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馍饼夹肉
作者:鲜橙维C多   天崩开局?农家小厨娘养家福满仓最新章节     
    上回赶路回城,程云桃给沈书澜做了几个锅块酥饼,这回她打算换个花样,做几个肉夹馍。

    说起这肉夹馍,也甚是有意思。

    从前程云桃不理解,明明是这馍饼夹着肉,而非肉饼夹着馍,那为什么不叫馍夹肉,而要叫肉夹馍呢?

    后来她才得知,这肉夹馍其实是一种口头省略的叫法,人们在语言习惯上,更倾向于将重要的、主要的成分放在前面,“肉夹馍”其实就是“肉夹于馍”的意思。

    或者换一种方式来解释会更通俗易懂些。

    在肉夹馍这个美食中,肉是核心食材,是人们重点关注的部分,当人们提到这个食物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肉,然后才是盛放肉的馍。

    就像我们说“蛋炒饭”,重点在蛋,虽然是饭包裹着蛋,但名称突出了蛋;还有“鱼香肉丝”,重点是鱼香味型的肉丝,而不是其他配菜。

    经过长期的使用和传承,“肉夹馍”这个名字就固定下来,成为大家都认可的叫法。

    还有一种说法是,以前的人们刚开始的时候的确叫“肉夹馍”为“馍夹肉”,但若是带上口音说话说得快了,听起来便极像“没夹肉”。

    这心急的食客听了馍饼里没夹肉还卖得这样贵,心里一下子就不高兴了,拂袖而去。摆摊的老板为了留住这急性子的客人,便只好换个说法,大喊肉夹馍,这才将人留住。

    还真别说,肉夹馍听着的确是要比馍夹肉来得更实惠有料些。

    面团醒好后变得滑溜溜的,分成一个个小剂子,擀成圆饼再烙熟,这样就两面金黄,香气直往鼻子里钻。

    程云桃揉馍的功夫十分到位,火候的把控也精准恰当,制好的馍表皮薄且松脆,内里则柔软绵密。

    至于这肉夹馍的内馅,也不是随便哪一种肉都可以的,得用腊汁肉,风味才最为正宗美味。

    腊汁肉的做法和卤肉不一样,腊汁肉突出肉香,主要使用几味中草药及香料,如丁香、蔻仁、良姜、花椒、桂皮、茴香等,通常不加姜葱、料酒,也不用加糖来调色。

    腊汁肉的颜色一般为深棕色,黑里透红,煮熟后肉质紧实,口感软烂醇香,肥肉不腻,瘦肉不柴,入口即化,并且带有独特的中草药香味。

    而卤肉的颜色较为红亮,质地适口,口感软嫩,肉入味且味道层次丰富,香味浓郁,偏香料味。

    腊汁肉需得用小火慢慢炖,一直炖到药材的香味都进到肉里,直到肥肉变得软软烂烂的才行。

    许多人原本并不喜欢吃肥肉,然而这腊汁肉却与众不同,即便肥却丝毫不觉油腻,瘦肉部分也不会有干柴之感,故而深受食客们的青睐。

    肉夹馍所选用的肉有三种类型,分别是纯瘦肉、肥瘦相间以及肥皮。

    其中大有门道,卖家只需看顾客点名要哪一种肉,便能大致知晓其吃肉夹馍的经历与品鉴水平。

    通常,年轻人尤其是身姿纤细的女子,大多偏爱纯瘦肉;而那些有着多年吃馍经验的食客,则会选择肥瘦相间的,毕竟这种搭配才能让肉夹馍的香味充分散发出来。

    至于骨灰级的老饕们,往往会指定要肥皮,也就是肉皮及其下方少许的脂肪部分,其口感肥而不腻,胶糯香滑,堪称腊汁肉中的精品。

    腊汁肉色泽鲜亮红润,口感软烂醇香,肥肉不腻口,瘦肉不干柴,放入口中即刻融化,而且长时间存放也不会变质,将其与腊汁豆腐干、鸡蛋细细切碎后拼盘,更是一道绝佳的佐酒好菜。

    程云桃从陶瓮里捞出炖的烂乎乎的腊汁肉,拿着刀快速地剁,肉糜四处飞溅,肉汁也特别浓郁,和烂肉混在一起,像胶一样黏糊糊的。

    接着拿个刚出锅的馍,在中间轻轻划一刀,把腊汁肉糜夹进去,再舀上一勺又咸又香的汤汁浇在馍里面,这肉夹馍就做好啦。

    馍酥酥的,肉烂烂的,汤汁香浓得很。

    她预留了几个肉夹馍之后,将剩下的肉夹馍都打包了起来,递给了沈书澜。

    “沈姐姐久等了,给你的肉夹馍做好了,这东西得趁热吃滋味最佳,你先尝一个,剩下的老规矩,你留着路上填肚子。”

    沈书澜一脸期待的接过了程云桃递来的肉夹馍,先前她在忙碌的时候,那阵阵肉香便一直往自个的鼻腔里钻,现在可总算是要吃到了,馋得不行了都。

    沈书澜用手拿着馍饼,轻轻咬下去,肉汁“噗”地一下喷出来,顺着刀口流得到处都是,把馍皮都浸湿了。

    这肉夹馍的外皮酥脆得很,咬一口“咔嚓”响,可内里却因为肉汁的浸泡变得湿软咸,腊汁肉都被剁得碎碎的,夹进馍里后,馍的香气和肉的酥脆完美结合,每一口都香得不得了。

    白吉馍的外皮酥脆,光是这馍就已经很好吃了,腊汁肉被炖得超级烂,汤汁浓郁得很。

    瘦肉吃起来软嫩还不柴,肥肉更是酥烂,带着草药的清新味道,一点也不腻,放进嘴里一下子就化了,黏黏糯糯、香香滑滑的。

    沈书澜慢慢品尝着,只觉得满嘴都是香味,吃完了一个还一直在回味。

    她垂下脑袋,看了看怀里的热馍,咽了咽口水,看架势,这一个非但不顶饱,还勾起了她肚子里的馋虫。

    “云桃啊,这肉夹馍的滋味实在是太妙了,那肉虽然瞧起来肥,但吃到口中却无半分令人不适的油腻之感。”

    “正相反,有了那软糯的口感,反而引得人一口接着一口,压根停不下来。”

    “从前我在钧华城中,似乎也有见到过这种类似的吃食,可它们却没有此刻我手中的馍饼一半香。”

    “这玩意便携好带,滋味又足,不然你到时候就摆摊卖这个肉夹馍吧,我觉得生意定然是差不到哪里去的。”

    沈书澜没忍住,又打开了一个肉夹馍啃了起来,听到她的建议后,程云桃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沈姐姐说的话,我记在心里了,会认真考虑的,时候也不早了,如今风雪已停,还是快些赶路吧。”

    “等来年春暖花开时,我们钧华城中相见。”

    沈书澜眸光闪动:“一言为定!”而后便转身出了山洞,独自一人消失在茫茫山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