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万物复苏。
安静的李家村,一条宽敞的小河蜿蜒流淌,穿过村里的田埂,泥巴路,和一间间木屋,整个小村里看不到任何现代化的痕迹。
天接近傍晚,一个穿着灰色短衫的年轻人躺在河边的草地上,小河边有一个捕鱼的陷阱。
“小钰哥,又在抓鱼啊?”
“我也想抓鱼,我都好几天没吃鱼了!”
“小钰哥哥能不能多抓几条?等会我们一起煮了吃!”
“……”
不一会,几个十来岁的小孩跑过来,围在年轻人的身边嚷嚷,其中一个枯瘦如柴的小丫头片子,连口水都流出来了。
年轻人笑着撇了几个小孩一眼,没搭理他们,目光望向他们身后。
下一刻,这几个小孩就被大人们拎着耳朵,拽到一旁的田里干活去了。
“别乱跟人说话,那家伙好吃懒做没出息,不许跟他玩,以后离他远点!”
“那混球,家里有地不种,每天游手好闲,不见踪影,一个人吃饱啥都不管了,这成亲还不到一个月,就不管自己家的媳妇有没有吃的,真不是个东西!”
“嗨!管他干什么?他媳妇在家干活,他一个大男人却在这里捉鱼!多俊的姑娘,嫁给他真是倒了八辈子霉,遭罪!”
“……”
田埂上的大人七嘴八舌,也不避讳小孩和年轻人,一边干活,一边大声的议论。
年轻人似乎已经习以为常,并不在意,懒洋洋的躺在河边的草坡上,对这些声音充耳不闻。
落在田里干活的那群村民眼中,这家伙脸皮够厚,大概已经无可救药了。
年轻人叫李钰,来自一千年后,他的灵魂三十多岁,是一名互联网公司的高管,灵魂和这个年轻的身体严重不符。
虽然他穿越过来的这个身体的原主人,和李家村所有村民一样都是泥腿子。
可是相差了一千多年的思维和认知,他懒得和这里的任何人争辩什么,只是我行我素。
比如,种地是不可能的,他也不会,在那个物资丰盈的世界生活习惯了,突然来到这个物资匮乏需要劳作才能生存下去的时代,多少会不太适应。
再比如吃的方面,李钰还是保持着后世的习惯,落在这个时代人的眼里,无疑就特别挑剔,特别铺张,让人感到奇怪和难以理解。
这具身体原主人的名字也叫李钰,字书唯,今年十八岁,原身的名字是李家村里读过书的地主老爷给取的。
来到这个身体里已经有三个月了,李钰渐渐熟悉了这个世界,只是大多时候还是会感到茫然。
每天无所事事,除了研究各种吃的以外,就是看看古代的人情风貌,其实这个小山村里也没什么好看的,更多的还是想着自己今后该怎么打算。
这些日子里,李钰大致弄明白了自己现在所处的这个世界的时代和生存环境。
村子里信息不畅通,外面很多事情他无法知道。
不过好的是,这个世界的生存环境并不算太糟糕,据他了解到的一些信息,这个世界和他那个世界一千年前的南宋中期相似,十分繁荣,目前还算安全,至于其他的,就不清楚了。
这个世界的朝代和历史走向,也大致和他那个世界差不多,只是有一些细微上的区别,往后会怎么发展,他也不知道。
这身体的原主人,是李家村公认的混小子,游手好闲,不务正业,被全村人唾弃,让他的父亲李大山操碎了心。
李钰的父亲李大山,年轻时救过落水的李长贵,就是李家村现在的地主老爷,也是这个李长贵给李钰取的名。
年轻的李大山救了李长贵后,李长贵的父亲,李家村当时的地主姥爷,现在的老姥爷,赏了李大山五亩上好的河浇地。
在这农耕时代,普通百姓拥有几亩上好的河浇地,是可以用来做传家宝的。
有了这五亩河浇地,李大山顺理成章的娶了媳妇,生了两个儿子,大儿子叫李金,比李钰大两岁,李钰是小儿子。
