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学宫的最后一天(2)
作者:玩蛇怪   三国之谋伐最新章节     
    出了物理学院,陈暮又开始四处巡视溜达。

    他为宫长,负责学宫学风,还兼职博士,平日里其实是在政学院与兵学院授课,主讲治理地方以及兵法韬略,为青州培养地方官员佐吏。

    汉朝官吏不分家,官就是吏,吏就是官,从政学院出去之后,还得考试入仕,成为吏员,相当于后世的公务员,然后积累行政经验,得到提拔成为主官,以后这将会是刘备治下的入仕常态。

    不过在断断续续授了几年课之后,到了今年,陈暮又要准备北上去前线,开始针对袁绍了,所以他上个月就卸任了两个学院中的博士授课工作,不再去给学生上课。

    如此一来,工作清闲了不少。政务方面由沮授荀彧处理,陈暮拥有了更多的时间陪伴家人,偶尔还能抽出时间四处巡视,看看临淄的发展。

    今日来学宫,除了来看看马钧的火车实验以外,还有一些别的事情。

    从物理学院出来,马路对面就是法学院的宫殿群,相比于占地数十亩的物理学院,法学院就寒酸很多,教学楼只有三处宫殿,每次可以容纳两三千名学生上课。

    但实际学法的学生极少,拢共不到五百人,在各大学院里也就比地学院和天学院人数稍微多一点,属于少数院校。

    目前法学院的院长是吴恭,两汉时期,制定法律多以世家,如西汉法律一开始由萧何制定,然后是张汤和于定国,成为西汉最著名的两大法学世家。

    到了东汉,则变成了陈、郭、吴。

    陈是指陈宠,郭是指郭躬,吴是指吴雄,这三家都声名显赫,其中以颍川郭氏最出名,也就是郭嘉的家族,出过七名廷尉,其次就是吴家,出过三个,称之为三世廷尉,最后则是陈家,两个廷尉。

    吴恭当年帮助陈暮逃离洛阳,天下大乱之后,举家搬迁至青州。目前除了担任法学院院长以外,还兼任青州法院总院长,虽然跟廷尉不能比,但也只算是降了一级而已。

    由于这个年代地方长官的权力很大,县令郡守在当时可谓权力极大。如果有县令或者郡守看人不顺眼,肆意捏造罪名,将人判处死刑是常有的事情。

    所以为了削弱地方长官权力,陈暮学习后世经验,在青州施行公检法制度,设立法院、检查署等新的职能机构,有州郡县三级。

    比如某县有人犯案,地方县尉负责抓捕,然后地方检查署会进行核对,确认无误之后,再提交到地方法院审理,由法院根据吴恭制定的刑罚进行处置,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良好局势。

    而且普通轻罪还好说,地方公检法能够处理,如果是重罪,需要上交到州院进行审核。若是州院的负责人觉得此案有疑点有问题,就得发还重审,或者重新检查。

    这样虽然受限于破案技术,依旧不能完全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但却可以杜绝县令郡守随意杀死平民百姓,而不用负责任的情况。

    听上去很可悲,因为后世随着摄像头的普及以及破案技术的提升,连冤假错案都已经极少。而青州却还仅仅只是停留在杜绝官员随意残杀百姓,不能够保证百分百的破案,彻底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

    但要考虑的是这是汉代,古代百姓的命,真的不算命,跟路边的野草没什么区别。官员想要欺辱百姓,只是一声令下的事情。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臧霸的父亲臧戒,臧戒是执掌监狱的官员,当地太守凭欲私杀狱犯,命令他将那些犯人处死,臧戒不愿意听从,太守就将他抓起来准备杀掉,然后臧霸就劫囚车,杀死太守,跑到泰山上当贼寇。

    所以当时法制非常混乱,从天子到地方官员,不按法律办事,随意杀人的现象到处都有。所谓的法律彻底成为了王公贵族践踏的一纸空文,并没有有效实施。

    而如今青州做到公检法分离,县令太守再也不能随意掌控百姓生杀大权,甚至为了推行公检法制度,刘备有一次亲手抓住了一名在府中偷窃的窃贼,也没有私自处理,而是交给了临淄官府,再由官府提交到法院判刑。

    若是以往,别说刘备这种大官,就是算普通豪强遇到这事,打死这名窃贼都没有人说闲话。但现在就连刘备都依法办事,可见其成效。青州上下因此肃然,畏法成风,所有的官员都不敢再肆意妄为。

