉得这可能是某些邪教组织吸引流浪儿的办法,你知道那里是中东,经常有极端教派制造什么人肉炸弹之类的惨案,他们很喜欢洗脑小孩子,因为小孩子最单纯。”

    李清洲感觉浑身都不太舒服,他大概是那种听不得人受苦的,简直无法理解为什么会有人把死亡想得那么稀松平常。

    “但是有一个冬天比平时更冷,难得地下了大雪,周围的路都被封死了。所有人都没有足够的物资,我们也越来越难弄到食物,有时候会连续饿上几天几夜。我忽然想到了那个广告,就想要去看看,反正饿也是饿死,被洗脑去当人肉炸弹也是死,但如果不去也许明天就会死。

    “镇子外面是山,山上长满了橡树,我去的那天正在下雪,深一脚浅一脚,走到最后雪甚至没过了膝盖...那真是很罕见的大学,我们那里明明没多少降水的。那地方没有路,也没有号码牌,我只能凭着广告上的地图摸索。走着走着我就迷路了,橡树林像是巨大的迷宫那样,我怎么都绕不出去....我还在雪地里看见了野兽的足迹,看起来像是狼群,当时吓坏了,觉得自己大概是走不出这片树林了。

    “我最后耗尽了所有的力气,我几天都没有吃饭了,身上只有一件薄外套,摔倒了就再也爬不起来,我以为我就要命丧于此。但是最后我没有死,我醒来的时候感觉有什么温热的东西贴着我的身体,湿乎乎地在我的脸上蹭来蹭去,我睁开眼睛,发现一条圣伯纳犬趴在我的身上,用它热气腾腾的舌头舔我的脸。

    “然后它咬着我的衣服,拖着我穿过树林,它停下来吠叫时,我看见一间种满了雪松树的西班牙式庭院,它被厚厚的白雪覆盖,烟囱里却冒着暖和的烟。直到今天我回想起来,都觉得那是一场奇幻的经历,那只叫伯纳德的老狗,一定是一个变化成狗的德鲁伊。”

    讲到这里,阿卜杜拉也拉开一罐饮料,李清洲知道故事要到高潮了,他很高兴阿卜杜拉终于要苦尽甘来,但一种诡异的不安却萦绕在心头,让他觉得只怕好景不长。

    那是一种非常,非常诡异地不安,以至于让他的心跳都变得沉闷了,好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握住、缓慢地挤压一样。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院长,他是个秃顶的老头子,裹着厚厚的睡袍从屋子里冲出来,看到我的时候显得很开心,说广告贴出去那么久,还是第一次有孩子来。他把我带回屋子里,让我用热水泡脚,给我吃热乎乎的糕饼。他没有人照顾,凡是都要自己动手,但他似乎很高兴招待我这个客人。他留我在他的别墅里住了一夜,那是我生平第一次躺在有条纹的棉布床单上,壁炉烧的火热,一切都像是一个梦一样美好。”

    提到那个被称为“院长”的老人时,可以看出阿卜杜拉对他感情很深,眼睛里闪烁着一种哀伤。

    “第二天早晨,他带我在庭院里散布,穿着有长拖尾的睡袍,就像拜火教的僧侣。他大概是太寂寞了,竟然给庭院里的每棵树都起了名字,一颗一颗地介绍。他带我堆雪人,又从书房拿来玻璃球给雪人当眼睛。我以前没有堆过雪人,觉得那很幼稚,但是老人很固执,说堆雪人是我这个年纪的孩子该做的,于是我就和他一起堆雪人了。

    “我在离开的时候,他问我愿不愿意邀请我的朋友们一起去他的别墅里住,他说他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很浪费,多几个孩子会热闹一些。于是我回到镇上,给我的兄弟们讲了老头子的别墅,有的人嘲笑我,有的人想去看看。最后我们一起去了,老头子招待我们在他的长桌上吃饭,晚餐有牛肉和我们没见过的芦笋。圣诞节快到了,虽然我们也并不信仰基督教,但他还是给我们送了礼物,我的礼物是一双很厚的羊毛袜。

    “就这样,我们八个孩子在老头子的别墅里住了下来,最大的十五六岁,有男有女,我在里面算小的。老头子给我们指派各种工作,春天是锄草和给松树剪枝,夏天是挖水渠和翻晒他的藏书,从秋天开始山里就很冷了,我们进山去捡树枝,把树枝烧成炭,冬天用来取暖。渐渐地,镇上的人把那栋老房子叫做孤儿院,我们也习惯了叫他院长,或者老头子。”

    “听上去像是苦尽甘来了...”诺诺说,但是很显然,她早就听出来阿卜杜拉话语中的悲伤,知道这样的好日子大概不长久了,也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变故。

    阿卜杜拉无奈地笑了笑,“是啊,我当时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这样的生活能永远继续下去,能吃饱穿暖,冬天不缺炭火,这在我当时看来已经是最大的幸福了,我别无所求。”

    “我承认,老头子脾气不是很好,如果我们什么事没做好他就会跳脚大骂,说他收留我们就该好好干活,干不好要让我们滚出他的房子,但是他从来没有赶走过我们,通常第二天一觉醒来,他就把昨天的不愉快忘记了。”

    “大概是因为我是第一个找到他的房子的孩子,所以老头子对我最好,他经常对所有人说,我是所有人当中最聪明的,说会给我一大笔钱供我上大学,有一年圣诞节的时候我许愿以后能组建自己的乐队,结果他就送了我一台架子鼓...然后其他的孩子就都不太高兴了,他们得到的远远没有我多,我想怨气应该就是这时候逐渐积累的。”

    “哦,我可以想象...偏心可是会酿成大祸的。”诺诺捂住了自己的嘴唇。

    “这肯定不一样啊,”李清洲说,“诺诺师姐我不是针对你或者怎么样,但是令尊是纯纯的畜生,连自己的孩子都拿来当工具,还培养起来互相内斗养蛊,收养阿卜杜拉师兄的老头能给这些孩子一口饭吃就已经很好了,他本来没有义务的!”

    他的心跳还在加快,这个故事开始逐渐让人感觉不安,但理论上也不应该这么紧张才对...

    阿卜杜拉·阿巴斯赞同地点点头,眼神中露出一丝愧疚,“是的,我至今也是这么想的,要是我那天没有偷看老头子的保险柜,没有把金条的事告诉我的好兄弟,我想不会出那种事的。”

    “我的一个兄弟见财起意——当然现在回想起来,也有可能是因为他急着要和那八个孩子中的一个女孩结婚还是怎么,当时那个女孩已经17岁了,很漂亮动人,喜欢她的男孩很多,有一段时间她经常夜不归宿,我当时还小,不懂男女之事——在一个夜晚,他邀请我们在一起,说我们不如偷了院长的金条逃走吧,有了钱外面的世界可有趣多了,难道一辈子待在山里陪一个老头子?”

    “我当时拒绝了,因为老头子对我那么好...我觉得他是把我当儿子养的,我曾经暗自下决心,要给他当儿子养老送终的,我怎么能抛下他不管?”

    “然后在那个晚上,我一生中最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李清洲下意识屏住呼吸,知道接下来一定大事不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