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房子是一个仓库,里面是时间静止的状态,不管东西放多久,都不用担心变质。
王正平刚刚也试过了,这空间仓库不只是能放农牧场种出来的,外面的桌椅板凳,也是能放进去的。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加工坊,能将粮食、牲畜初加工。
有了这些东西,王正平有自信能在这个时代活得很好。
融合了前身的记忆的王正平,是很清楚这个时代的局限性的。
物资都是集中调配,每个人都是定量的。
粮食在这個年代就是硬通货,比钱都要好使。
要知道,这年头,饿死人的事情可太常见了,饿疯了,人什么事情干不出来。
乡下打劫的可是多了不要命的人。
饿极了,就连运送物资的卡车都敢抢,要知道,那些人可都是带枪的。
不过这京郊之地,还是多少有些保障的。
其次也是因为王正平身材高大伟岸,才能安然无恙。
这个时代,足以说得上是残酷了。
……
忽的。
“对了,我记得家里还有几颗西红柿的种子在的。”王正平一拍脑袋,想起来什么。
“放哪儿了呢?”
“明明我记得就是放在这儿的呀。”
王正平翻箱倒柜的找着。
因为刚刚记忆才融合起来,现在想起来还不算太清晰。
“难道记错了?”王正平心里面猜测到。
“嘭嘭嘭~~~”
就在这时,外面的大门突然响起的敲门声,打断了王正平的动作。
“谁啊?”王正平将头从柜子里移出来,走到门外,同时出声喊道。
这大清早的,谁会来找自己呢?
王正平不禁有些奇怪。
“是我,梁拉娣。”
外面传来一声回应。
“梁拉娣?找我干嘛的……”
王正平心中有些茫然。
他家和梁拉娣的娘家虽然离得不算远,但毕竟是两个村的,平日也凑不到一块儿去,不算都很熟悉。
按理说,也没打过什么交道,
王正平仔细又搜寻了一下记忆深处,生怕漏了什么,确实没有发现什么。
之后,王正平也不犹豫,直接给开了门。
这院子现在看着没什么,但夏天还是很漂亮的。
这一幕,给王正平带来了巨大的陌生感,明明前不久还是在车水马龙的现代大都市,虽然在那个大都市,王正平仅仅只有个十几平米容身的宅子,还是租的……
一下子来到这60年代的落后的世界,一下子就出了一种疏离感,割裂感来。
两个风景别有风味。
但这与现代都市带来的科技感,新鲜感是截然不同的。
这带给他一种沉甸甸的感觉,虽然王正平现在还觉得有些陌生,但他清楚的知道这以后就是他家了,而且他在京城里还有一个50平的房子。
家和租的房子带来的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
……
没多久,王正平给打开了大门。
“拉娣姐,你可是稀客啊,我这房子修好以来你还没来过吧?”王正平笑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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