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晚生王守仁
作者:咱叫刘可乐   我在锦衣卫负责抄家的日子最新章节     
    常风等人出得京城,先与两百名团营兵汇合。

    按规矩,一个小小从六品试百户出京赴任,是无权带团营兵沿途保护的。

    怀恩想了个巧妙的法子:我派刘瑾去孔庙送祭祀之物,都是贵重东西,派团营兵护卫岂不是很合理?

    其实,怀恩派这两百团营兵是为了防备贵妃党变卦,半途截杀常风泄愤。

    众人在通州上了官船,沿京杭运河南下,花了十二日功夫到了德州。

    这一路平安无事。一行人在德州下船,换乘马匹向东南曲阜方向而行。

    自进了泰安境内,常风发现了一个现象。每隔三五里,路边的田里就竖一块牌子,上书“孔田”二字。

    一直南行了几十里皆是如此。

    骑在马上的常风有些奇怪:“孔田我知道,是衍圣公家的土地。可咱们这一路走来,沿途半个泰安的田难不成都是孔家的?”

    刘瑾给常风解释了孔家田产的恐怖规模。

    孔家田产分为三类:历代王朝拨发的“祭田”、“学田”。

    孔家自置的田产(历代兼并所得)。

    历代衍圣公夫人带过来的陪嫁“脂粉田”。

    其中祭田、学田用不着缴纳一文钱的赋税。

    宋哲宗时,赐衍圣公府祭田一百大倾;金朝皇帝赐祭田二百大倾;元成宗赐五十大倾;明太祖赐两千大倾。

    明成祖、明宣宗等数位皇帝,又陆续赐祭田六百大倾。

    到了本朝,孔家光是祭田一桩,总规模就达到了两千六百大倾。

    一大倾为三倾,一倾一百亩。

    也就是说,孔家祭田,达到了骇人听闻的七十八万亩。

    再加上学田、自置田、脂粉田,孔家在泰安所拥有的田地,达百万亩之巨。

    泰安一府,一半儿以上的土地都是孔家的。

    常风听得瞠目结舌:“孔家拥有的土地,都赶得上藩王了。”

    刘瑾笑道:“是啊。本朝厚待孔家。衍圣公的一应用度、依仗,也都是照藩王例。只是没有护军罢了。”

    徐胖子在一旁吐槽:“世修降表就是好啊!保了六十代人的大富贵。”

    刘瑾脸色都变了:“世子爷,等到了曲阜,千万别说‘世修降表’四个字,是犯大忌的!”

    “前去祭孔的读书人听到这四个字,不得把您生吞活剥了?”

    徐胖子点点头:“知道知道。我也就跟你俩私下说说。”

    刘瑾又道:“孔家在咱大明,其实地位比藩王还要高一些呢!”

    “就算正一品的文官,也是孔圣的徒孙。到了曲阜城要下马。进了孔庙要磕头。见了衍圣公要作揖。”

    “大明的藩王经常有因为犯罪被撤藩削爵的。孔家爵位却可以世袭罔替至万万年。”

    众人继续前行。沿途遇到了不少去孔庙参加祭祀仪式的读书人。

    忽然间,他看到一个身穿长袍,头戴四方平定巾,十五六岁的少年郎倒在路边。

    他脚上的布鞋已经磨烂了,露出脚趾头。

    常风连忙下马,问那少年郎:“后生,你怎么了?”

    少年郎气息微弱的答道:“晚生得了重病。”

    常风问:“啊?什么重病?医不了嘛?”

    少年郎答:“此病好医,名曰‘饿’。医方只需麦饼若干,水一铂。”

    常风被少年郎逗笑了。他连忙吩咐徐胖子:“拿串锅盔,再拿个水囊。”

    俗话说十五六的小子,吃死老子。这少年郎的胃口极佳。

    大明团营兵出行带的干粮是锅盔。

    这是一种麦粉加盐做成的圆饼,可以用绳子穿起来。吃的时候在火上一烤,又酥又脆又香。

    吃下肚再喝点水有满满的饱腹感。明代版的压缩饼干了属于是。

    少年郎“咔哧咔哧”,一连啃了六个锅盔。

    整整三斤!

    徐胖子这样的大肚汉,一顿也就吃三个。

    这样的好饭量,让常风等人瞠目结舌。

    吃完锅盔,少年郎又喝了半囊水,“重病”立即痊愈。

    少年郎毕恭毕敬的给常风作揖:“晚生谢大人施以援手。”

    常风以为这是个去孔庙参加祭祀的穷书生。他从马鞍挂着的皮囊里拿出几小块碎银子,大约七八钱。

    “后生,还有一百五十多里才到曲阜呢。这些银子你拿着当盘缠吧。”

    少年郎连忙道:“多谢大人。晚生有钱。”

    徐胖子在一旁道:“别穷酸假客套了。你有钱能饿倒在路边?”

    少年郎直接从背囊中拿出两个十两形制的银锞子,银锞子白中带金色点点。

    “喏,这不是?”

    常风眉头一皱:“后生,这是皇上赏赐官员、勋贵的金花银。你是从哪儿得来的?莫不是偷的?”

    少年郎道:“这是皇上赐给家父的啊!”

    常风更加奇怪:“你叫什么?令堂是?”

    少年郎自报家门:“晚生王守仁。”

    “字伯安。”

    “号阳明。”

    “家父乃是翰林院修撰,王华。”

    常风有些奇怪:“王华,这名字怎么听着有些耳熟?”

    刘瑾在一旁提醒:“王华啊,成化十七年殿试的一甲第一名,状元及第嘛!”

    常风一拍脑瓜:“想起来了!当时我才十五岁。我爹整天跟我说,要好好读书,将来跟状元郎王华一样,琼林宴坐在首席。”

    转头,常风又对王守仁说:“你竟是状元公之子,失敬失敬。”

    “不过状元公之子,是如何沦落到饿倒路边的?”

    王守仁道:“晚生自京城,一路步行前往曲阜祭孔。昨日在客栈买的干粮,半路给几个穷人分光了。”

    “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听说还要再走二十里,才有打尖吃饭的地方。饿了两个时辰,就饿倒了。”

    常风大惊失色:“步行?从京城到这儿一千多里,你走来的?”

    王守仁点点头:“步行祭孔,方能磨砺晚生今后做学问的意志。”

    徐胖子道:“怪不得你鞋都露大脚趾头了。感情是磨破的,哦不,磨砺的。”

    王守仁道:“惭愧惭愧,晚生有辱斯文了。这一路已经走了三个多月,光是鞋已经磨破了四双。”

    常风笑道:“本来打算让你上我们后面的马车,稍你一程。”

    “又怕坏了你祭孔的诚心。这样吧,这一串锅盔,一囊水你拿着就是。”

    常风将锅盔和水囊留给了王守仁,他骑上了马,一行人继续赶路。

    在他看来,刚才那个少年郎只是个脑子缺根弦儿的书呆子而已。

    没错,此时的王守仁的确是个死学《四书》、尊崇程朱理学的书呆子。

    常风又怎会想到。此人日后不仅改变了大明的历史,也改变了整部华夏思想史。

    甚至连华夏的敌人,倭酋东乡平八郎,都毕生携带一块腰牌,上书“一生伏首拜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