    这么一看,其实做到杜绝官员滥杀无辜就已经很了不起,至于百分百破案率,还是得科学进步,等摄像头和指纹dna之类技术普及再说吧。

    陈暮走入法学院,吴恭今日不在,州院经常有案子要他处理,所以现在吴恭大多数时候并没有在给学生授课,而是待在州院府处理全州各处来的案件公文。

    院中景色宜人,穿过前厅拱门之后,就能看到在不远处一座宫殿外的草坪上,一名中年男人正在给班上四十多名学生讲课。

    法学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课程,所以上课不是按部就班地讲学,需要大家一起讨论。

    “文帝时有人盗窃了高祖庙前供奉的玉环被捉住了,文帝听说高祖庙被盗,十分生气,命令张释之严惩。张释之按照法律,判处那人死刑。文帝却要求张释之判处灭族之罪,大家说说,此案是应该按照张释之的判决,还是文帝的判决?”

    中年男人循循善诱地提问。

    这是记载在史书里的真实案例,作为学法的人,更需要架设法律与皇权之间的平衡。

    “张释之的判决!”

    几乎所有学生都毫不犹豫地回答。

    张释之是前汉大法学家,如今大汉很多法学世家在制定法律时,都会参考他制定的律法,在法学中有极高的地位,作为法学生,他们自然更奉行张释之。

    “不错。”

    中年男人高声道:“偷盗先帝庙前供奉之物,与偷盗天子御物的罪名一致,这是写在律法之中的东西,自然要依存法律进行实施,不能因为文帝下令判处灭族之罪,张释之就遵从,这也是我们学法之人的所追求的极致。”

    “我认为张释之的判决与文帝的判决都不行。”

    就在这时,有不合时宜的声音响起。

    众人看去,就看到不远处一青年缓缓而来,老师与学生们都连忙站起,向他行礼:“宫长!”

    “嗯。”

    陈暮笑了笑:“仲远的律学授得很好嘛。”

    那中年男人叫应劭,自仲远,原来是泰山郡守,历史上他因为曹嵩的事情跑去了袁绍,今年在袁绍那病死。

    但如今因为曹嵩一直没有离开过青州,自然就不会出事,去岁得了病,来青州治病,感受到这里的不同之后,决心辞官,来青州法学院担任博士,成为了一名法学老师。

    应劭之前虽然是一名太守,但他对法学一直有研究,在他写的当中,就有对法律的很多感悟,包括他刚才举例,也是写在里。

    “宫长刚才说张释之和文帝的判决都不行,为何?”

    应劭没有理会陈暮的恭维,而是发声询问。

    陈暮沉吟道:“诸位,大家认为,一条人命重要,还是一件玉环重要?”

    “当然是人命。”

    有人马上说道:“人命是活物,玉环是死物,怎么能相提并论?”

    “但那是高祖的玉环,乃是御物。”

    又有人反驳。

    “御物也是死物,我之前就觉得张公制定的律法还是过于严苛。”

    “可若是不严苛,总有刁民犯法,律法应以震慑宵小,不能让他们有非分之想。”

    “但罪也太重了,只是盗窃二两金就弃市,可谓苛政矣。”

    “难道你在质疑张公制定的律法不成?”

    “但法律本就是一个不断变革的东西,如果一成不变的话,怎么能顺应当下?”

    学生们竟然争吵起来。

    见到这个情形,应劭略微尴尬,咳嗽几声才停止了这种局面。

    法学毕竟不是一门死板的学问,需要灵活运用,所以课堂上发生争吵也是经常的事情。

    但在陈暮面前这样的话,就显得课堂纪律乱糟糟的,他主管的就是学风,如果因此给了处分,应劭也会比较难堪。

    不过陈暮倒没有在意,只是微笑地看着那个质疑张释之的学生问道:“你叫什么?”

    那人只有十六七岁,见陈暮询问,连忙站起来道:“学生郭兴。”

    “哦?”

    陈暮饶有兴趣地道:“公房先生是你?”

    “族曾叔祖。”

    “郭嘉和郭图呢?”

    “图为族叔族,嘉为族叔。”

    郭兴老老实实答道。

    公房先生就是郭禧,郭嘉一门七廷尉,在法律界地位堪比汝南袁氏和弘农杨氏。

    如今汉末大变革,很多世家子弟到处投奔明主,青州作为如今蒸蒸日上的大势力,自然有很多家族前来投奔。

    郭氏就有不少族人在青州法律界,包括现在法学院有两名博士姓郭,其中一人还兼职州院左院长,担任吴恭的副手,有郭氏晚辈在法学院学习并不稀奇。

    “嗯。”

    陈暮赞赏地点点头道:“你刚刚说得很好,法律是一个不断变革的过程,墨守成规的律法只会给王朝带来灾难,过于严苛会造成百姓伤亡,过于松懈会造成百姓肆意妄为,因此必须取一个度,衡量变动,不能太紧,也不能太松,这就是法律存在的根本意义。”

    “可是宫长刚刚说张公判得不好,那宫长认为应该怎么判呢?”

