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一章 七擒孟获(98)
作者:高瞻非   马谡别传最新章节     
    当夜三更时分,狂风依然呼呼吹过,但雨已完全停止。

    诸葛亮金冠鹤氅,亲自到祭坛上祭拜,并安排董厥宣读祭文。

    祭文中,诸葛亮无非是强调蜀汉是天下正统,他作为汉朝丞相,将以匡扶汉室为己任,蛮族既然已经归顺大汉朝廷,就是朝廷的臣民,将享受同等的待遇,上天就应该眷顾他们,猖神也应该保佑他们,所有的罪责,诸葛亮愿意一力承担等等......

    董厥读完祭文,诸葛亮想起阵亡的将士,不由放声大哭,极其痛切,在场的蜀军将士,都被他感动得热泪盈眶。

    孟获等人,也被诸葛亮舍己为人的情怀感动,尽皆拜倒哭泣。

    上天似乎也感受到了诸葛亮的诚意,狂风的呼啸声逐渐减小,风力慢慢减弱,不再肆意地吹刮周围的树木花草。

    随之而来的,却又有零星的雨点滴落。

    于是,诸葛亮令左右侍卫,将祭坛上的祭物,全部丢弃于泸水之中。

    次日清晨,大营数千蜀军,都来到泸水南岸。

    天上的乌云已完全散去,天空变得湛蓝如洗,阳光毫无遮挡地照耀着大地。

    天空中还有数朵洁白的云朵,像一样飘浮着,给人一种清新、明朗的感觉。

    泸水一夜之间变得风静浪平!

    数千蜀兵安然渡过泸水,诸葛亮下令敲金击鼓,蜀军个个唱起凯旋之歌。

    孟获等人,因为蛮族归顺朝廷的很多细节还没有敲定,他们跟随诸葛亮的大军一起到了建宁郡。

    诸葛亮让吕凯先回永昌郡,等待朝廷旨意,然后再往云南郡就任太守职位。

    但在上任之前,吕凯还需要亲自带人去界定云南郡与越巂郡、永昌郡的边界。

    诸葛亮又把孟获等一众酋长叫到一起,吩咐马谡与他们商量,一起确定蛮王属下官职的任命及俸禄等。

    最主要的问题是蛮族的赋税数量、缴纳方式等,必须得到孟获的认可,并落实到各个部落的头上。

    诸葛亮在建宁郡又停留了几天,一方面等待马谡和孟获商量的结果,一方面是处理运到建宁的那些战利品。

    他把蛮族精良的装备,挑选了数千套,准备带回去装备北伐的军队。

    剩余的武器装备、粮草等战利品,诸葛亮平均分为六份,牂牁郡、永昌郡、建宁郡、越巂郡、兴古郡、云南郡各有一份。

    关于对待蛮族的政策,诸葛亮虽然已经有了框架,但还需要制定细节,然后上报朝廷批准才行。

    这件事,诸葛亮交给了马谡。

    马谡也是下了不少的功夫,以诸葛亮介绍的计划为纲要,细化总结了数万字的建议书,交给了诸葛亮。

    建议书虽然不乏对诸葛亮的歌功颂德,但马谡还是结合梦中世界的先进知识,在商业、手工业、农业等多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让诸葛亮也赞叹不已。

    第一条,是关于蛮族的赋税缴纳问题。

    蛮族的赋税,因为没有设置官府管理,马谡建议诸葛亮收取定税。

    赋税的数量,马谡提出按照新设的云南郡、兴古郡的总量的五到八成缴纳。

    第二条是关于蛮族官员的职务、数量以及俸禄等问题。

    马谡建议给孟获、杨锋、孟优、带来洞主等朝廷直接任命的官员,按照朝廷的统一标准发放俸禄。

    而孟获作为蛮王,有权任命的基层官员数量,也是按照云南郡、古兴郡基层官员数量的五到八成核定。

    孟获任命官员以后,向朝廷报备即可,这些官员的俸禄,按照朝廷同级官员标准的一半发放,而且是折算成南蛮地区最为短缺的粮食发放,另外一半则由蛮王孟获补足,因为蛮王也是要收取赋税的。

    孟获与各部落的酋长,与马谡一起核定好他们应该上交的赋税,折算成珍珠、金宝、丹漆药材、耕牛战马,以资军用。

    几天后,马谡与孟获等人核定好了赋税、官员数量以及俸禄等。

    诸葛亮亲自送他们离开,嘱咐他们其要勤政驭下,善抚居民,勿失农务,等待朝廷封赏的圣旨。

    孟获等人,都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官职和俸禄,也知道如何收取赋税,他们从心里对诸葛亮充满了感谢,哭哭啼啼地拜别了诸葛亮。

    朝廷如此厚待蛮族,孟获等人回去以后,大肆宣扬,让蛮族全体族人都感诸葛亮恩德。

    在孟获的主导下,蛮族很多地方,都给诸葛亮立生祠,四时享祭,都称呼诸葛亮为慈父。

    第三条是关于在蛮族地区驻军和征兵的问题。

    马谡盛赞诸葛亮不留兵驻守的高明!

    “不留兵、不运粮”的政策,不但大大节省了兵力,而且还避免了因留兵产生的诸多问题,缓和了因这次征战带来的与蛮族的矛盾。

    关于征兵的问题,诸葛亮本来想要多征收一些蛮族士兵,认为把可战之兵征走以后,可以减少蛮族内部一些不安定因素,当然也有让他们在北伐中当炮灰的想法。

    但马谡却提出了截然相反的想法!

    他认为,征收蛮族士卒,一定严格要求,数量不能过多,宁缺毋滥!

    不但对士兵的身体素质、武功等要求高,而且马谡要特别强调,要有严格的纪律性,作奸犯科的蛮兵,一律不能征收进入军队之中。

    马谡还提出,如果要让蛮兵踊跃参军,当兵的待遇一定要高,并制定如下一些细则:

    蛮兵进入蜀汉军队成为职业军人,他本人及供养的家庭人员基本生活物资由蜀汉政府提供,包括粮食、衣物、兵器等。

    只有蛮兵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无需为生计担忧,蛮兵士卒才能安心作战。

    在战争中立功的蛮族士卒,应该享受与蜀军将士同等丰厚的赏赐,诸如金钱、土地等。

    还要提高蛮兵士卒家人的地位,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

    马谡甚至提议,可以考虑在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方,建立专门的蛮族士卒家属生活的村镇,让他们成为蛮族人人羡慕的对象。

    这样一来,就算有人想要蛮族士卒作奸犯科、举兵造反都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