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雨下得有些烦,可我只想跳入大海
作者:柳安君   卑劣的云朵最新章节     
    公元2080年,又见庚子年。

    只是眨眼之间,那场大疫已过去整整一个甲子,我和她之间的分离却仿佛仍在昨天。

    惊蛰一过,春雨绵绵,在距离江城一百五十公里的豫州新城,静谧的乡下一隅,粉红色的野樱花几乎落满了空寂的山丘。

    我的机器人助手阿沁自下午两点起就在清澈山涧对岸的山谷里帮我收集零散的花瓣,准备晚上用来搭配几道我的家乡特色美食,以佐我日渐寡淡的饮食,这是午餐过后百无聊赖的我给乖巧听话的她输入的最后一个指令。

    我已垂垂老矣,早不复从前,身边人均已远去,唯独我还孤身独存。尽管人类在二十一世纪中叶已经基本攻克生命难题,连癌症这种在我年幼时可以令一个稍微宽裕的家庭顷刻间倾家荡产的重症也被一粒小小的红色药丸给彻底清除了,但还是有不少国人选择去了更为温和湿润的南方。

    我希望阿沁在山谷里走丢,因为我没打算让她回来,我已经抛开一些所谓的成见,承认是“她”,而不是“它”,这在一定程度上让我与部分国人有一定间隙,所以我避居在幼时玩耍的乡下老屋也将近二十余年了,成为村民们和孩子们眼里的怪老头。

    我们固有的成见和开创的一些所谓新成果一直都相依而存,推动进步的仿佛只是对符合切身利益的一贯追求,也就是说凡事都好坏参半,你的爱有多深沉,某一天恨也同日而来,这一生都将不尽于人意。

    阿沁曾经是个被遗弃的残次品,至少在她年轻的时候,她并不被人所珍惜。如今她再度被我所“遗弃”,是我希望她能离开衰老孤独的我,让我一个人悄无声息地消失,因为人这一生不过是借了一具人的躯壳在什么也带不走什么也留不下的繁华世间乞讨过活儿罢了,当然这不是我内心所真正希望的,可惜我还是不得不这样做。

    人的冷漠是永恒的,我更改不了什么,尽管我更改过阿沁的思想程序,但我还是阻止不了她的自醒与觉悟。所以我允许她自行离去,省得频生恻隐之心的我,到最后又要反悔。

    我最后一次见到她已是遥远的昨天。

    那天到底有没有下雨,我已经不记得了,但当时的太阳似乎有点毒辣,若是在它之下再多站一会儿,估计我整个人大概会被热化成一摊烂泥。

    温雅是我过去极不愿意再提起的一个人,也是接下来我必须对我未来的读者或朋友们反反复复提到的一个人;她实在令我失望透顶,令我牢骚不已,令我爱恨交织,如果能借我一把刀,我想我可能会控制不住马不停蹄地去找她。

    可我没有,我没有,我只是远远地看着,像一头准备捕食猎物的饿狼,或者说,像一个窥伺秘密的侦探,独自站在枫林国际小区对面街上的一棵樟树下,那里有一只黑白相间的狸猫在樟树旁边的矮墙上蜷缩着,似乎是特地等在那里专门盯着我。

    当然我的良心还没想象中的那么坏,我站在那里和现在在你们——我未来的读者或朋友们面前絮絮叨叨都是一样的,已经有好几天了,可我的确什么也没做。

    后来,刑警支队副支队长何镇来问我的时候,我还是跟他说我什么也没做,但他和他的搭档都不相信,还说在监控里看到我混进去了,说当时我的手里正拿着刀,样子匆匆忙忙的,满满的杀气,一切动作都被他们看得一清二楚。

    我心想他们不会连我猫在墙角矮灌木丛里拉肚子的情形也看到了吧。

    我只好说,我站在那里就是去追那只猫,想看看它到底是野猫还是哪家的煮妇养的宠物猫。难道看看猫也违法吗?

    他们仍然不相信,不仅说我是在撒谎,还说我把他们当傻子耍。

    那晚过后的第二天的午后,我在朋友王小二的院子里被何镇请走了,走的时候王小二当时正准备出门买包子和利群香烟。这家伙从来懒得很,晚上连澡都没洗就躺我身边了,我虽然醉了,但我很嫌弃他,一直没能入睡,可窗外又极其寒风刺骨,我只得勉强眯着,遐想着我所拥有的与未拥有的,美好的前途和幸福的未来,包括我那时乃至到现在都自以为最爱的人——温雅。

    大概是后半夜的时候,疲惫的我浑然不觉地把脚横在他水桶般的啤酒肚上,斜躺着入了美好的梦中……

    梦里,我仿佛看见了一团团粉红色的云朵,它们亲昵地朝我走来,露出甜美的笑容,唱着优美的歌儿,甚至是跳起曼妙的舞姿,但最后她们又冷冰冰地一动不动,像傲立的冰川一般横亘在我的四周,冷冷的风在暗处嘶吼。

    “请当我死了吧!”

    “她就是死也是应该的!”

    ……

    她不是阿沁。

    阿沁也不是温雅。

    ……

    冬天的夜是很冷的,我最受不了走了好几里路还冻着脚,过了三十岁,我最烦的就是走远路。因为我家是住在市郊的外来户,小时候穷得叮当响,哪里有什么热水器,烧热水也很麻烦,所以常年都是光着脚的,本来已是习惯,可最近几年总是莫名地觉得脚冷,可能是我自己看到城里人的好生活后,心底里起了落差吧,才养成了这么坏毛病。

    我和王小二认识是因为彼此的爱好,他好赌钱,我当时喜好打游戏,一来二去,两个混日子的年轻人就在镇上的一家棋牌室里认识了。

    认识的时候也没什么特别的故事,他正被放高利贷的债主追着打,而我刚好也被喝醉酒的养父追着跑,我们在一条狭窄的巷子里迎面撞上了。那时他瘦的像猴,他瞄准了离我有几步远的一个门洞准备朝里钻,可却被对方提前一步堵住了去路,因为对方人多势众。

    他们正要对他拳打脚踢,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我呵斥了一声,他们先是愣了一下,随后发现我不过也是个没啥架势的酒鬼,就一起拳打脚踢奔向我们。

    王小二被揍得很惨,浑身上下都是伤和血印,青一块肿一块夹杂点红,他瘫倒在地上起不来,仿佛也是习惯了,他蜷缩着双手双脚,像一条癞皮狗一样,口中喃喃:打死我吧!打死我!……

    来对付我的只有两个披头散发的小年轻,我估计他们在家连鸡都没宰过,所以也不拿正眼看他们,一个闪身从他们的侧边溜过。

    接着就看到我的养父和他们迎面撞上了,而我刚好可以趁机走掉,彻底离开那个不够温馨的家,就凭这,我可能需要好好感谢王小二那个死酒鬼。

    但是这恰恰是一切不幸的开始,从此,我走上了另一条难以想象的路,好似真的跳进一片光芒闪烁但又雾霭茫茫的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