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
我始终在意。
法官究竟是不是穿着黑色长袍,带着银白假发,一副古板的摸样的家伙。
这样的人似乎很有威严的感觉,总觉得在这样严肃的场合面对这样一个人,也就变得胆怯于说谎了。
等候室的人很多,第一次进入法庭作为旁听的我相当紧张。我承认很多时候我都是处事不惊的摸样,可惜,大多都是外在表现,就像根本不会有人知道靠在饮水机便是不断的往肚子里灌水的我,无论明面上多么冷静,实际上心里都……
“喂喂,你在这里啊!”
绍默从人群窜出来,周围人很多,虽然大多不高,但是这样看绍默才发现她也并非有多么高挑。该怎么说呢?她确实不高,或许平常和我交流时那副成熟的口气总是让我觉得她会有一副高挑的身材。
不过,实际上相当平庸的身材,不算很高,也并非特别矮,当然是相当的——有点贫瘠。
“喂,你刚才是不是对我脖子以下的身体发出了怜悯的眼神?”
“不,并没有。话说,就算这样的日子,你也穿的有点可爱嘛。”
“我明白你想要夸人啦,喂,不要背过脑袋,好歹看着我啊。”
绍默身着棕色连衣裙,黑色的手套以及与她的贝雷帽相同的格子披肩,说实话,确实相当可爱。嗯,我也并非多么动心,只是诚实的表述这一观点,相信各位如果亲眼看到也会如此认为。
“嘛,说起来,就是朋友遇害,没想到你也没有……”
“哭泣?是吗?啊,当然,我也不明白,明明,现在我应该是最想哭的状态。但是,眼泪可不是随便就能流下来的。认真的说,找到凶手才真的是争气呢!我可不能不像话的哭出来!”
真希望让某个爱哭鬼听听。
嘛,就是这样,我的女朋友,我的搭档,女高中生名侦探绍默小姐,真的相当懂事呢!
“喂!摸我头干什么。”
“啊,抱歉,不自觉的就,冒犯到你了吗?真是抱歉!”
“不……唔,就是因为没有冒犯到的感觉才让我觉得烦恼啊……”
“什么?”
“不,没什么!”
我心里不是滋味,总觉得做错了什么。大概在我不断缠着绍默,像是安慰一般的虚寒问暖时。这时,等候室的门被打开了,走出来的是一位身着正装的男性。
“各位,我是x市区级法院的警卫,现在关于宁华小姐被害案的审理即将开始,请各位入座。”
我和绍默听到后,便顺着人潮走到座位上。法庭实际上并没有特别大,不过一间大学教室的大小罢了。法官虽然没有戴着我期待的假发,但是也好歹有件法袍,拿着木锤的摸样说实话称不上严肃,虽然他可能尽力板着张脸了,可越发如此他的摸样却被他的五官和不协调的体型,让我们觉得相当滑稽。
两位陪审员和审判员在那里一言不发,实际上他们比我想的年轻多了,我还以为会是一副经理岁月雕琢的摸样,结果大约也就三十上下。
我们所在类似观众的座位,正对着法官的两个区域,组成了陪审团。而我与绍默前后挨着她在最前面,我在第二排。
法官右侧的门打开,从中走出来的是一名三十五岁上下的大叔,他满脸似乎就是坏人所谓的样子,他坐在我们的前面左侧的位置,法官的右前方。
“真是个好位置。”
“你想坐坐看吗?”
“不,我可不希望如此。”
他身后的两位警员宣告着他就是被告。
而一位西装男士正站在他对面的桌子后方,自然他身旁也有一位,这两位就是在某游戏中时常作为主角的律师和检察官。
至于法官正对面的证人席……
在激烈的争吵后,我们的一位熟人,在法官的传唤下被带了上来……
记得上次见面是在三天前——
还记得那家快餐店,那天来往的客人并不多,在听闻绍默提到了这件事后,我们约好在傍晚汇合。
太阳还未下山,我和绍默等待着我们邀请的朋友,直到门铃响起,我们才看到脑袋包裹的严严实实,身着黑紫色洋裙的宁铃。
她摘下口罩,默默的抬起帽子。
“我的姐姐……”
刚开口,墨镜下便止不住的滑落眼泪,绍默坐在她身边安慰她。而我身处一个尴尬的境地,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便像个局外人一般,点了七八道菜,然后默默的听案件全貌。
宁铃和宁华的房间相邻,门都没有关严,案发现场门窗关的严严实实,至少我们通常不会认为有什么人会潜入案发现场。
但是,这件事情就是如此发生了,宁铃醒来的时候四肢被绳子绑住,被如同五马分尸的摸样固定在床上,嘴里塞着布条。她醒来时候目击到的就是被认为是嫌疑人的那个男人。
在大约半个小时之后——案发现场她可以看到时钟。
门被察觉到异样的巡逻警员撞开——原因是阳台的玻璃向外面落了下去。
在之后,慌乱的宁铃和警员闯入了宁华的房间,他们目击到的是四肢同样被绑着,嘴里塞满布条,接着被分尸的宁华。
她们两个的头发五一例外被全部剃了下来,其他人也许没有发现,但是现场照片在我看来……
“呼……”
我长舒一口气,我没有抽烟的习惯,却不知道为什么,在这种悲伤的气氛下会不自觉在在嘴唇前做出夹着烟的手势。接着吹一口气。
她的头发……
那个帽子之下……
我的眼神或许变得恐怖,也许是一副悲伤的神情。
我对于那个傍晚没有多少印象了,但是,我记得我点的那些菜,除了我没人动筷。
“但是,根据附近面馆的老板娘所说,我的当事人昨晚九点开始直到尸体被发现前两小时一直待在面馆里。虽然可以确认我的当事人确实有出入现场,但是依旧无法确认他是否是凶手。”
“各位。”
检查官在律师说完后开口了。
“我们知道,嫌疑人在不在场证明后直到尸体被发现为止甚至之后,都没有正常的不在场证明,我们是否可以怀疑,他在这两个小时内完成了对被害的行凶呢?”
“不,那是不可能的,因为案发时间远在那之前。”
“这段时间天气依旧很冷,大部分家庭都会选择开热空调对吧?”
“你在暗示什么?”
两方陷入争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