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惊蛰山庄赶到西山县不远不近,一般的快马加鞭需要三日,而汤昭他们弃马步行,以轻功疾行只需一日半。
只是进了西山县之后,行进速度不可避免的慢了下来。
一则众人体力也到了强弩之末,二则地形变化急速。
西山县几乎是云州最西的一个县,也是云州乃至天下面积数一数二的大县,几乎占了余霞郡的三分之一,比之其他县大上几倍,但人口连普通县的一半也不到。论民生更是穷困潦倒,出了名的大穷县。
因为西山县的山真是太多了。整个西山县几乎全是西山山脉,或者说当初划县的时候简单粗暴的把整片西山山脉全划入了西山县中。
西山县唯一的城池是县城,坐落在西山余脉一处山坳里,在西山县最东边。过了县城,就是山连着山,山挨着山,地无三尺平了。虽然整个西山比传说中南方的十万大山还不如,但已经是大部分百姓的禁区,也是隔绝云州和凉州边境一道天然屏障。
但说西山全无人烟也太武断,那一座座各自隔绝的山坳里,未必不藏着什么隐世宗派、千年世家。且汤昭就记得,西山一带有云州都督府一支驻军,只是那是秘密驻军,轻易不在人前显露,只要不侵入驻地,他们也必视而不见,也不用顾虑太多。
一路上,汤昭他们在前面赶路,那上官剑客就如幽魂一般在后面跟着,也不说话,也不理人,也不催促他们快些。这样的跟随虽然给人带来了不少心理压力,但也还算省事。
到了二十九日下午,一行人进了西山县城,这里乃是进山之前最后一处补给点。除了汤昭和上官剑客,其余众人都不是剑客,在大山里呆两日,又要去云中城不知多久,身上不带补给是不行的,何况众人赶路用尽全力,甚是疲惫,也多少想寻个地方歇一歇。
“今天晚上必须进山。”孟化舟无视众人对休息的渴望,斩钉截铁的道:“仙城现世也在晚上,夜里山上的情况复杂,咱们若是第一夜进去恐不适应,提前适应一晚最好。至于歇息,明天白天可以在山上休息。诸位辛苦,但要想想大家为什么来?宁可辛苦一晚,将来有的是安逸的时候。”
众人没有出声反对,他又带着众人来到一处宅院前,道:“这里是我租下的一处院子。之前已经买了不少物资堆在这里,但还需补充不少新鲜食水。谁有想带上山的东西也可以自行去买,但是只能自己背。”
打开院子,果然见屋里堆了不少物资,有行囊、衣被、帐篷、水壶、绳索、火种等等,皆是外出应用之物,显然是花心思准备了,别说是一群武林高手,就是有些经验的壮汉带着这些东西也能闯一闯山林了。
且他准备的是十人份,此时在场的加上上官剑客也只有七人,那更是绰绰有余了。
孟化舟指着滴漏道:“大家分散去买吧,想买什么买什么。两个时辰内必须回来,然后咱们出发。”
众人都应了,分头离开,黑寡妇又想起一事,便留下问道:“咱们都不是本地人,西山情势不明,要不要本地向导?”
孟化舟道:“我早预备下了,两个老猎人,都是惯走山路的,我去叫他们来,师姐只管去买东西吧。”
黑寡妇点头离开。等到所有人都走了,孟化舟独自留下锁上房门,轻轻跳上房梁,用手一推,柱上露出一处暗格。
暗格里放着好几样东西,多是法器、术器之类,孟化舟一样样拣出来。每拿出一样,脸色都是杀气毕露。
拿到最后,还剩下一朵花。
那朵花是单独放在角落里的,有六瓣细小的花瓣,仿佛雪花一般。
它也确实如雪花一般洁白和脆弱,白的几乎透明,透过花瓣仿佛能一眼能看到后面的黑暗。
然而,它又是确实而稳定存在的,它落在角落,并不像是被搁置那里,而像是对着墙角盛开一般。即使独自藏在暗室很久,它依旧鲜活、顽强、美好。
孟化舟眉头舒展开来,戾气顺着眼尾一点一点儿的散去。他伸出手,小心翼翼将那朵花捧了出来。
那朵白色的小花现在开在他手里了。
孟化舟神色越发温柔,道:“马上,我就送你回家。跟我走,去见你的主人。”
“不知你主人是何等的风姿绝代?”
他轻轻的说着,神色不止有温柔,更有无尽的畅想。
“包子、香肠、酥饼、羊肉汤……”汤昭一间间铺子数了过去。
“羊肉汤是什么鬼?”黑寡妇听汤昭检点要买的东西,忍不住提醒他道,“是上山吃的东西要以干粮为主,容易携带又能饱腹的。酥饼已经过分了,羊肉汤算怎么回事?你解馋来了?”