    有人询问。

    陈暮想了想道:“那就要看那玉环价值几何了,如果价值过大的话,自然得按照重罪。但今日之青州,盗窃已经取消了死刑,最高只有永久监禁,一个玉环,想来不会贵到哪里去,就按照高等价值判,十五年足矣。”

    “可那是高祖的玉环。”

    那人不服。

    陈暮摇摇头道:“正因为是高祖玉环,才判了十五年,不然数月就行。大家要记住,青州法律制定,一定要以人为本,仁义、道德也要贯穿在法律之中,不能让法律变得冷酷无情,丝毫没有人情味。虽然现在侮辱人父母杀人已经不能免罪,可依旧会轻判,就是因为法律之中有人情味的存在。”

    “可如果天子坚持要判处弃市死刑呢?难道法权要凌驾于天子之上吗?”

    有人问出惊天言论。

    应劭脸色一僵,这一直是法学院想回避的问题。

    在这样一个皇权至上的社会,如果皇帝忽然无故杀人怎么办?

    按照律法杀人肯定是抵命,可有人敢让皇帝抵命吗?

    敢,那是自寻死路。

    不敢,天子肆意践踏的法律,那法律还有它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否?

    一时间,场面陷入了极为安静的情况。

    唯有那个问出此话的人,却是傲然而立,丝毫不为所动。

    陈暮饶有兴趣地看着那人,这人他认识,是吴恭的儿子,名叫吴璋,没想到小小年纪,还真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

    “天子也有错的时候。”

    陈暮轻声说道:“正如文帝要判处盗玉环之人灭族之罪,而张释之据理力争一样,我们作为法律的制定者,就得要勇于指出天子的错误,不能畏惧于法律之外的权力,至于天子听不听,那是他的事情,我们做好我们作为律法之人应做的事情即可,大家明白了吗?”

    “明白了。”

    大家齐声回答,想起张释之在汉文帝面前据理力争,为法学之人扬眉吐气,众人就觉得骄傲不已,令人振奋。

    “咱们再回到这盗玉环案。”

    陈暮又说道:“刚才我就说过,人比器物重要,所以在量刑的过程之中,要考虑清楚,活物重要,还是死物重要。一个玉环再是珍贵,又如何抵得上一条人命?所以我才觉得不能死刑,汉人应该是一个有人情味的民族,而不能成为一个冷酷无情,只知残暴的民族,大家知否?”

    诸多学生互相对视,过了片刻,齐齐拱手说道:“谨遵宫长教诲。”

    “嗯,你们都是将来的法官、法律的制定者,我希望有朝一日,你们能够制定出更完美的法律,更健全的制度,才能保证天下的秩序,让人人都能够依照法律办事,不再有违法犯罪的发生。”

    看着众人心悦诚服,陈暮满意地点点头。

    汉朝的量刑是真的很严苛,盗二两金弃市,二两金只是个笼统价值,实际价值就是1250枚五铢钱而已,以当时通货膨胀,在青州之外的地方,可能要1000钱才能买得起一石粟米,相当于偷了20多斤大米,就要被判死刑,确实很残酷。

    所以青州法律松懈了不少,包括盗窃罪废除死刑。不过死刑虽然废除,但盗窃数额巨大或者偷取价值比较高的东西,还是会重罚。

    只是一枚汉代玉环,因为出土量大,即便是后世也是烂大街,几百块都无人问津,在当时就更加便宜,临淄街上数十钱就能买好几对。因此十五年刑期还是考虑到那是刘邦庙前供奉的玉环,有特殊意义,不然的话,顶多就是普通盗窃罪,关几个月就能出来。

    其实目前青州除了“十恶不赦”的重罪以外,其它过于严苛的死刑是尽量废除就废除。因为犯人并不是越多越坏,青州缺乏劳动力,犯人们去开荒屯田,只需要管他们吃饱,其它全都上交给国家,这也是一件好事。

    因此少杀一些人,比如死刑犯最多的盗窃死刑一废除,立马就多出很多原本会因为盗窃而死的犯人,这些人无偿为青州服务,他们罪不至死捡回一条命,官府也获得了好处,可谓两全其美。

    从这一点上来看,法律偶尔有时候也得为政策服务。

    毕竟条规是死的,人是活的,稍微变通一下,你好我好大家好,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