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80年8月,地星,华夏国崇卿市郊外的一片树林。
远远望去,这里树木的枝叶茂密如盖,淡淡的草木清香让人心旷神怡,不时还会传来几声清脆的鸟鸣。
突然间,几声咳嗽声打破了久违的平静,惊的周围的鸟儿,都纷纷离开枝头。
咳嗽声是一个身高大约有一米七五左右的青年发出的,他上身穿着一件干净且有些许陈旧的黑色体恤,下身的蓝色牛仔裤洗的都有些发白,精致利索的寸头,显然是刚刚理过的。
此时他席地而坐,背靠着树,在不停的喘着粗气,脸白的像纸,且异常消瘦。
棱角分明的一张脸上,虽然肉少皮多,但也没能影响他那有些英俊的脸,一双无神的大眼睛,仿佛看尽了世间的冷漠,他不时的还会咳嗽一声,那咳嗽的动作,好似都能把他震散架。
青年名叫吴云,大学毕业后,刚刚找到合适的工作,本来满心欢喜,却发现得了一种怪病,体重不停的下降,一个月就瘦了30多斤,且有时候还呼吸困难,还经常咳嗦的上气不接下气,看了许多医生,都只对他很无奈的摇摇头。
因为是孤儿,所以在医院里,医生并没有对他隐瞒什么,直接把结果告诉了他。
医生说这是一个不治之症,并且医生也不知道什么病,只是说他的身体异常虚弱,且活不了多久了。
当听到这个消息,吴云感觉世界都变得昏暗,也不知道他在这世上还可以停留多久。
吴云不是一个轻易放弃之人,所以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在努力的去寻找可以让他活下去的希望,那怕只有一丝机会。
只是造化弄人,所有的努力都是无用之功,最后他的世界彻底变得昏暗无光,只能认命。
来到这片树林前,他写了一封遗书,放进了裤子口袋,一切准备好了以后,就找了这么一个安静的地方,静待死亡的到来。
突然间吴云感觉一股子困意袭来,他心中最后的一个念想就是“我要死了吗?”
过没多久,他就不知不觉的昏睡了过去,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树林不见,明媚的阳光消失,天有些阴阴沉沉的,观察四周,却发现自己正盘膝坐在一座大山的峰顶,抬头望着天空,发现此时头顶乌云密布,且轰隆隆的响,如暴雨来临之前,在积蓄的炸雷一般。
“怎么回事?我不是快死了吗?怎么现在的场景,感觉似曾相识,还有我穿的这衣服,怎么这么复古,难道我穿越了?”
吴云看着天空,突然间,一个恐怖的字眼在他的心中闪过,瞬间脸色开始难看起来,如同吃了老鼠屎一般。
“渡劫!”
因为吴云平时非常喜欢看玄幻类的小说,还有一些影视剧,现在的场景,和小说里写的非常相似。
想到这些之后,只脑袋翁的一下,接着就要站起身来逃跑,可是却发现动不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眼前的一切,自己什么也做不了。
“老天爷,别这样好吧!人家穿越都是会有个身份,只是高低不同,怎么上来就渡劫,遭雷劈的,我也没干什么坏事啊!您哪怕把我穿越成女人也行啊!可是这………。”
正当吴云百感交集,胡思乱想之时,轰隆一声,一个炸雷在乌云中炸响,震得他耳膜生疼,接着三道雷电倾泻而下,且直奔吴云头顶。
“人家都是一道一道的来,我这怎么三道一块,怎么和小说中不一样。”吴云望着马上要劈下的雷电,一脸的无辜。
其实吴云不知道,这三道就是风、火、雷三劫齐至,这种雷劫正常都是分别到来,经历过后,立马就会飞升,还会直接越过地仙,成为天仙。
可是现在这种一块劈下的,应该是被人动了手脚所致,肯定是有人不想让他活,毕竟没有人可以在这种雷劫下活着。
吴云当场被吓晕了过去,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突然被一声大喝惊醒。
“别在这睡!快走开!”
