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克勤跟着笑道:“先说好,可不是给你的,毕竟这把枪是局座专门给我找来的,不好送人。”
庄晓曼拿起枪,细细的看了看,点头道:“这把枪确实不好弄,局座能找来必然是托了关系的。”跟着将弹匣熟练的卸下,轻轻的拉开一段套筒,看枪膛里还有一发子弹,于是再次将弹匣装好。跟着将枪和消音器放在了自己的手包里,又问道:“处座,咱们局里不是新盖了大院吗?训练场是没法搞了吗?”
范克勤道:“嗯,没办法,地方有点不够用啊。先这么样吧,怎么,你想试试枪?”
庄晓曼点了点头,道:“对,我看您的枪保养得非常好,但在行动之前总得试试才行。”
范克勤从抽屉里又拿出一个备用弹匣,以及一盒子弹,道:“去市郊试试吧,我正好也得试试,一块去。”
此时刚过五点,虽然没有到规定的下班时间,但搞特工情报工作的,其实也没个准确的上班或者下班时间,是以两个人直接换好了衣服,出门开车来到了郊外。
冬天天黑的早,范克勤随便找了个大野地把车停好,然后前大灯不息。找了个大石头,在上面又摆了十几个拳头大小的小石头。走了回来,道:“试试,找一找感觉,其实这把枪我很少用,就更别说带消声器了。”
庄晓曼在他说话的时候,已经准备好了,标准的正面双手持枪,双脚微分。这个距离,离那个大石头,大概能有二十多米。庄晓曼瞄了瞄,随即便扣动了扳机“噗噗噗噗……”的一连八声枪响,将范克勤摆在上面的十三、四块石头,打掉了七个。
也就是说,庄晓曼只有一枪没有命中,这个枪法已经非常了不起了。范克勤看了一乐,抽出腰间的柯尔特,一边往上拧消音器,一边说道:“你重新再打一个弹匣,如果还没出现问题,说明这把枪确实很好,就不用在打了。”
说完话他已经装好了消声器,抬手“噗噗噗……”的就是七枪,将上面剩余的七块石头全都打掉。道:“嗯,我这把也不错。”说着,再次走了过去,在上面再次摆好了十三、四块石头。
等他走了回来,庄晓曼早已准备好了,这一次她没有用双手,而是单手。再次飞快的扣动扳机“噗噗”的一连七枪,打掉了六块石头,不过范克勤借着车大灯看的很明显,其中有一块石头也动了一下,只是没有被打掉而已,但肯定是击中了,只不过命中的是边缘棱角的地方,这才没有将这块石头打掉。
庄晓曼笑着拧下了消声器,而后重新将子弹押满,撸动套筒上膛了一发,而后再次卸下了弹匣,往里装了一粒子弹,跟着重新上好弹匣,放进了包里,说道:“这把枪确实好。”
范克勤道:“德国人造的嘛,质量还是有保证的。我看你后面用的是单手,如果你用的是双手,经过第一次射击时的熟悉,你能把石头全部打掉。”
庄晓曼道:“卑职是考虑,这次任务,肯定是要求出枪快的,所以单手移动枪口的时候,能够更灵活一些。”
范克勤点了点头,道:“其实你可以用另一个方法,你看。”说着,范克勤保持了左半边身子在前,右边身子在后的侧立姿态,左大臂和身体形成一个锐角,小臂弯上来,用手辅助,和右手一起握枪。道:“你回头可以练练我这个方法,左手弯曲形成一个V字形的三角托住枪柄,右手握枪也形成一个三角,这样是很牢靠的,又能有效的抵御开枪时的后坐力。而且手枪的准星距离眼睛更近,所以击打近距离目标的时候,可以速度更快,只要两支手臂和腰一起配合,就能马上移动瞄准。当然,有利有弊,缺点就是瞄准远一点的目标时,可能不如伸直手臂那么精准。”
说着话,范克勤迅速的开枪“噗噗”的一连七枪,两秒钟内就完成了射击。庄晓曼看的一怔,因为她确实没见过这种射击的姿态。不过此时也不是她重新学习的时候,范克勤刚才也说了,如果感兴趣以后可以在学。这次的任务,还是要用她自己最熟悉的方式,这样才能保证效率和成功率。
范克勤将子弹重新押在弹匣里,话说他这把枪也一共有两个备用弹匣,但是范克勤喜欢准备的充分。所以基本都是满弹匣状态,每隔一天,将其中一个弹匣的子弹卸掉,用来保持里面弹簧的质量,这样三个弹匣可以轮换着来。这依旧跟范克勤的性格分不开,永远保持严谨的态度。
就像是刚刚庄晓曼第一次射击的时候,直接就将枪膛里的一发,和弹匣中的七发子弹,一共八发全都打出去了。可是范克勤呢,也是七加一,共八发子弹。但是他前后两次开枪,都只是击发了七次,也就是说,他的枪膛里,从始至终,至少都保持着一发子弹。倒不是说他在防备庄晓曼。而是一种习惯,这种习惯是范克勤故意让自己养成的,所以他一直保持到了现在。
范克勤将手枪重新插入腰上的枪套,说道:“走吧,咱俩吃点饭,然后回家好好休息,明天说不定什么时候直接就出发了。”
“好。”庄晓曼答了一声,跟在范克勤的身侧,一起来到了车上。
范克勤随即开着车子,很快的原路返回,进入了市区,问清楚了庄晓曼的住址,来到了她家跟前的一家饭馆,两个人吃了点饭,这才双双分开。
范克勤也直接回了家,第一件事就是给陆晓雅打电话,聊上十块钱的,因为先聊完,自己就可以专心的思考行动时的一些细节了。结果等他和陆晓雅堡完了电话粥,正在给浴缸放水,并且重新打开了一瓶红酒,倒在醒酒器里让它醒着的时候,电话突然之间再次“叮铃铃”的响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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