一般父母都比较偏心小的,因此李钰从小就被李大山惯坏了,在村子里没少闯祸,更不用说干活。
无奈之下,等到李钰十七岁,李大山便让两个儿子分了家,老大李金分了三亩河浇地和原本的两亩旱地,李大山夫妇跟着老大夫妻生活。
剩下的两亩河浇地便分给了李钰,并且在一个月前,李大山找村里的媒婆给李钰说了庄亲,把李钰的婚事办了。
两个儿子都成了家,李大山这个做爹的任务就完成了。
今后李钰的路怎么走,是好好过日子,还是继续游手好闲,他这个爹就管不了啦,只能让其自生自灭。
其实李大山就算想管,这个混小子也不会听。
好在老大李金从小老实孝顺,和妻子把李大山二老伺候得不错,让李大山十分欣慰,至于和李钰这个小儿子的关系,则比较紧张。
这些事情都和穿越过来的李钰无关,这段时间他已认清了现实,虽然来到了古代,但日子还得过,他肯定不会一直呆在这个小山村里,打算弄清楚该弄清的事情后,攒点银子,就离开,去大一些的城市生活。
只是刚娶进门的媳妇怎么安置,让他有些头疼,总不能刚成亲,就把别人休了吧?或者自己悄无声息的跑掉?在这个时代,都是要那个女孩的命。
那女孩多大来着?
哦,错了,他媳妇多大来着?
不知道是十六岁还是十七岁?放在他那个时代,应该才上高中。
李钰苦笑着摇了摇头。
一个时辰后,不远处的陷进里有了动静。
李钰心中一喜,从草坡上爬了起来,快步向他布置在河边的陷阱走去。
“呵呵,个头不小,今天晚上够吃了!”
坑里的那条鲢鱼,估摸着有将近十斤,李钰咧嘴一笑,将鱼捞了起来,放进了竹搂里,准备找个没人的个地方生火烤鱼,美滋滋的饱餐一顿。
千万不能让村里的那几个半大小孩看见,不然这条鱼就保不住了,特别是那个叫宝儿的,刚才流口水的丫头片子,最烦人。
为了节约粮食,她这种半大的小女孩,大人一般都只给一口吃的吊着命,因此特别能吃。
家里的杂米粥和咸菜,不合李钰的胃口,李钰吃过两回,就没在家里吃过饭了,实在吃不下,都是他自己在外面解决的。
这个时代山里河里野味不少,即便没有特别专业的狩猎技巧,小时候在农村生活过的李钰,找点野鸡野兔或者鱼蟹填饱肚子没问题
此时夕阳西沉,在地里忙活了一整天的村民都已经收工回了家,村子里炊烟升起,家家户户开始做晚饭,李钰拍了拍腰间的小包,提着竹搂沿着河边向下游走去。
这个小包是李钰的宝贝,里面是他花了一个月时间,赶了两次集,收集到的一些调味料,有葱姜蒜,酱醋糖,胡椒和芥末,另外还有他自己提炼的细盐,和研磨的花椒粉。
最主要的,还有一瓶酒。
这个时代的调味料很稀罕,一般普通百姓家基本上只有盐巴和油,连糖都是奢侈品,条件稍微好一点的,也就是把醋和酱油添上。
并且这个时代没有辣椒,想吃辣味,只能用芥末代替。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炊烟袅袅升起,隔江千万里……”
李钰哼着歌,提着鱼,沿着河边向小河的下游走了一段路程,身后突然传来一个男人的叫声。
“书唯,可找到你了!快跟我回去,出事了!泉儿在家和你二伯二婶他们僵持起来了,你快回去看看!”
李钰脚步一顿,认出了这是他内兄(大舅哥)的声音,回头望去。
一个穿着灰色长衫,看上去二十五六岁人模人样的年轻男子,一边挥手,一边急匆匆的向他走来。
正是他刚过门的媳妇薛泉儿的兄长,薛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