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魔女病例
作者:秘银飞鸟   我患上了魔女病最新章节     
    【机密病例】

    【阿城2026年魔女病疑似患者观察目录】

    一双布满疤痕的手翻开了这本标注有“机密”字样的文件夹。

    【疑似病人姓名:周书默,宋友儿】

    【发病观察记录:谷地区公寓街下水道随机抽检中发现魔女病残留。后进行管道分组溯源,以及dna检测后,在其二人同居处,排泄残留中检测到微量魔女病感染物,尚不确定二人是否感染。发病率:43%】

    【紧密监控对象】

    布满疤痕的手停顿了一下,又翻开了下一页。

    【病人姓名:林华】

    【发病观察记录:(前略3784字过往年份观察目录)观察任务持续的第10年,该病人病例已几经移交,辗转负责医师超15人,至今仍未出现发病症状。】

    【病人于2016年遭遇313重大集体绑架涉魔女病恶性事件,该病人林华为此事件唯一幸存者。死者中包括魔女病发病女性。该事件至今无法解释,林华为何能够最终幸存。事件后四个月病人一直处于集体管制状态,初期曾测出高量魔女病残留,发病概率一度高达94%,后感染物残留持续下降,直至归0后释放。释放后观察项目一直持续至今,十年来每周进行潜入dna检测,未曾出现感染物破0记录。】

    那双布满疤痕的手,食指中指交错向前爬行,最终停在了一行字上:

    【病人林华,与疑似病人周书默,宋友儿——系同学关系】

    ……

    华埠区九龙街一家热闹的中式小餐馆里,四面墙上都是来自家乡的老照片,房梁上绕着成串的红辣椒和玉米。

    整个餐厅都是复古的红砖墙设计,其中用木头栅格隔开了一个又一个包间,包间正中是黄杨木的大桌子,客人们坐在桌子四围的木台上,围着桌子上巨大的鸳鸯火锅。

    这桌的客人都是青葱年华的少年人,据外表年龄判断,应该是来阿城读书的大学生。此时他们正庆祝着什么,一面接过店员隔着木栅格递过来的锅贴和炼乳炸馒头。

    火锅哗啦啦响着,冒着滚烫的红汤水泡,一盘又一盘肥牛卷和羊肉卷被年轻人们嬉笑着七手八脚下到锅里去,四五双筷子搅着,时而提起来将肉片或洋芋块放到碗里和嘴里。

    他们正热闹地聚会着,一个长相漂亮温柔的男生突然用力拍手鼓掌:

    “静一下,静一下!谢谢大家来捧场,我和友儿。”他说到一半,用宠溺的眼神睹了眼身旁可爱俏丽的女孩。

    “我们要宣布一件事,那就是,马上毕业之后,我和友儿,就要同居了。”

    在众人的高声欢呼起哄中,友儿敲了男生胸口几下,嘴里骂了几句:

    “讨厌!非要拿出来说!死书默!”

    但说着说着,通红的脸蛋却埋进了书默的胸口。

    热闹非凡的景象之下,所有人都在喜笑颜开,除了一个唯一存在的心声:

    “啊啊,真是讨厌。”

    “这种虚伪的场面毕业之后就能少经历一些了吗?”

    “还真是毕业带来的最大好处呀……”

    “话说周书默这混蛋可真够恶心的,在座的虽然都是同学,但除了友儿之外全都是男生。这是某种变态的宣誓主权吗?”

    “仔细一看,不都是曾经对友儿有过好感的病友吗?包括我……”

    他沉默了,林华陷入了沉默。

    他被自己曾对宋友儿有过好感的这一事实给恶心到了。

    这也不能怪自己,宋友儿是性感与可爱的结合体。她长着一张可爱的脸,却有一双魅惑的眼睛。

    她有着高挑的身材,还是美术生,天生具备出类拔萃的衣品和时尚品味。

    曾有一天,林华和宋友儿坐在一起听了个公开讲座,她身上淡淡的香水味就引发了自己的荷尔蒙。那天以后,林华就不断梦到她,整天都会想关于她的事情。

    林华一直努力克制这种情感,但这如同海啸般的荷尔蒙冲击还是持续了近三个月。三个月后,荷尔蒙的作用终于过去,他开始能够坦然面对宋友儿。

    可是,一旦想起她要和周书默住在一起,一天又一天地被……林华又忍不住有点想吐。

    遇到喜欢的女孩为什么不主动出击?非要等到现在被迫当酸梨?