吴云有些睡意朦胧的睁开双眼,只见眼前正有一个身穿古代盔甲之人,在对着他大吼。
“什么情况,刚才不是在渡劫吗?难道又穿越了?”吴云皱着眉,有些蒙。
其实吴云一直梦想着穿越,因为穿越后可能就会没有病,就算还有这种现代科技治不了的病,也可能会被治好,连渡劫都有,那一定有修仙者,任何不治之症,对于修仙者,还不是一颗丹药就能解决的小事。
吴云一想到可以有机会活着,不自觉的大笑起来,不时的还会伴有咳嗽。
“来人,快把这个疯子弄走。”
身穿盔甲之人一声大喊,很快,就从不远处来了几个同样服饰之人,到了吴云跟前,二话不说,七手八脚的就把他抬了起来,因为身体原因,吴云异常瘦弱,那几人很轻松的就把他抬起,向着远处走去。
“你们干什么?放开我,这是哪里?我自己会走,还有,我才不是疯子。”
吴云不管说什么,他们也不听,没一会儿,就来到了一处臭水沟旁,二话不说,就抓着吴云的胳膊和腿,一悠,一用力,直接把瘦弱的他扔了进去。
吴云只感觉一股子臭泥味直接窜入鼻腔,那真是臭不可闻。
“小子,叫你走你不走,当听不见,当误了“柳娇娇”小姐的拍摄时间,你赔得起吗?”其中一人恶狠狠的说道。
吴云一听,一个骨碌从水沟里爬起,也不顾身体的疼痛,惊讶的问道:“等等,你说柳娇娇?是华夏国顶级的流量明星“柳娇娇”吗?”
“你们看给这小子惊讶的,咱走,傻子一个。”那几个穿着盔甲之人扔下一句话,转身就走,无论吴云怎么叫,他们也不理睬,径直的走向远处。
“靠,什么情况,没穿越,他们是在拍戏,可那个渡劫的感觉为什么那么真实。”
“唉!”吴云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没想到,人倒霉了,喝凉水都塞牙缝,好不容易找个地方,还让人扔进了臭水沟,先回去洗洗吧!至少干干净净的走,我都快死了,就不跟他们计较喽。”
坐了一会儿,恢复些体力,吴云向着家里走去,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开始洗澡,洗衣服,还好大白天的没有人在,否则又得抢卫生间了。
吴云浑身上下臭不可闻,最后也不知道洗了多少遍。
其实说是家,不过是十块钱一天的出租房,七家共用一个卫生间,而且每家就一间屋子,除了放下一张单人床外,也就有一个只能容下一人通过的小道。
虽然屋子小,但好在整洁干净,这都是去树林之前,吴云收拾的,他不想自己死后,让人家戳脊梁骨,本身他就是爱干净,爱面子的人。
洗干净后,吴云也累的够呛,躺在床上,百感交集。
突然间,脑袋中好像多出了什么东西,头疼欲裂,他不停的翻滚,咬牙挺着,努力的让自己不叫出声音来,大概过了十几分钟,头痛终于减轻,他也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吴云不知睡了多久,他只记得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中自己很强大,挥手间,山崩地裂,海水呼啸。
醒来后,却只记得一个叫什么《练气决》的书,感觉自己像是曾经练过,只要一想,那书中的所有内容,就能随口说出,只是很多内容,都不太懂,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说出的是什么。
恍然间,吴云脑中出现了一些字眼,如“练气、修仙、渡劫、前世”。
当想到“前世”两个字时,吴云恍然大悟,自己难道回忆起了前世记忆,据说曾经有人想起过前世,而想起的人,都有一些共同之处,那就是身上都有胎记,并且在机缘巧合下,才能想到一些片段。
吴云看了看自己右小腿内侧的那一块胎记,这胎记比周围的皮肤略显发红,类似心形,就像古代的一种刑具,那种放在火盆中的烙铁。
左思右想,吴云终于确定,自己真的想起了部分的前世记忆,自己前世并非普通人,竟然是一名修仙者,对于二十几年都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他来说,“修仙”只存在于小说和一些影视作品中,真的没有想到,自己竟然可以触碰到这个层面。
吴云异常兴奋,因为,他的不治之症有救了,当他仔细的研究自己脑中的记忆片段后,发现自己的不治之症,并不是病,而是因为自身的精神力太过强大。
这些年,在精神力的支持下,让吴云的学习能力非常好,且记忆力也很强,因为得不到补充,所以在不停的消耗着他的生机,造成他的身体越来越虚弱,最后变成现在这样。
而现的他有了恢复的方法,而这个方法那就是修练,当可以修练后,这个所谓的绝症,反而会是个了不得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