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城邦之间的荒漠景色一成不变,虽然挺漂亮,但是看多了也就那样。在去往麦克米伦的几天中,少女的雇佣兵团也渐渐和俾斯麦熟络了,帕特西娅的话也多了起来,但是多少还是有些拘谨,大概依然害怕俾斯麦灭口,总要到了麦克米伦城邦才安心。不过俾斯麦可没啥歹念,她还得靠着这个领航员指路呢。
“......然后那个术士就说:‘可是那个大叔真的很可爱,要怎么把他拐回家......”俾斯麦突然一个急停,帕特西娅也闭了嘴,她还以为自己是不是哪句话惹恼了俾斯麦。
当然,俾斯麦停下来是因为在这个山谷,前面的路被大石头堵住了,而不是什么关于可爱大叔的言论把自己惹恼了。
“帕特?你们之前走这条路,有石头封路的情况吗?”
“啊?当然没啊,谁这么蠢?”
“那没事了,你们把箱子打开,武器拿好,一会要用到你们。”俾斯麦扔给帕特西娅一串钥匙,而后者忙接住,捂在手里。拉普兰德从副驾驶回头,露出一个微笑:“别想着逃走或反抗,我会盯着你们的。”她弹了弹自己的刀。
帕特西娅顿感不寒而栗,不断点头,保证自己不会逃走。
俾斯麦下车,将手放在腰际。如果真是劫道的,这么近的距离内自己根本来不及建立瞄准线,只能拔刀近战。她绕过车头,从副驾驶位往后走,观察着四周可能会出现的劫匪之类。
车底突然伸出一双手,拉住俾斯麦的脚踝,将其拉倒在地,随即就有一个人从车底钻出来,捂住俾斯麦的嘴,不让其出声。先前那个拉住俾斯麦脚踝的那个人则迅速掏遍了俾斯麦的口袋,希望能从中翻检出来什么钱包之类的东西,紧接着就去解俾斯麦身上的马刀。不过两人忙乱之中并没有按住俾斯麦的双手,在经历了最初的慌乱之后,俾斯麦当即挥拳揍在捂住自己嘴巴的那个人的脸上,后者则向左边倒去,刚好迫使他抢刀的同伙松手,俾斯麦趁机高呼:
“快点出来!再不出来我该死了!”
从车尾倒飞出去一个人,大概是帮忙望风的劫匪成员,重新拿到武器的雇佣兵们迅速下车,围住了俾斯麦身侧的两个劫匪,劫匪当然没料到车上会有这么多人,慌忙从背后拿出武器,黑头发的手里拿着一把长柄圆锯,红头发的则是一根看上去像扳手一样的东西,不像是劫匪,倒像是街头斗殴的混混。
雇佣兵们只有五人,算上俾斯麦也才6个,虽然对两名劫匪呈现出包围的态势,但却不大敢向前抢攻,毕竟一个人使用的武器越奇怪,越可能说明他的实力高强。这里又不是什么街头斗殴的场景,从路边掰下来的铁栏杆在荒野的战场上并不常见。这时刚刚飞出去的那只白毛又回来,举起了手中的钉枪。
“别动,再动我开枪了!”
这把钉枪经过白毛沃尔珀的特殊改造,从一次发射一颗钉子变成一次性可以发射五颗,沿水平方向散布。这样一来自己在短距离内能同时攻击到最多三个敌人,威慑力还是挺足的。特别是现在这个距离,自己的钉枪可以打到包围在自己同伙身边的雇佣兵们,但是却打不到自己的同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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