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句歇斯底里的怒吼之后,世界再次安静了下来。
我却没有感到丝毫庆幸,反而倒吸了一口凉气。
因为那个蹲在电线杆下的男人缓缓站了起来。
我心里突然生出一股强烈的危机感。
直觉告诉我即将会发生什么非常恐怖的事情。
可我却无可奈何。
因为我的身体根本动不了。
我将“阿弥陀佛”、“上帝保佑”、“芝麻开门”等所有能够想到的“咒语经文”都默念了一遍。
没用!
周国富已经站直了身体,然后缓缓转过身来。
我已经十分努力地挣扎,紧张感几乎让我把牙齿咬碎。
他双手依旧紧紧地捂着脸。
就在他抬起头将脸对着我的时候,黑的液体开始从指缝间流了出来。
绝对的安静比方才吵闹的声音更为可怕。
因为它会放大你的感官,眼之所见带来的冲击力也会更加强烈!
很快。
黑色的液体就已经将孙国富的双手、胸前打湿了大片,并在脚下积成了一个小水潭。
我这才通过路灯看清楚,原来那些液体根本就不是黑色,是暗红色!
只是因为光线昏暗造成的视觉上的误差。
是血。
我他妈人都快吓傻了……
这种精神上的折磨还不如直接杀了我来的爽快。
哪个正常活人能一下子流出这么多血……
更要命的是周国富掩面的双手已经开始缓缓放下。
指尖缓缓下移。
露出了惨白的额头。
露出了暗淡的眉毛。
然后是两个血洞……
他的血似乎已经流干了,透过血洞还能看到里面红白交杂的东西在慢慢蠕动。
他没有眼睛!
我这才想起来,虽然新闻里没有报道,但是馆子里的那个男人说过,周国富连同一家人的眼睛都被挖掉了!
这时我的双眼突然感到一阵瘙痒,如同有无数个虫子在里面爬来爬去。
我很想去抓挠,身体却依旧动不了。
指尖继续下移,空荡荡的眼窝已经露出了一大半。
我心中的危机感也越来越强烈。
因为我双眼的瘙痒感逐渐化为了刺痛,我眼里的那些“虫子”已经开始噬咬我了……
我的心脏剧烈地跳动,仿佛即将跳出胸膛。
脑袋已经涨红,额头青筋暴起。
眼睛的疼痛越来越剧烈,就像是无数把小刀正切割着我的血肉。
这是我第一次体会千刀万剐的感觉。
痛苦……
折磨……
要是能把眼睛扣掉就好了。
这个想法毫无征兆地出现在我的脑海,并迅速占据我的理智。
周国富已经露出了鼻梁,只差半个指甲盖的距离,那双空荡荡、血淋淋的眼眶就会完全暴露在我的眼前。
这时。
我发现我的双手突然能够活动了。
扣下来……
把眼珠扣下来……
双手在我眼前越来也大。
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我的十指已经扣在了我的眼眶上。
痛苦已经快要将我仅存的理智摧毁,我能感觉到十指的指甲已经陷入了我眼眶的皮肉之中。
“铃铃铃……铃铃铃……”
突然。
我的耳边突然响起了铃声。
这是我的手机铃声。
随着铃声响起,我的心里生出了一种怪异的感觉。
不对劲。
但具体是哪里不对劲却又想不起来。
每个人都有意想不到的潜力,在危机中才会爆发出来。
我用残存的理智逼迫自己保持冷静,大脑在痛苦中飞速运转。
直觉告诉我被自己忽略的东西就是打破目前困境的关键。
周国富的手越来越下,距离眼眶完全暴露只剩下一丁点指甲。
我能感觉有湿润的液体流进眼睛,是什么我已经没心思去思考是什么。
意识都已经快要混沌了。
我就像是一个陷入沼泽的人,无论如何挣扎也只能越陷越深,直到被无尽的黑暗完全吞没。
不对劲!
在最后关头,我灵光一闪。
我想起来了!
是距离!
我现在明明距离放在床头的手机有两三米远,可是刚刚的铃声却近在耳边!
只有一个解释。
手机确实还在我的耳边。
我现在。
在做梦!
……
当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从床上“蹭”的一下坐了起来。
我如全身上下就像是刚从水里捞起来一样,汗水从脑袋滚滚而下,立刻糊住了我的眼睛。
我的眼睛似乎还没从梦中恢复过来,依旧带着瘙痒与刺痛感。
房间里昏暗一片,床头的风扇还在不断摇晃,地上的蚊香已经燃尽,化作了螺旋行的灰尘。
我想要开灯,这才发现自己的双手还在微微颤抖。
那个梦太过真实。
让我心有余悸。
“好在只是个梦,哪有什么妖魔鬼怪的,不过还真他妈的刺激……”我小声嘀咕了一句,暗笑自己胆子太小,唯物主义又重新占据了我的思想。
我打开灯耷拉上拖鞋,正准备冲个凉,却突然发现脚上似乎黏了个什么东西。
定睛一看。
是一张纸。
巴掌大小外圆内方的黄色纸张。
是纸钱!
我打了个激灵,慌忙撇掉纸钱,转头却看见房间的窗户被正打开着!
和梦中的一模一样!
我咽了口唾沫,小心翼翼地靠近窗户慢慢往楼下看去。
然后舒了一口气。
楼下的电线杆下什么也没有。
“真是越来越怂了……”
我自嘲一笑,朝着卫生间走去,路过角落半人高是镜子时用眼角瞄了一眼。
然后我就僵住了。
镜中的我满脸血红,汗水和血混合着糊了我一脸。
我低头一看,十指的指缝居然还有一丝被掐下来的皮肉!
……
真实与梦境我已经不想再多想了,那个梦让我精疲力竭,比昨天一天的奔波还要累十倍,一整天都昏昏沉沉的,连送外卖的事业也被迫推迟了。
我小时候体弱多病,但自从上高中后就再也没有生过什么大病了,最多只是打几个喷嚏流一些鼻涕。
生病的感觉已经很陌生了。
我强撑着走到了附近的药店,一量体温已经烧到了40度,药店穿着白大褂的小姐姐建议我去医院打针,但在我的坚持下还是给我开了几粒退烧药。
就这样我回家一觉睡到了第二天上午,我几乎是被饿醒的,肚子就像火烧一样难受。
挺着发软的手脚来到对面的小馆点了份面,老板看我狼吞虎咽一副饿死鬼的样子还特意给我免费加了个荷包蛋。
我的眼眶当天就肿得老高,远远看起来就像是带了个红色的大框眼镜一样,十分喜感,走在路上回头率爆高,直到一个星期后肿胀消退我才敢抬起头见人。
那天以后我养成了一个习惯:
剪指甲。
每天睡前都要看一遍自己的手指,看到光秃秃的指甲才能让我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