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之所以叫城,是因为有围墙防御,都市之所以叫城市,是因为人的聚集,经济的繁荣。
选择一座城融入它,人与人擦肩而过,川流不息,南来北往,进进出出,到处水泥浇灌,高楼耸立,谁的离开不重要,谁的失败也黯然神伤,角落绿植点缀,路四通八达给各路英雄指方向,你在与不在,它依旧挥手。
柳风坐在货车里穿梭在街道上,送完最后一个客户,他就可以下班了,货车司机小张开玩笑:“什么客户,要这么晚送货?”
“没办法,客户是上帝吗?”柳风坐在副驾驶闭着眼睛。
到达一栋高档单身公寓,柳风拿起手机,拨通电话:“金珏,我到了。”
“等下,我马上下来。”金珏在电话里边说边使劲摁着电梯按钮,心早已飞到了楼下。
柳风看到金珏,指着放在地上的物品:“这是最好的女性护垫!”
金珏笑着:“走吧,给我搬上去吧!”
“你先走吧,我回头坐地铁回去。”柳风对货车司机说。
柳风把三个纸箱子叠高:“那个怎么办?”
“我来。”金珏俯身抱起另一个纸箱,透明的连体裙隐隐约约透露着粉红的内衣。
这个夏季是那么的热,俩人走进十六层的房屋,汗水都浸湿了头发。
金珏是这间屋子的主人,大学刚毕业,她要求父亲给她买了这间豪华单身公寓,她要有一片独立的天地。
作为主人,她从冰箱拿出一杯橙汁递给柳风,又递给他棉湿巾。
金珏深情地望着柳风,从厨房端出几个小菜放到餐桌上,打开一瓶红酒:“还没吃晚饭吧,过来一起吃。”
柳风已经记不清这是多少次来这里了,但是都是为了送货,金珏要产品的次数越来越多,量也越来越大,起初柳风以为是她的确需要,在接触中他明白了她的情意。
柳风看着桌上精致的饭菜,肚子令他坐了下来,他在这里没有拘束感,甚至有时候觉得像是自己的家,他对金珏是喜欢的,如果非要让他选择,他希望能娶到这样的女孩,可两个家庭的悬殊让他始终望而怯步。
金珏是善良的,待人接物落落大方,从不藏着掖着,一米六不到的个子,平时配上不高不矮的高跟鞋,匀称的身材充满了女性的柔美,虽没有傲人双峰,但少女情窦的青春撩人怜爱,一条马尾辫翘在脑后,令眉清目秀的五官透着精练并富有书卷气。
金珏今天妆容淡雅,在空调的房间中给人清凉向上的感觉。柳风闻到她身上散发的香水味道,女性独有的气息不停提升他血液的上升。
金珏举起红酒杯:“认识我这么久了,不想说点什么?”眼睛深情地望着柳风。
柳风环顾房间一圈,单身公寓所有的陈设尽收眼底,开放式厨房,透明的卫生间,圆形魔幻的席梦思床,女孩精心点缀的花盆,吊挂的绒毛小动物,让这个装修时尚豪华的房间令人挪不动脚步,更是每个在城里流浪者趋之若鹜的追求目标,它不分男女。
柳风想到了他的女性品牌公司,做为基层销售人员,他每个月的收入只能让他租住在郊外的民房里,那是城市最后留给外来低收入者最后的栖息地,那里混浊的味道柳风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他始终坚信自己会脱离那里,过上像样的生活。
柳风端起酒杯,浑身汗液被冷气粘贴在身上,白色短袖怒放着男子汗味,他鼓起勇气:“我的条件配不上你。”
“这不重要,我相信你能改变一切!”金珏望着柳风俊美又具有北方汉子硬朗的脸庞,双目那坚定给人真诚的光芒,具有同她父亲一样健壮而高大的身材,她走过去,拉起柳风的一只手,抚摸着他令女人嫉妒的肌肤:“我是认真的!”
