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雷普其人:关于砍人。
作者:徐行于野徐行野   蔚蓝档案:在下雷普,赤冕黑锋最新章节     
    在下雷普,二十三岁,性别男,爱好不是女。

    不过说到爱好……在下爱好不多,也就三个。

    砍人,做饭,耍宝。

    三者排名顺序……的确分先后。

    聊聊我最喜欢的砍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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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雷普,十二岁,现在正在家里。

    在下出生在城市边缘的阴影里。五岁丧父,十二岁丧母。

    什么?你说我现在就十二岁?

    你说的太对了!这就说明你这个人真的很欠砍!吃我一刀!

    话说回来,我现在的情况,在我们那里,应该可以算是个是个很标准的孤儿开局。

    我们这,在城市里的人看来,应该是很乱很乱的三不管的不法地带吧?

    所以,就像在我们这种地方呀。砍人,不应该被称之为什么比较特别的爱好,

    砍人这个行为应该是……一种比较符合大众取向的生存方式。

    俗话说的好,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我这个人呀,和很多人一样。

    对活着,很感兴趣。

    那怎么才能活下去呢?

    答案不就显而易见了!

    所以,砍人,是我迎合兴趣的一种最廉价,最简便,最直接,也是最受兴趣同好者的大众追捧的一种非常nice的方式。

    但是………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砍人这个东西,它的确是很大众的。

    这就说明,几乎每个人都会砍人。

    但是我们要注意的是:砍人,或者是被砍,都是会死的。

    这就使我迎合自己的兴趣的难度,直线飙升了。

    如果说在我们这,每个人手中平均有一条人命。

    那么这就可以代表着,已经有我们这儿这么多个人,已经被我们这儿这么多个人砍死了。

    那如果每个人手中平均有两条人命呢?

    那这就可以代表着,已经有两倍的我们这儿这么多个人,已经被我们这儿这么多个人砍死了。

    那如果每个人手中平均有三条人命呢?

    那这就可以代表着已经有三倍的………算了,这个绕嘴皮子的话题还是跳过吧。

    总而言之,总而言之。

    如果想要砍人,而且还想要不被砍,这是很有难度的。

    因为我们这里每个人的手中平均下来,大抵不止三条人命。

    另外,无论是从力量上来看,还是从技巧上来看,砍人是个技术活。

    如果一个事情是技术活,就需要去学习。

    如果一个事情需要学习,那就需要有天赋和努力。

    好巧不巧,我这个人不仅肯付出努力,而且还很有天赋!

    就像现在,我初步的展露了自己的天赋。

    至于我凭什么说我有天赋…………

    你看。

    我那亲妈死不瞑目的倒在了地上,她的舌头伸出来耷拉着,嘴角还留着几滴象征着饥饿的涎水。

    啊啊,是的,她确实想吃了我。

    啊啊,是的,我确实是砍了他。

    但是很可惜,我这个人很有天赋,而且还偷偷付诸过努力。家门口的那棵面目全非的大柳树墩子就是我的杰作。

    而且,不知为何,今天我成功铲除了我人生中第一个追求活着的兴趣的阻碍了之后………

    我再去拿我自制的那把简陋的小刀,就像平常一样,砍向了那个大柳树墩子。

    结果,那墩子裂了。

    哦,悲悲。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那墩子在今天的确是救了我的命。如果没有平时在它身上刻苦的努力,我斩不出那么完美的一刀。

    谢谢你!我最亲爱的墩子!

    再见了!我最亲爱的墩子!

    m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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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啊,还有一件事差点忘了。

    复活吧!刚刚问我问题的那个蠢货!

    什么?你说人死不能复生?

    那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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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拜别墩子,离家出走,甚至可以说是净身出户的时候,直接就遇上了困难。

    emmmmmm…………

    用现在的话怎么说来着?

    就业困难!

    没错!12岁的我在短短的三天内,迎来了我人生中第二道考验!

    我,雷普,12岁。

    年纪轻轻,没有工作。

    没有工作,就没有钱赚。

    没有钱赚,就吃不了饭。

    吃不了饭,就会被饿死。

    所以当时我就想,我得去找个工作。

    所以当时我就去找工作了。

    我第一个面试地点,是在一个很有名很有名的黑帮经营的大工厂里。

    听说在这里的工厂工作,只要能干活,就有饭吃。

    我想去面试一个学徒工。

    这个黑帮可是赫赫有名啊!可谓是江湖大帮了。

    当时一来到那地方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来对地方了。

    这里人多,人才也特别多。

    在一大伙会砍人的人才的保护下,我可以顺利的迎合自己的兴趣!

    不用砍人也能活着的时代,来临了!

    我顿感前途光明!

    顺利的迈出第二步吧!雷普!

    你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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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很可惜,非常可惜。

    虽然我自己确实是来对地方了………

    但是来到这个地方的我,我存在的本身明显就是一个很显眼的错误。

    “哈!哪里滚来的小屁孩?哪来的,滚回哪去!”

    然后……我被打上了小屁孩的标签,顺其自然的就被赶跑了。

    我是万万想不到啊!

    三天前无伤度过第一次难关的我,在三天后,居然在第二个难关,碰了一鼻子血。

    我很生气,我很愤怒。

    现在的我太想砍人了!

    但是……看着那帮凶神恶煞的帮派成员。

    我收起了我的刀。

    现在砍人,有悖于我活着的兴趣!

    绝对不是我怂了!

    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走了!

    于是,我离开了我人生中的第一个伤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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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我在你的眼中,看到了如鹰眼般的锋锐!”

    “孩子!叔叔我一看你就很有天赋!要不要加入叔叔的帮派呀?”

    “只要你加入了叔叔的帮派,叔叔就让你做副尊主哦!”

    嘿,这大叔给我整乐了。

    看着这个穿着明显是从地摊上买的廉价不合身礼服,嘴里还放着彩虹屁的大人,我直接头都不回的走了。

    你不会当我傻吧?当我三岁小孩呢?

    这种低级的拐骗手段,还能骗得了我?

    我tnnd笑死!

    要不是老子懒得搭理你,我今天要把竖着进来的你,砍到你横着出去!

    再也不见了!傻缺一样的路人大叔!

    “孩子,孩子!看你的样子,已经是饿了三天了吧?叔叔这里有馒头………”

    有馒头?麻的,不早说?

    “你们的帮派叫什么?”

    “呃……现在叔叔还没想好………”

    “有馒头吃是吧?我加入了。”

    “诶?”

    “你叫什么?”

    “呃……所以说……你加入了?”

    “别搁那臭贫,你到底叫什么?”

    “哈哈!小弟弟,你真有眼光!叔叔我呀,叫罗伯特。”

    “所以你的帮派,到底叫什么?现在想一个也行。”

    在雷普的视角里,那个叫罗伯特的大叔两眼好像都能放出光了!

    “嘿!帮派的名字。我其实早就想好了!”

    “吾派名曰:黑席!”

    “我做尊主,你做副尊主!如何?”

    我当时直接就傻了。

    “尊主和副尊主………所以这个帮派只有你一个人?”

    “不对,不对!不是这样的!”

    面前的大叔摇头否认。

    我直接松了口气。

    “现在有了小兄弟你的加入,不就是两个人了吗?”

    我的鼻子都被气歪了!

    “真晦气,在这儿都能碰到坑货!我走了!再也不见!”

    “哎哎哎,别走啊!馒头还吃不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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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是雷普,今年12岁。

    目前已经成功就业。

    工作:黑席副尊主。

    工作内容: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