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九色雷霆
作者:余烬似火   这个大唐有剑仙最新章节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这是李拜之前最为真实的写照,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他最完美的诠释了汉高祖的这种心态,人一旦在压抑的生活下生存的太久,即便在开朗,性格也总会产生一些变化,或许‘变态’更为稳妥些。以史为鉴,华夏历史上那些崛起于微末的大人物,在成功之后总会留存下来一些“暗疾”,比如汉高祖喜爱炫耀,最后也有了白马之耻。而我们的明太祖朱重八,虽没有这个毛病,但时候的经历或许让他留下了心理阴影,特别见不得贪腐的现象。那叫一个高压,洪武年间的官员,那叫一个惨阿,虽这种政策卓见成效,但岂不知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当然,李拜作为一个人物,从到大也都是同龄人之中那个最为不起眼的存在,读书中等,相貌普通,就是那种放在人群一抓一大把的存在。即便是在村子中,也是普通人。李拜从也是一个有梦想的人,他渴望能够成为名侠士,提三尺青锋,向着伟大的目标进发,一路行侠仗义,最后成就万人敬仰的大侠。可惜这个时代不需要这种人,不然满大街的警察就该失业了。满腔的热血与梦想,总是敌不过岁月静好,最终能够记住的人不多。他自然也不例外,反而这种平凡,没有特色,让他二十多年以来,有了一种自卑的感觉,若不是怕死,可能这个世界之上,早就没有了他这么一号人存在。实话,他有时候在想,汉高祖成为皇帝之前,也只不过是一个混混。而洪武大帝成就霸业的过程之中,也当过放牛娃,乞丐还有和尚。这二人若不是最后都活不下去了,恐怕也不会走上随时会掉脑袋的这条道路。因此,他总是这样安慰自己,机会总是有的,只要安心等待。怕死的人总会找到活下去的理由。或许是老也看不下去了,让他在无数次买彩票的机会之下,终于踩了狗屎运,中了一等奖,整整一千万。人生存在这个世界之上,总是会选择遗忘那些弱卑微之时,而弘扬自己强大光鲜的时刻。特别是两个极端的存在,获得大成功的伟人,还有便是卑微到尘土之中的“蝼蚁”般的存在。而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一般会正视这些缺点,却不会再犯,前车之签后车之师。而后者一般都会在短暂的时间反思,而后继续在尘土之中翻涌。李拜便是这样一个人,他也明白自己这样不好,但怎奈就是改不掉。村子之中的人始终认为,读书没有什么出路,不是文盲出去不至于吃亏便已经足够,李拜这一代人往往都是初中之后便外出打工。选择继续上学的人很少,而他便是其中之一,读了一所三流大学,毕业之后工作蹉跎,也好似印证了村子中人的看法。幸好,他的直系亲属都已经不存在了,从这一方面来他已经是一个孤儿。当然他要已经成年,这个词语也不适合他了。这让他不用内疚自己差不多到了而立之年,都还一事无成。至于那些七大姑八大姨之类的,像李拜这种穷亲戚,自然是耻于来往的,毕竟他长久不在家,还不如一个近邻来的实际。很完美的诠释了“远亲不如近邻”,当然,若是他偶尔回到村子住上几日,那些亲戚还是很好客的,毕竟他们会落得一个好名声。当然这日子不能太长,以三日之內态度最好。一朝发达,自然不能独自分享。诚然李拜做不到用自己的钱去建设家乡,毕竟他没有在哪里感受到温暖,但回去炫耀一番是必不可少的。更何况,在村子之中还是有几个死党的,都混的不好,是那种即便是有事也指望不上但会全力以赴的那种,因此他富贵了也不会忘记他们。豪车锦衣自然少不了,向着村子进发。马一旦得意就容易失前蹄,人一旦得意李容易忘形。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人类,驾照李白自然早早的就拿到了,还是当初在大学的时候同死党一起拿的。