“没关系,我能带上去。这儿的羊肉汤很出名,不尝尝可惜了。我就买一点儿尝尝。”汤昭一面说,一面把一碗热气腾腾的肉汤整个塞进罐子里。
黑寡妇叹道:“行,你这样子倒是放松,看来心里是没什么压力?”
汤昭如实道:“压力自然是有的……只是不能让人看出来。”
本来尽在掌握的局势,突然加进来一个来历不明的剑客,说一点儿压力也没有是不可能的,但汤昭如今久经战阵,自有一番处变不惊、稳如泰山的气度,即使在黑寡妇这样的自己人面前也不露出心事。
正走着,就见前面有个小牌子,写着“大井胡同”。
汤昭微微一怔,若有所思。
黑寡妇道:“怎么?”
汤昭道:“那位唱曲的老人说他家就在这里,那么姓许的那个游过仙城的主角当年应该也住在这里?”
黑寡妇沉吟道:“姓许……”
汤昭想起她只是读者,并不知道那本是二创,原本主角居然姓许,解释道:“就是那位从仙城回来的穷小子后来住的房子。”
黑寡妇眼睛一亮,道:“哦,进去看看。”
汤昭道:“看看可以,别抱太大的希望,那位孟公子早就知道这个情报,已经来过这里了,有什么线索他早就看过了,能取走的多半也取走了。而且我也不知道他具体住在胡同的什么位置……”
……
进了胡同,不用细找,两人已经知道那座故居在哪里了。
胡同一侧有一块空地,只剩下一堆烧焦的废墟,显然是刚着过的火。
黑寡妇咬牙道:“来晚了,居然给烧了!孟化舟啊,还真是谨慎。”
她自然不是气孟化舟在民居放火牵连无辜,而是气他自己收了线索就毁灭证据,一点儿地步不给后人留。
汤昭默默看着周围——孟化舟胡乱放火当真混账,好在还是有些分寸,只烧了这里一间房子,隔壁的房子倒没烧毁,只是墙壁熏黑了。
他心知这里已经没什么线索了,时间所剩的又不多,正要招呼黑寡妇离开。就见隔壁门一开,出来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长得粉雕玉砌十分可爱,穿着碎花布裙子,梳着两个羊角辫儿,怀中抱着白白一只小狗,来到废墟前,好奇的看着两人。
汤昭冲她一笑,小姑娘礼貌的点头,还是好奇的看着他们。
汤昭反而一怔,紧接着恍然——若是以前,他这样一笑,女孩儿多半会放下警惕,到时候聊天说话都很容易。如今到底是他化了妆,只是笑笑就没什么效果了。
这时黑寡妇过来,笑道:“小妹妹,你住在隔壁啊?”
黑寡妇相貌娇美,态度可亲,那女孩儿登时亲近起来,连连点头。黑寡妇方问道:“我们想去这家拜访,怎么没人了呢?”
那小姑娘道:“前一阵着火了。就那天晚上……”
趁着两人聊天的功夫,汤昭不免去看小姑娘怀里的小狗。
当时第一眼看见那白绒绒一团,他下意识便以为是狗,但此时离得近了些,再看时觉得是狐狸,然而再仔细看,神态还是有点像狗。
在狗和狐狸中纠结了一下,汤昭觉得还是狗。
一个寻常人家的小姑娘,一点儿武功痕迹也没有,抱着狐狸也太奇怪了吧?
是不是有一种狗,长得像狐狸,叫什么“狐狸狗”来着?
汤昭也是太无聊了,就多看了两眼,只觉得这小狗很有灵性,一双乌溜溜的眼睛跟着自己的眼神走,似乎很看得上自己。
嗯,这狗倒比小孩儿懂得内涵,不看皮囊就知道自己内秀。
黑寡妇和小姑娘交谈片刻,却没问出什么有用的信息,说来说去也只知道这本是一间空房,那天晚上突然起火,很快又熄灭,没人知道是意外还是纵火,再问不出其他来。
这本是早有预料的事,黑寡妇虽有点失望,也保持笑脸,给了小姑娘一颗糖,和汤昭离开了。
小姑娘开心的嘬糖吃,越吃越甜,眼见将糖舔的没有了,才发现少了东西。
“小白?小白!”
小姑娘突然发现,自己一直抱着的狗不见了,也想不起来什么时候丢的了,慌忙在胡同里大声叫它,跑来跑去的寻找。
找了好一会儿,小狗再也不见踪影,小姑娘坐在地上,放声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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