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 再次开庭
作者:鸭子的救生圈   枫红之路最新章节     
    3月15日

    怀表上沾上了些许灰尘,男人吹了口气,用西装上衣口袋的布擦拭了怀表的玻璃。他有着一撮小胡子,一身相当标致的绅士的黑色燕尾服。

    此人就是本场庭审的检察官。

    我和绍默这样不再坐在观众席,而是坐在辩护律师的右侧,更加接近被告席,比起证人席更加接近法官的位置。

    待法官坐定——比起坐着摆弄袖子更加花费时间,这次的法官更加圆滚滚些,摆动着臃肿的手的摸样,出乎意料的相当有威严——看他的表情,他的目的似乎达到了。

    我和绍默互相讨论,我们的辩护律师一副不在乎的摸样。

    波查·史蒂夫,一位有着相当长经验的律师,所办理的案子可以说没有一件不成的。

    “所以我才会认为这个人会不会不是什么好人啊?这样的称呼简直就像是专门为坏人做辩护的律师不是吗?”

    “所以才相当合适吧?这次我们可是站在悬崖沿上的家伙。”

    一道颇具威严的视线在法庭上扫过,老旧的地板发出吱呀的声响,即是寂静的却也太过于嘈杂,人们交头接耳着,这次的审判总觉得不会像上一次一般草草了事。

    “嗯哼!”

    法官咳嗽一声,整个法庭的所有人不知为何有着一种莫名的默契,整个气氛瞬间便安静了下来。

    “那么,开庭。”

    了无生气的一句话,随后伴随的是一声响彻整个法庭的木槌敲击声。紧接着熙熙攘攘的文书整理的声音也随即停下,法官宣读着法律条文,书记快速的用沾满墨子的钢笔写下开头。

    “那么,辩护方主张……”

    “被告无罪!”

    法官停顿的瞬间往这里看了看,总觉得这幅眼神无比熟悉。

    辩护方和控方开始提交线索,法官面前,法庭中央的圆桌子上,遍布了七样东西。

    分别有:绳子、凶器、玻璃的照片、尸检报告、房屋平面图、证词的记录副本、以及一个盒子。

    第七样线索,这是我们决定性的线索正是这个盒子。

    接着,由控方再一次描述案件全貌:

    凌晨一点半,嫌疑人醒来,a将偷盗物品归还,并离开案发现场

    凌晨两点零三,嫌疑人被警方救下,发现尸体。

    死亡推断时间为凌晨到凌晨一点。

    而a正巧是凌晨一点前有着不在场证明这段时间他在面馆。

    那么这段时间唯一可以作案的人只可能是装作受害者的——宁铃。

    “不……”

    一瞬间,我感觉到了身边不安的情绪,下意识的抓住了她的手,她先前还是一副不安的摸样,现在也安静下来了。

    “抱歉,我失态了。”

    她轻声对我说道,我点了点头,在这种情况下我想不到任何安慰的词语和句子。

    “无论你是否做好决定了,我都已经准备战斗了。”

    “所以,你将他请来了是吗?”

    “嗯。”

    “那么,不要太在意我,因为我说不定也准备好做你的对手了。”

    “哼,那么,无论你的想法是什么……”

    “嗯,我准备好全力以赴了。”

    控方将整起案件的前后叙述结束整个案子结构相当简单,真相也是,但是这次的庭审绝对不能让真相浮现……

    我们要做的就是扭曲正确的答案。

    “嗯,那么,传唤证人出庭。”

    首先出来的自然就是先前的小偷a。

    他们一遍又一遍的比对线索,明明这些要素都是可以舍弃的,不过就像是在对宁铃宣告她必死无疑一般。这大概是控方打算对嫌疑人施加压力好让她……

    “那么,就由我们发言了是吗?”

    波查·史蒂夫站了起来,他没拿任何一份文件,单刀直入的询问道:

    “你离开的时候没有打碎玻璃吧?”

    “不,没有的,我将玻璃放在了不容易掉下去的位置。”

    “嗯……那么,控方能否告诉我,为什么玻璃会碎掉呢?”

    “我不知道,或许是那个少女想将那位警官引过来的手段吧?”

    “可是警官一般到街附近巡逻是凌晨三点会发生的事情……”

    “所以说,那个警官提早到了不就怎么了嫌疑人有确认他经过不是吗?”

    “但是……啊,对了,不如请控方第二位证人入场吧?不过,说不准他已经成为了辩方的证人了。”

    说句实在话,这个家伙在法庭上……不,平常也是,语调冰冷像一台机器,不过,这样的人或许正是我们需要的也说不准啊。

    证人席站着的人换成了那位警官,接下来就是要运用我调查出来的线索了吧?

    “那么,请问你能否叙述那天你会进入案发现场的理由吗?”

    先生,请叙述吧,哪怕那只是一半的真相。

    “好的,因为我在一点半看见了a他离开案发现场的样子。”

    “什么?喂你之前可不是……”

    “唉~控方请不要打断,那么,请继续说,那么,为什么你会在两点到达现场呢?你可是比应该到达的时间早了两个小时。”

    “这是因为当我实际上,借着职务之便……和女朋友家呆了一晚上,在一点半的时候凑巧看到了他离开案发现场。”

    “也就是说你会进入案发现场,是偶然是吗?”

    “是的。”

    ……

    法庭,没有一丝言语,如果整起事件,就是和平常一般的一天的话……

    但是,这就是突破口,接下来。

    我准备站起身来。

    “等一下,下面希望可以交给我。”

    没差吧?谁说都一样,只要提出新的推论主张的话……

    “嗯。”

    我点了点头。

    “各位,请开动脑袋思考一下,对,正是玻璃的问题。一点半警官目击到a离开,a说过自己没有打碎玻璃,但是,在警官进入案发现场后玻璃却打碎了,这是为什么呢?”

    “喂,说不准是这个家伙为了掩盖自己和女朋友相处一晚的事,所以才会这么说的。”

    “那么,由他自己说怎样?”

    “好的,到了这一步我也不需要隐瞒了。

    “事实上……”

    整个法庭有着一股莫名其妙的默契,所有人,包括原先吱呀的老旧地板也不发出任何声音了。

    “我是先看到破碎的玻璃才临时想出之前那套说辞的!”

    对,这就是,预先拟定的口供。那份口供的副本和录音已经在开庭时混入到控方的口供中提交上去了,所以他们才会不知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