但他似乎忘记了,这出来的几年那都没怎么碰过车,这驾照也只是一个摆设而已,更何况这还是下雪的气,而且乡村的道路还没有规划,一些地方还是土路,坑坑洼洼。实话,以李拜怕死的个性,其实在踏上这条归乡的道路之时他就已经后悔了,若不是回去的道路同前行的道路一般遥远,他早就已经掉头。在加上锦衣归乡的诱惑,让他硬着头皮,在银装素裹的山林间穿梭,自然他的速度很慢,让人看不出是要出事的情况。乡间路泥泞不堪,更何况路上的雪层严重阻碍前行。李拜已经多年没有回来过,虽也没有变化过多少,但农村响应国家的退耕还林政策,这林间的树木郁郁葱葱,即便是冬日,也很难让人看清前路。他只能依照记忆前行,幸好这土路没有什么分岔,不然就麻烦了。前方因为积雪的缘故,若不是草木的缘故,便已经看不清前行的道路了。“草,这路怎么成这样了,村长他们吞了钱,也不做点事情,他们胆子也太大了。”李拜骂骂咧咧的,心向着前方而行。这个时代向来以利益为重,可能那些宣扬正义的人也会存在,但很少,少到让人以为不存在。阎王易见,鬼难缠。的就是这种,村干部一直都是基层干部,高皇帝远,以他们的存在,村子中的民众一般不会去举报,而是坚持他们所制定的规则。当然这不管李拜什么事情,他很少在村子中待,即便想管也管不了。前行的路并不坦途,因为积雪的缘故,新买的车早已经看不出原本的样子,车身上的划痕重重。像李拜这种人物,还是第一次开这般贵重的车,还是自己的,因此十分痛心。人无论多么有成就,多么富有,对于自己的东西总会心翼翼,损毁了总会有一种骂娘的感觉,即便这执行人是他自己。“这什么破路,多久没有人整修了,那些村干部就该捉走判几年。”当然,李拜只能发几句牢骚,生活在这个大环境之下,即便政治智商再低,他也明白一些事情不会以人力而转移。骂骂咧咧的继续上路,村子之中虽有一条公路,但一般用的都是摩托,汽车倒是很少有人买,不过今日李拜连摩托都没有见过一辆,好似进入了原始森林一般。大地一片银装素裹,煞是好看,当然若是此刻李拜是来旅游散心的话。其实什么衣锦还乡,只不过是回家装逼而已,让那些看不起自己的人后悔,为这个目标找这个光鲜的理由。不同的是成功与失败的差别而已,汉高祖刘邦一个混混的逆袭,开创了强汉六百年。明太祖朱元璋一个乞丐的强大,最后也成功了,因此将自己的祖上几代墓穴大修特修。这也是一种炫耀,而李拜只是打算回去装个逼而已,让那些人后悔,只不过现在他觉得今日出行是个错误的决定,他发现他这个跑车并不适合山路,还不如一辆摩托车来的实际,当然若是不考虑舒适度的话。从另一方面来,李拜是一个守财奴,可能是以前太过窝囊的缘故,此刻让他放弃自己的座驾显然是不可能的。时间在缓慢的流逝,李拜的座驾也在缓慢的行走着,平静的美丽之下往往掩藏着肮脏,这也致使这银灰色的跑车没有了原本的美丽。雪花依旧在飘落,就如同那些掩藏的记忆,这种气若是放松一些,就容易让人沉溺其中。不过这不是现在,李拜觉得自己仅仅靠着座驾已经走不出去了,他并没有这气驾车出游的经验,连同车轮上防滑链都没有安装。“轰隆”一声,将李拜仅剩的一点耐心都耗费了,跑车熄火,彻底陷入了泥坑之中。李拜试了几次想要将车开出去,不过都失败了,只能彻底放弃,窝在有暖气的空间之中,看能否等待人路过,来拯救他。突然,“轰隆”声密集起来,好似要灭世一般,以李拜的感觉这是雷霆没错。可能是树林的缘故,让他没有看到闪电,并且没有丝毫亮光。人对于未知始终怀着好奇还有恐惧,相对而言李拜此时的恐惧要远远多余好奇心,对于能够危及他生命的东西,他向来都是规避的,更何况雷霆乃是煌煌威。不过密集的雷霆声并没有消散的痕迹,反而越发的密集,并且在向着李拜所在的方向而来,就如同有人在渡劫一般,而那渡劫的生物在接近这里。片刻之后,李拜终于近距离看见了雷霆的模样,这雷霆不同其他,而是七彩的,绚丽异常,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同它媲美。不过这也是李拜以后看到的一幕,而后他崭新的坐骑便被九色雷霆轰中了,连同他在内。</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