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打个样
作者:无聊到爆棚了   开局被顶替,我越战越勇最新章节     
    只是可惜,人家貌似不给面子。

    金胜注意到,他先是扫视了一下几个说话的,然后再继续说道。

    “去去去...你们知道什么,上次他停在这里,就让我被主管骂了一顿。”

    “我也念在他送外卖不容易的份上,已经提醒过他一次了。”

    “我也有家要养的,大家换位思考一下,万一我被扣钱了,或者被开除了,怎么办?”

    他这样一说,倒也算是有几分道理。

    几个原先说话的吃瓜群众,此时也都偃旗息鼓了。

    倒是还有几个年轻人,正拿着手机在拍。

    估计会发上网,去吃一波流量吧。

    “叮咚...”

    “您有新的订单.....”

    外卖小哥的手机,此时再一次响起了语音播报。

    这一下子,让他有点搂不住了。

    扑通一声。

    “大哥,我给你跪下了行吗?我要是再不去送,真的来不及了....”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男儿膝下有黄金,这一次,外卖小哥全都做了。

    只是很可惜,对方还是不买单,甚至还说道:“没用,别说你跪下了,就算是磕头都没用,我放了你,我的饭碗就要被砸了....”

    说完还扭头看向了保安亭里的另一个人。

    看来这是有领导在现场督战啊!

    但是这个样子,属实有点过分了,就连金胜都有点看不下去了。

    当下直接走到了外卖小哥的身旁,给他拉了起来。

    “别急,我来帮你解决,你先帮我拿一下东西。”

    说着,就把手里的菜递了过去。

    等外卖小哥拿稳后,金胜从公文包里掏出了新鲜出炉的名片,朝着保安递了过去。

    对方虽然有点疑惑,但看到金胜一身的西装革履,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过去。

    这时,金胜开口说道:“我是一个律师,你可以看一下我的名片。”

    “你作为物业公司聘请的保安,并没有任何的执法权,擅自锁车,限制车辆的使用,是对他人财产权的侵犯。”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你已经构成了对他人财产权的侵犯。”

    “现在,我给你两个选择。”

    “第一,开锁、道歉、就此作罢。”

    “第二,你继续,我报警,接下来起诉、赔偿,一切后果由你方承担。”

    “我给你一分钟的时间考虑,现在开始计时。”

    说完后,金胜直接抬起手表,开始看着时间。

    这一顿操作,不光保安傻了,就连旁边的吃瓜群众都懵圈了。

    还能这么玩?

    很快,现场反应过来的众人,都把目光投向了金胜。

    保安也反应了过来,有点恼羞成怒的指着金胜说道:“你他喵的是谁啊?这有你什么事吗?”

    金胜用手示意了一下站在原地,目光有点呆滞的外卖小哥说道:“喏...我是他的免费代理律师,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我不像你们,敢违法。放心,我是专业的。”

    “哦...忘了提醒你,距离一分钟,还有30秒。”

    就算金胜这么说,眼前的这个保安,同样也无所谓。

    毕竟在小区这一亩三分地上,他们还能怕了不成。

    就算是业主那又怎么样,断水断电警告的威力,谁试过谁知道。

    一分钟的时间很快就走完了。

    不用怀疑,金胜绝对是一个说到做到的男人。

    当下立即就拿出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

    简单的说了一下现场的情况之后,金胜转头对着外卖小哥安慰道:“你别急,先把自动接单功能关了,然后跟平台还有客户解释一下。”

    “就算赔偿也没事,会有人给你买单的,包括你现在无法工作所造成损失。”

    “接下来,交给我就行。”

    外卖小哥清楚的知道,金胜这是在给他出头。

    当下也没有问原因,点点头后,就干脆利落的掏出手机,按照金胜说的去做了。

    还没等几分钟,警方就到了,魔都速度不是盖的。

    “是谁报的警。”

    一中一青标准配置,旁边还跟着两个辅警。

    “是我”

    金胜的脸上带着微笑,迎了上去。

    顺便还看了一眼两人胸口的执法记录仪,已经开着了。

    “什么情况?”

    面对带队警官的问题,金胜先把详细的过程说了一遍。

    接着用手示意了一下不远处的监控视频,人群中一直拍着小视频的几个人,表示证据十足。

    或许是警方的到场,保安亭里一直坐的那个人,此时也出来了。

    等金胜解释完了后,他连忙上前说道:“警官、都是误会、我们马上就帮他把锁打开。”

    说完立马就对着原先的保安示意了一下。

    金胜冷笑了一声,现在知道出来解决,晚了。

    不过金胜也没有打断两人的动作。

    等把锁打开后,带队的警官对着金胜问道:“现在他们已经把锁给打开了,可以吗?”

    金胜摇摇头道:“警官,在你们没来之前,我已经给过他们机会了,很可惜,他们没抓住啊!”

    “我得让他们知道,凡事不可太过,否则必定惹祸。”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如果锁住他人财物并拒不退还,且数额较大,可能会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这辆电动车,是我的当事人维持一家人生计的工具,价格上可能不贵,但是作用上毋庸置疑。”

    “另外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强行锁住他人财物的行为,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要是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可能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为这个事情,已经引起众多群众的围观,甚至还有发朋友圈、微博、短视频等等行为。”

    “本来类似的事件,就层出不穷,社会上的关注度是相当高的。”

    “今天的这件事,无疑又在火上加了一把油,甚至可能会产生连锁反应,造成外卖骑手群体的共情。”

    金胜的一番话,让带队的警官紧紧皱着眉头,后槽牙都开始疼了。

    万万没想到。

    在他看来,就这么普通的一个小纠纷,到了律师的嘴里,能直接上升到了刑事的高度。

    至于那个锁车的保安,一听到可能要坐牢,两条腿早就有点软了。

    早就没有了刚才的牛逼劲。

    “这位同志,你看,咱们就别搞这么大阵仗了,大家都不容易。”

    现在来充当和事佬了,刚才外卖小哥下跪的时候,怎么不见从保安亭里面出来。

    不是坐得很安稳吗?

    怎么,现在才知道怕了?

    “我们马上道歉、赔偿行不行?”

    金胜本身只是一个吃瓜群众,实在看不下去才站出来义务帮忙的。

    此时也转头看向了外卖小哥,让他自己做决定。

    旁边的两个警官,还有其余众人,都同时把目光投了过去。

    搞得他很紧张,嘴里甚至不自觉的咽了一下口水,好一会才结结巴巴的说道:“我...我听你的。”

    看的金胜差点笑场。

    一个大男人,不知道拿出点主见来。

    “这位律师,你看人家都已经服软了,要不....”

    金胜心里想了一下,继续搞下去,确实有点耽误时间,眼下天都快黑了,自己还得回家做饭。

    再说了,就算去了治安局,最后还真的不一定会立案,大概率还是会进行调解。

    毕竟金胜刚才说的那么一大通,严格算起来,纯粹是为了吓唬他们的。

    还不如给蜀黍一个面子,在这里搞定算了。

    “别说我不给你们机会,两个条件。”

    “第一,刚才小哥怎么求你的,你就怎么给他道歉。”

    “第二,误工费500块、精神损失费2000块。”

    金胜说完之后看向外卖小哥问道:“你觉着这两个条件可以吗?还是说赔偿太少了?”

    “不会不会,够了,大家都是打工的,都不容易。”

    “............”

    (ps:写这个案例,不是为了站在那一方、只是想提醒一下大家,很有可能一件小事,原先是占理的,搞到最后甚至触犯了法律,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