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哈!
贫穷的小镇,破旧的武馆。
烈日当空,似乎连地上的杂草都屈服在此炎热的空气下,萎靡的弯下了腰。
“云龙,进来乘凉,休息会吧,中午时间大家都休息了。”
满脸胡须的黑胖教头,在武馆正堂里喊着。
“不用了,师傅,我再练会儿。”
倔强的孩子。
教头摇了摇头,自顾的坐下来,拿起葵扇,喝着粗茶。
烈日渐逝,夕阳西下。
“今日便练习到这儿,大家都回去休息吧,明日记得,一早便要准时来武馆练功,需知道,练武之路需不畏辛苦,只有如此,方才可练成大师!”
稀稀拉拉的应和声,孩子们来此无非是玩耍混日子罢了。
“是!知道了!师傅!”
唯独莫云龙,高声回答。
黑胖教头欣慰的点了点头,深深看了莫云龙一眼。
孤独的一人回家,莫云龙从来如此,许是由于性格比较刻板,同龄人皆不爱与其亲近。
“云龙,今日过得如何?可有勤奋练功?”
隔壁家的李婶婶,亲切的向莫云龙道。
莫云龙自幼丧失双亲,隔壁李家乃是莫云龙之父旧交,虽同是贫苦之家,但实在不忍看着十岁之童独自过活,尽管艰难,亦是尽力照顾莫云龙。
“李婶,放心,云龙每日都有很勤奋的练习。”
说着,莫云龙便自顾的回家,又继续摆开架势,练习着那生硬的拳法。
“云龙,回到家就别再练了,准备过来吃饭,今**李婶买了条鱼。”
男子的声音,此人便是莫云龙父亲之好友,李成。
粗茶淡饭,李成家里并无子嗣,似是将莫云龙当成亲生孩子般,亦有些欢声笑语,只是在莫云龙的心里,总感觉缺少了什么。
时光飞逝。
转眼间,莫云龙已经十六岁。
而莫云龙所在的武馆,如今已经越来越少人前去习武,莫云龙已经是年纪最大的学生。
毕竟,在这个有仙人存在的世界里,早在莫云龙十岁时,便知道,练武无论练得多厉害,都无法挡住仙人的术法。
而练武,在民间,亦是最差的选择。
有俗话说;
若要家财万贯银,寒窗苦读十年书。
若要家徒四壁墙,寒暑苦练百年功。
就算是当个屠户,做个木匠,抑或是当个裁缝,都比练武有出息,而练武,只是家境实在贫穷的人家,无奈的选择。
“今日,乃是武馆最后一天授课,从今以后,你们都不必来了,我已经决定将武馆关闭。”
黑胖的教头眉宇间似有些阴郁。
莫云龙忍着满腹狐疑,练完了最后一日的功。
“师傅,为何说走便走?武馆开的好好的,莫非有急事吗?需要云龙帮助否?”
待所有人走后,莫云龙问出了自己的疑问。
“无妨,这几年,我也赚了些钱,人也老了,都快四十了,还未娶妻生子,想来却是不孝,遂便想将武馆结了,回到家乡开个小店铺,娶个老婆,也好续下灯火。”
黑胖的教头说到此,似很满足般。
就这样,武馆关了,黑胖的教头走了,在一个普通的早晨。
转眼,两年又过去。
“你这个没用的东西,挣那么几个钱,还要打肿脸充胖子养着旁边那个傻小子,你说,以前咱没有孩子也就罢了,如今你是不是不想孩子有出息?学那傻小子去习武,弄得如今十八岁了一事无成?如果不是,那便去跟那小子说清楚,把钱留给我们的孩子读书!”
“嘘!你喊那么大声干嘛!”
关门声。
却依旧能够依稀听到里面传来的争吵声。
“李叔,谢谢您这么多年的照顾,云龙也长大了,想去京城闯一下,房子便交给你了,如何处置,你看着办吧,云龙不再需要它了。”
看着眼前一夜没睡的李成,那憔悴的脸苍白而无力,莫云龙转过身,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剩下一脸错愕与愧疚的李成,呆呆的站在那里。
家,没了,或许,早没了。
上京之路,遥远。
莫云龙虽无甚本事,却练就了敏捷的身手和强健的体魄。
一次意外的机会,莫云龙碰到了被劫匪追杀的商贾,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救下了他。
就这样,莫云龙成为了那商贾的护卫,那商贾在京城,颇有地位,家财万贯,门客三千。
两年的时间,平淡的过去。由于救命之恩,那商贾对莫云龙极好,而商贾之女,正值妙龄,却看上了莫云龙。
“老爷,你说咱们的女儿,是不是对那个傻小子莫云龙有意思?”
“怎么了?云龙憨厚老实,为人正派,且救过我的命,就算将女儿许配给他,也没什么。”
“哼!你要我们的女儿嫁给一个家丁?你想都别想,如果你硬要这样,我便死给你看。”
胳膊拧不过大腿,莫云龙最终似是知道了商贾的难处,毅然请辞。
偌大的京城,莫云龙感受不到一丝的温暖,自己似是一个没用的人般,一无是处。
偶然间的醉酒,莫云龙在早晨醒来,抬头看时,竟是私塾。
都说书中自有黄金屋,莫云龙决定一试,反正当家丁这几年,也攒了些钱。
然,好景不长,做为私塾年纪最大的学生,莫云龙感受到了什么是人言可畏。
一年后,在流言蜚语及恶意中伤中,莫云龙离开了私塾,虽如此,却学到了很多东西。
百无一用是书生,莫云龙深切的体会到。
终于,一次闲逛,莫云龙发现了衙门招收捕快的榜文。
自幼练武锻炼的好身手,就算是在私塾读书时,都不曾间断过练武。
毫无悬念的,突破重围,当上了捕快。
一年的时间,对于一个捕快忙碌的日子来说,过得非常快。
听说她要结婚了,夫君亦是有权势之辈,莫云龙在大婚当日远远的看了她一眼。
她很美,只是并不开心。
然而莫云龙看着自己身上的捕快服,自嘲一笑,转身离开。
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朝廷的腐败深入骨髓,就连捕快,都会用尽一切的办法获取钱财。
一担奸杀案,凶手被莫云龙捉获,但却是她的夫君。
她来了,没说什么,只是那泪痕却历历在目。
他也没说什么,只是轻轻将那泪痕擦拭,轻抚了一下她的秀发,莫云龙离开了。
案子,依然要办。
推开面前的银票,莫云龙站起来,再次离开了。
收受贿赂,并非莫云龙的性格。
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却发生。
诬陷,在这腐败的朝廷,实在太过普遍。
就这样,莫云龙因为误判失职而丢了捕快的工作。
站在衙门前,望着那布满灰尘的大鼓,莫云龙冷笑如此做官,并非为鼓,而是鼓上之尘。
离开了京城,莫云龙心灰意冷,落脚在一小山村。
俗话说,酒逢知己千杯少。
遇到李思这个知己,却是莫云龙此生最开心的事情。
岁月荏苒。
相遇相知已经数年。
各地反朝廷的叫喊声日益增大,莫云龙与陈思皆憋了一口气在心中。
终于,决定干一番大事业。
落草为寇,劫富济贫。
婉如宿命的安排般,就在这天晚上,在一处树林,莫云龙捡到了一名孩童,不知是谁将其丢弃在此,只是本能的被孩童的气息所吸引,将孩童收了下来,而那襁褓上写的,便是:沈天。
你比我还惨些。
你生来便被父母抛弃吗?
没事,以后我们,相依为命。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