“等我事业有点起色,等我好吗?”柳风抢过金珏手里的红酒,一饮而尽。
“我不要你的事业,我要的是你这个人。”说着扑向了柳风的怀抱
这个拥抱具有坚不可摧的力量,在这座城市里,柳风受尽了上司的白眼,女同事的嘲笑,公司老总时常仰着肥硕的脑袋,他的女秘书扭动没脸大的屁股对他呼来喝去。
他在父母乡亲面前羞于启齿不停掩盖,丢人失面子也得留在城里,熬等衣锦还乡。
柳风透过优美的红酒杯子,想到自己的茶缸既当酒杯又当水杯,好男儿志在四方的雄风只能默默藏在傲骨里。
柳风据父亲叙述,那年秋收,他的妈妈挺着大肚子在地里抱大葱竟爽快的生下了他。父亲觉得他来的快,起名时在快准狠上下功夫,祖上传他们家是柳宗元的后代,博学之家起名要有内涵。母亲说电最快,叫柳电或柳雷。父亲嫌没文化,在风和雨中纠结了三天三夜,最后取名柳风。
记得上五年级,柳风给父亲背了首柳宗元的诗:“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父亲认为李白写的不错,至此,他知道柳家根本不是柳宗元的后代,那是父亲杜撰的,他再也不对人说他们家是诗人后代了。
柳风被金珏的话语感动,双臂紧紧把她拥在怀里。
金珏轻“咳”一声,万物联网的音响接到信号,一首优美的《梁祝》交响乐深入毛孔,推着两人倒在床上……
桌子上未动的美味佳肴安静的躺在盘子里,受着音乐感染,等待劳累的主人归来。
两个裸露的人,把心扉彻底打开,柳风说:“我马上就辞职,我琢磨了很久,我计划去应聘教育早教行业,我看好这个市场,而且我卖过女性用品,做事细致,对待孩子的得心应手。”
“你做什么我都支持你,但是我就一个要求,必须爱我,不能朝三暮四。”金珏把头靠在他怀里,娇羞地说。
“你放心,这辈子除非死,对你天地可鉴。”柳风心里明白,能攀上金珏这样一个女孩他少奋斗很多年,尽管这不是他的本心,不是他刻意追求的,可事实已经让他得到了同龄人不可能马上具备的物质条件,他要依靠自己过上好的生活,必须勤奋努力,不能坐享其成这是一个男人的尊严。
“我也要上班了,我爸爸把我安排到了一家医药公司。”金珏边起身边拉柳风:“快起来,一起洗澡。”
这时柳风的电话响起,柳风从床边拿起手机:“最近可读《心经》。”
“忙,没读。”
“要坚持读起来,”还未等柳风说话,对方已经挂断。
“谁啊?”金珏好奇。
柳风给她讲起了他与定慧和尚相识的经过。
柳风去一家饭店用餐,进门看到一个和尚在用餐,他桌子上摆满了啃完的肉骨头,喝完的空啤酒瓶子,各种海鲜的壳子像小山堆了几堆。残汤剩菜中有还有许多剩下甚至满盘的食物,只有和尚一个人在用餐,他心无旁物非常专心,好像饭店里就他一个人。
柳风一直斜视吃米饭和蔬菜的和尚,心里一万个草泥马在奔腾,他不能忍受一个出家人吃肉喝酒。他出来最起码也应该换身衣服维护僧侣的形象,既然不能忍受岀家的清静何必难为自己呢?
柳风猜他肯定是一个在社会上混不下去的人,各种消极的画面在他脑海里转,饭店的服务员将菜端到他面前依旧余诤难消愤愤不平。新来的客人脸上的表情与柳风一样,都认为正道不存,在内心轻蔑酒肉和尚。
和尚吃饱饭,不慌不忙地从黄色布袋里掏出水杯喝了口水,在嘴里滚了几圈咽下,又将杯子放回袋里,起身用双手整了整僧衣,布袋左斜右挎走到收银台前,用只有收银员听到的声音问:“多少钱?”
收银员闪着见过无数食客的大眼睛:“你吃别人剩下的,不,不要钱,况且你只吃了些素食,刚才经理已经交待过了。”
收银员怜悯和尚清贫如洗,又感动他丢掉尊严不嫌弃剩饭,却又能以身作则主动付钱,举止如清风徐徐,谈吐像一切皆空,又似乎在向所有人表法,浪费可耻要珍惜粮食。
收银员被高尚气体顶的嗓音提高了分贝,店里的气氛凝固了,所有人的眼睛盯向收银台。
和尚合掌“阿弥陀佛,”推门而出。
柳风心里惭愧无地自容,他扔下筷子冲向门外,一把抓住和尚:“师傅,留个电话吧?我刚才错怪你了!以后向你请教佛法。”
和尚从布袋里拿出一支笔,掏出一个本子写上号码,撕下来递给柳风:“我叫定慧,多读《心经》。”接着又掏出一本经书递给了他。
柳风准备开口留定慧和尚多聊一会儿,他没有给柳风机会,立刻转身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