    林华喝了一口酒,嘴角勾起来,无奈地暗笑了一下。

    他不可以。

    因为十年前发生的那件事。

    十年来,那个梦魇从来没有消散,每每就要遗忘,那张脸就会重新浮现。

    自己看见的每个女孩,都会偶尔变成她那张脸。

    于是他又会心脏巨震,仿佛被恶魔捏住,让他停滞数十秒思考,放弃现在的一切愿望。

    自己无法追求任何新的女孩子。

    因为那个旧的梦魇,永远无法逝去。

    ……

    也许是毕业前的最后一场酒局,大部分人都喝的酩酊烂醉,也可能是为了缓解失去女神的悲伤。

    林华压在所有人最后,出了小酒馆的门。看到前面的周书默在拦车,刚和友儿准备上车,与他的动作同步,酒馆对面一辆黑色福特轿车点了火。

    林华斜着眼扫了一眼前方的周书默,又看了一眼那辆开动离去的黑色轿车。十年来,他不止一次看到过这样的场景,他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却并没有说话,只是眯着眼睛,用拇指和食指捏了捏下巴。

    ……

    宋友儿把周书默扛回了位于谷地区的家。

    当然一路都是网约车和电梯,她也没有费太多的力气。

    打开那道小门,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世界。

    两人精致的卡通形象贴在门上,一起抱着“欢迎光临”四个大字。

    毛绒拖鞋,耐卡名牌拖鞋和各种运动鞋整齐摆在玄关,可爱的艺家沙发,北欧风格的原木茶几和餐桌,投影和自动窗帘,随处可见的毛绒玩具和多肉摆件。

    几乎可以看到两个为了住在一起而兴奋的年轻人,他们在网上阅览着有爱和有趣的生活用品,人生第一次为了自己的爱侣而疯狂购物。

    他们买两双筷子,买两只碗,买两双拖鞋,买两个水杯,买两把牙刷。

    但显然这些东西也都不是崭新的了,他们住在一起已有了一段时间。

    两人养的比熊犬摇晃着极短的小尾巴来迎接他们。

    友儿用自己穿着白袜子的脚把毛茸茸的白比熊推到一边,然后把书默放在了沙发上。

    书默显然喝的多了,开始絮絮叨叨:

    “真是奇怪了,自己请客就一点胃口也没有,什么也吃不下。也不能怪我,这家店可真难吃,就打着家乡的旗号,什么都淡出鬼,一点味道没有。”

    友儿正在解着头发:

    “是吗?我觉得还行啊?挺好吃的不是……”

    “唉?”书默惊叫起来:“开玩笑吧……我可是真吃不进去。”

    友儿意识到了什么,她笑意盈盈地站起来,双手托住书默的脸:

    “是不是饿了,要不要友儿给你做吃的?”

    两人已有了默契,书默醉意朦胧间仍然明白友儿的意思,他用被友儿握住的脸蛋上下点了点:

    “我饿了,友儿,我要吃的。”

    友儿挺享受这种贤妻的感觉,她立刻到厨房去,穿上了围裙。

    书默坐在那里打开了投影,一面用遥控器操作着,一面杵着腮帮,冲厨房里喊话:

    “别用冰箱里的肉了,已经不新鲜了,我总觉得有股臭味。”

    “我想要点新鲜的,你明白吗?”

    “上次的那个牛排,就煎的太老了,一点都不新鲜了,youknow?”

    等着友儿做饭,有点无聊,书默又开了几罐啤酒。

    但是怎么喝,都觉得毫无味道,不由得又多喝了些。

    直到,他看到了在他面前蹦来蹦去的,无比新鲜的,那只毛绒绒的白色小狗。

    ……

    片刻之后。

    友儿端着蛋炒饭出来,却不见了书默。

    做饭时间长了点,本来想用冰箱里的速成猪排,又听到书默说不新鲜,只好临时改成了蛋炒饭。

    走到茶几旁边,看到东倒西歪的几罐啤酒,还有沙发一侧,有一滩水,上面还有些赭色糊状的类似呕吐物的东西。

    友儿端着炒饭,低下头,去看那究竟是什么,投影还响着,是女主角的尖叫。

    友儿不由咽了口唾沫。

    她寻迹往卧室走去,唯一的一间卧室,心想书默恐怕是喝多去睡了。

    然而,她却在卧室门口看到了一滩鲜红的血迹。

    已经不是鼻血几滴的那种程度,而是她从未见过的,冒着泡沫的,脸盆大的一滩红血。

    她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她养的那只小狗,不见了。

    友儿快步跑到房间门口,里面没有开灯,漆黑一片。

    但她还是看到了什么,手中的盘子,颓然落地。

    白色的米粒,和鲜血混成一片。

    (注:本作发生的一切情节,均位于与地球平行却历史与发展完全不同的c137时间线,与现实毫无关系,如有雷同,纯属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