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他在教我们写书
作者:宝宝顶我   花城做完后堵上不让谢怜流出最新章节     
    英伦文豪正文卷第97章他在教我们写书《霍比特人》连载到了第六章,

    与此同时,《罗杰疑案》迎来了第二次加印,还是一万册。

    没想到,伴随而来的,还有《海滨杂志》的销量竟然再一次攀升,并且又破了单周销量记录,

    这属实出人意料。

    皇家出版局的伍德给陆时分析原因:

    其一,《六座拿破仑半身像》的质量极高,

    作为推理,它或许善法可陈,但作为侦探冒险类,它只比道尔的《猩红习作》、《四签名》、《最后一案》要弱一些;

    其二,《罗杰疑案》大卖。

    不得不说,《罗杰疑案》和福尔摩斯系列是竞争关系,

    但那是同类型的竞争,

    从价位上讲,两者根本不在一个段位,存在着明显梯度,读完《罗杰疑案》的读者,会倾向于寻找同类型作品,福尔摩斯系列不可避免地会进入视线。

    反之亦然,

    福尔摩斯的粉丝也可能成为波洛的粉丝。

    两个不同价位的同类型作品在市场上打得火热,反而做大了蛋糕。

    陆时毕竟是现代人,吃过见过,当然理解,

    竞争确实可以扩大同品类的市场,以达成合作的结果,也就是所谓的“竞合”关系。

    陆时对此无所谓,

    毕竟跟道尔也不是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没必要你死我活。

    再说了,文无第一,

    到底谁强谁弱,全凭一张嘴,

    总不可能真跑过去跟道尔比销量、比销售额吧?

    陆时没再管那些有的没的,而是把自己的时间全部投入到了书评的创作中,

    书评名叫《浅谈叙述性诡计以及推理作品》,

    从某个方面讲,这才是他的第一次创作,所以必须拿出十二分精力,争取做到尽善尽美。

    就这样,时间流逝。

    ……

    2月初。

    道尔宅邸。

    道尔正坐在打字机前写着稿子。

    新短篇名叫《孤身骑车人》,

    他自我感觉还不错,应该能卖上一个好销量。

    这时,门被悄无声息地推开了,

    妻子霍金斯蹑手蹑脚地过来,在丈夫的手边放了一杯红茶,随后便准备转身出去。

    没想到,道尔开口了:“露丝,今天的报纸送来了吗?我想看……对了,之前跟你说过,把《曼彻斯特卫报》、《苏格兰人报》都订上,你订了吗?”

    道尔家以前只订《泰晤士报》,

    偶尔有大事,比如圣诞节、元旦期间,他们才会买各种报刊杂志,既是为了阅读,也是为了收藏。

    但最近不知怎么了,道尔忽然转了性子,

    以往,他最讨厌自由派的纸媒,现在却来者不拒。

    另外还有一件咄咄怪事,

    道尔之前一旦陷入灵感迸发的创作状态,就会忘了刮胡子,有时候甚至两、三天不洗澡,

    可现在,他完全变了,该怎样就怎样,洗澡、刮胡子一样不落,

    就好像写作不过是一项普普通通的工作。

    霍金斯也不知道是以前的丈夫好,还是现在的丈夫好。

    她担忧道:“阿瑟,你现在要看吗?”

    道尔喝了一口茶,

    “没订?”

    当然是订了。

    但霍金斯还是决定先试探一下,看看丈夫的反应,

    千万别是受了什么刺激才好!

    她说:“阿瑟,你知道《罗杰疑案》又加印了?”

    道尔点头,

    “知道,一万册嘛,三天前的新闻了。”

    对于这样的消息,道尔都已经麻了,

    他完全不再想着跟陆时比什么了,干脆化为无情的码字机器,认真创作《归来记》,

    保持好自己的步调,才是最最重要的。

    这也是他忽然变得心若止水的原因,

    两个字——

    佛系。

    霍金斯看看丈夫,虽然觉得有些怪怪的,但又说不上哪里怪。

    她走向门口,

    “我现在就给你把《曼彻斯特卫报》带过来。那上面有一篇lu的书评,叫什么……叫‘诡计’什么的,整块整块的大部头文章,看得我头昏眼花。”

    大部头指的是篇幅长、规模大的书。

    道尔来了兴致,

    “大部头?报纸上怎么大部头?”

    然而,霍金斯出去了,没有回答。

    等了半分钟,她手里捧着报纸回屋,同时指着书评版说:“就是这篇,名叫《浅谈叙述性诡计以及推理作品》。”

    道尔没听过“叙述性诡计”,但“推理作品”一词还是懂的,

    他诧异道:“这个标题起得也太大了吧?”

    莫非,陆时飘了?

    霍金斯把报纸递过来,说道:“你看一看吧,上面的内容太专业,我读不进去。”

    道尔点点头,接过报纸。

    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一个概念:

    叙述性诡计,指的是作者利用文章结构或文字技巧,把某些事实刻意地对读者隐瞒或误导,直到最后才揭露出真相让读者感受难以形容的惊愕感。

    道尔更加惊讶了,

    无疑,《罗杰疑案》的写作手法就是这个,

    陆时在中利用了读者阅读时的默契和惯性的思想,将读者或玩家引入事先准备好的故事环境,最后通过指出读者的误区,来让整个故事完成反转。

    问题是……

    《罗杰疑案》不是还在销售中吗?

    就这么给出核心诡计,不会因为剧透影响销量?

    道尔百思不得其解,

    结果,他一歪头,看到了妻子迷惑的目光,顿时变了想法。

    毕竟不是人人都能把大部头读进去,

    对于作者来讲,叙述性诡计的概念是非常好理解的,可在读者的眼中,就有点儿不知所云了。

    “啧……”

    道尔咋舌,

    他从心里觉得陆时这种“我书评我自己”的态度挺傲慢的,

    但又觉得陆时有这个资格。

    一本六镑多的书,不到十天就卖出了两万册,搁谁身上都得飘。

    道尔继续往后阅读,

    没想到,他越读越震惊,

    因为陆时竟然真的毫不藏私,将叙述性诡计到底是什么、应该怎么构造、如何引导读者,全都掰开了、揉碎了讲,简直就像是在写一篇学术论文。

    霍金斯看着丈夫,不解道:“阿瑟,你怎么了?”

    道尔沉默半晌,说:“如果能把这篇文章完全吃透,靠写作为生肯定是没问题的。”

    霍金斯不解,

    “啊?真有这么厉害?”

    道尔点头,

    “是的,真有这么厉害。你看他写的这些叙述性诡计的分类,性别叙诡、年龄叙诡、身份叙诡、一人分饰两角甚至多角……这些东西,前人肯定有想到过,但这么系统地写出来的,陆时是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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