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5章 严大明是重大嫌疑人
作者:臭豆腐拌小葱   你一个片警,抢刑警的活合适吗?最新章节     
    叶麟哑然,这小胖也是个单纯孩子,估计压根就没往人骨上想。

    “那你在山上玩的时候,有发现过什么大坑或者大洞的嘛?”

    虽然严大明有一晚上的时间处理尸骨,但是看山上这个土质,是比较稀松的,一下雨的话这种用来掩埋的泥土因为是掩盖在上面的,会慢慢地塌陷下去。

    “有啊,山上的洞很多,兔子的,蛇的,啥的都有。”小胖很得意地说道。

    “有没有那种比较大的洞或者坑,能放下一个人的那种?”

    说道能放下一个人的,小胖开始思索了起来,然后很肯定的点了点头,“是有这么一个地方,不过比较隐蔽,我也就去过一次。”

    听到小胖说真有,叶麟顿时来了精神,一把拉起小胖,“走,带我去看看。”

    “那里草多,不好进去的。”

    “没事,我们不怕,你带我们去,我给你200块钱。”叶麟掏出了两张100的。

    看见钱,小胖脸上乐开了花,一把夺了过来,“那你们跟着我吧。”

    刘队他们还在往山顶的方向,但是小胖却带着叶麟和徐队沿着山脚往里走。

    后山的山脚还算是平坦,但是越往里走道路变得狭窄起来,杂草也很多。

    “就在前面了,快了,就是有点难走。”小胖热心地在前面开路。

    以他这个块头,基本上挤过去之后叶麟他们都能直接钻过去。

    大约又走了十分钟,视线突然开阔起来,眼前出现了一片小山谷。

    当然不是那种武侠小说里的世外桃源,只是说相对于之前走的路来说要平坦许多。

    “那里,那里有个坑,整体陷下去的。”小胖指了指远处的一块土地。

    叶麟走过去一看,一片比较平坦的地面,然后整体向下陷了下去,形成了一个凹坑。

    徐队从身后掏出一把铲子,看了一眼叶麟,深吸了一口气,咔的一下挖了下去。

    黄色的泥土被挖开,露出了土地下面腐烂的树叶,一些不知名的小虫子慌乱地跑了出来,向着外面逃去。

    徐队对准同一个位置,连续挖了七八下,挖到了小半米的位置,形成了一个小坑。

    坑底,一截白色的骨头从黄色的泥土中露了出来。

    徐队停了下来,叶麟蹲在坑边,用手扒开了浮土。

    五根脚趾,是人类的脚掌。

    “徐队,叫刘队过来吧,别找了,应该就是这里了。”

    之前他总是往山上看,没想到山脚下还有这么一个地方。

    这里,要不是小胖这种孩子心性的人,一般谁会来这种地方。

    听说找到了,刘队带着人直接乌泱泱地冲了进来,人多力量大,只是半天功夫,整具尸骨露了出来。

    从骨架初步判断,是女性。

    “刘队,要麻烦你们帮忙把尸骨运回去,然后带人来现场搜证了。”

    “行,这都是小意思,哈哈。”刘队很开心,本来是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的,没想到这么快就有结果了。

    十年的碎尸案,这可是大功啊,他们青县从里面能分一口汤就行了。

    小胖根本不知道自己发挥了多大的作用,叶麟又奖励了他2000块钱,给他开心坏了。

    这具尸骨被直接拉回了海州,埋尸现场的搜证工作由青县负责。

    压在海州足足十年的碎尸案,现在出现了关键的证据,整个海州警局都惊动了。

    大家都没心思干活了,一个个端着茶杯蹲在法医门口,等待着结果。

    很快,法医的大门打开,局里最老资格的法医激动的走了出来,“冯局,各位领导,确认了,这具尸骨就是杜小花的,比对上了。”

    啪啪啪啪,全场爆发出热烈地掌声,所有人激动地鼓着掌,热泪从眼眶中流了下来。

    每一起悬案,都是扎在警察心中的一根刺。

    这起十年前的碎尸案,这里还有很多警察当时是参与过的,那种挫败感,那种无力感,他们至今还记得。

    而且这个案子,从始至终一点线索都没有,尸体找不到,案发现场找不到,凶手连个嫌疑人都确定不了。

    当时因为这个案子,海州警局没少被批评过。

    现在好了,终于有突破了,找到了尸骨,也基本确定了嫌疑人,一切的一切就等着抓人了。

    “叶队,感谢,真的。”冯局握住了叶麟的手,有点老泪纵横。

    “冯局,我们还是早点布置抓人吧。”

    “好,你放心,严大明我挖地三尺也要挖他出来。”冯局狠狠地说道。

    很快,针对严大明的通缉海报贴遍了海州。

    ......

    大明拿起刀狠狠地砍了下去。

    嘭的一声闷响,一块骨头被砍成了两半。

    他熟练的往旁边一扒拉,继续拿出几块肉,几刀下去把骨头给剁碎了。

    “大明,干完没,都快八点了,再不回去你媳妇又不理你了啊。”

    大明看了看旁边的肉,擦了擦汗,“滚犊子,我媳妇没我在根本睡不着。”

    “少扯淡吧,就你这样,还媳妇等你,你呀,就跟我们吹吹牛吧。”

    “走了啊,大明。”

    几个工友陆续从厂里走了,这该死的厂子,就喜欢加班。

    十分钟后,大明推着电瓶车走了出来,天已经完全黑了,开始下起了小雨。

    “玛德,这狗日的老天爷,这是要下雨啊。”大明吐槽了一句,他得赶紧回家了,要不下大了就麻烦了。

    “那你还不赶紧走,你回家又远,不管你了啊,我先走了。”后面的工友披着雨衣骑上小电驴冲进了雨里。

    大明掐灭了手里的香烟,雨披都懒得披,右手一拧,直接冲进了小雨里。

    小雨嘛,对男人来说只是用来降温的,从小到大,大明都很喜欢这种淋雨的感觉。

    很自由,很能释放出心中的想法。

    他在小雨中甩了甩头发,带着雨滴的头发在风中微微飘起,让他有种风驰电掣的感觉。

    按照目前这个速度,他回家大概要一个小时。

    他就是个普通的工人,在屠宰场工作,钱赚的不多,这个该死的老板还整天让他们加班。

    要不是经济不好,大明才不想到这么远的地方来干活,还要接受老板的剥削,在家守着自己的媳妇多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