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婶没来,来的是李玉,她不仅仅和罗琦是朋友,和唐芸也是。每次来送饭后就会进入唐芸的房间和她叽叽喳喳个不停,直到王旭两口子吃完,再把洗好的碗筷带走。
唐芸来自秦川米脂,一个历史上就以出美女而闻名天下的地方,传说貂蝉就是这里出身。所以唐芸也是个美女,虽然这个说法很扯,但她确实很漂亮。
卸去那些花枝招展的廉价化妆品,和印满广告的短裙制服后,唐芸露出了充满胶原蛋白的少女容颜。
这个年代就是这样,化妆还是一個专业技能,化妆品更是一种高端产品,中小学的歌咏比赛还在画红脸蛋。酒吧里充斥着各种拙劣的妆容,怪异的服装。
后来的杀马特是城乡结合部的青少年对时尚的追求。但这个年代的帝都又何尝不是城乡结合部呢,因此也同样有类似的人群,只是那会儿国内还以为这是真时尚呢。
自从来了小院,唐芸最初还有些谨小慎微,当时的唐芸也喝高了,为了多卖点酒她也是够拼,她喝的也是客人买单。
和人起冲突后,糊里糊涂地又被人拉开,然后糊里糊涂地和几个男人回了小院。事后想起,感觉自己当时肯定疯了,和五个男人回家怎么想都比和人打架更危险。
但无论如何,结果是好的,几个年轻男人居然没有趁人之危,只是把她扔到了一个草垫子上,然后就回另一个房间去睡觉了。
等唐芸醒来,发现除了浑身酸疼之外并没有什么伤害,倒也放了些心。敢出来一个人闯荡的女孩,总有些胆气豪气。
慢慢地就和黑马几人混熟了,最终成为黑马的助手,退了租住的棚子,把家搬到了小院,至于键盘郭亮的小心思就不足为外人道了。
李玉她们每天都会来练习,唐芸也就跟着看,不同于罗琦的天生音乐天赋,唐芸唱歌最多也就是个卡拉ok水准,但她却被几个女孩的独特服装吸引住了。
肥大的裤子,紧身的背心,配置外面的超短的上衣,样式独特而新颖。旧衣服改的服装似乎有着神秘的吸引力,感觉比酒吧里那群人的装扮更新潮。
能卖酒的姑娘就算不是社牛,也绝不会是社恐。为了那让她心痒痒的服装,唐芸非常主动地和几个小丫头搭上了话,没两天就和她们交上了朋友。
李玉几个丫头哪是藏得住秘密的人,几句话就把二哥给卖了。不过二哥身边有佳人,两人腻味得很,唐芸还没找到机会凑上去搭话。
今天看李玉送吃得来,就提前出屋候着,就着帮李玉拿东西的由头,跟着进了王旭的屋。
这还是唐芸第一次进王旭的屋,之前虽然和王旭说过几句话,但并不算熟。唐芸打量着第一次进入的大屋,屋子不小,差不多有两间大小,用一个布帘隔开内外。
外屋简单地布置着书桌,椅子,沙发,墙上挂着吉他,二胡,笛子。王旭和王霏正窝在沙发里看书,两人一人一头,光线有点昏暗,有点迷蒙的感觉。
王霏跳了起来,随手把书扔在沙发上,硬了上去,接过李玉手中沉重的网兜。
王霏支起餐桌,摆好四个大饭盒,这个餐桌还是前两天买来的,不然两人连个吃饭的地方都没有。
王旭也起身,从柜子里取出碗筷,摆上桌,从饭盒里先给三个女孩盛好汤。自己则直接添上一碗饭。
王霏的嘴角带着笑意,笑盈盈地看着忙碌的大男孩。她很享受这样的生活。不同于香江的忙碌,也不同于小时候的冷清,这样的日子简单而温馨。
四人落座,她们以前并不过来一起吃,而是各吃各的。但昨天发现李玉其实也是到了这里才吃后,王旭才建议索性大家一起吃。
唐芸对这个东家有点想法,但不是一般的那种情情爱爱的想法。感情上,她其实更喜欢那个键盘手,有些笨拙,但是很真挚,能给她安全的感觉。
她只是想从王旭这里得到点什么,比如那些衣服,她不想一直做个打杂的,像个保姆。
经过几天的观察,唐芸发现这个玩音乐的二哥其实并不是那么敏感,很多时候反而很大条。这是她卖啤酒练出来的,社会是个大染缸,也是个大学校,有天赋的人,往往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已经完成了蜕变。
这个高中就辍学的女孩,在社会中看到了肮脏,也看到了希望。而这个二哥,也许就是能带给她希望的人。
“二哥,能求你件事吗”,唐芸有些忸怩地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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