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若只如初见。”
“人生若只如初见。”
崔玉盯着李怀安在纸上写的诗句,呆呆的站在原地,不停地在嘴里回味。
“崔兄,你怎么还不写?”
李怀安抄完诗,将自己的名字同样写在纸上,转头看向还在呆呆站在他身边的崔玉,见对方还没有动笔,便提醒了一句。
“啊。”
“哦。”
“对,我还没有写。”
“我这就写。”
失神的崔玉回过神来,下意识的拿起毛笔,开始胡乱的拿毛笔在砚台里沾着墨汁,顺便抓起一张纸铺在桌子上,准备开始落笔。
可是。
当就要落笔之时。
崔玉反而又停下来了。
任由毛笔上的墨汁滴落在纸张上。
“人生若只如初见。”
刚才的诗,又让他在嘴里念叨了一遍。
崔玉看了一眼自己面前的纸张,还有手上拿着的毛笔,瞬间将手里的毛笔扔在了桌子上。
“写,我写个屁。”
“不写了。”
泄愤完。
崔玉一脸幽怨的看向李怀安。
“李兄,你尽然有如此大才,能写出这般让人艳羡的诗句,我崔某再怎么写也没有什么用了。”
“还不如不写,就不献丑了。”
说完。
崔玉表现出一副放弃的表情,躺平了,不争取了。
“这诗赛不参加也罢,我还是老老实实的找个美人喝酒,看苏若秋跳舞吧。”
“真不写了?”
李怀安倒是无所谓,写不写得全看崔玉自己。
“不写了。”
崔玉摇头。
“那好,我们去找个好位置,来一壶好酒,一会儿等结果。”
“不,除了好酒,我还要两个美人作伴,以抚慰我受伤的心。”
“好。”
李怀安点头答应。
两人向着今晚万花楼举办花魁出阁的场地,落花阁的方向走去,准备去找个好位置。
等李怀安和崔玉走后。
负责接引他们写诗的女婢则是拿起李怀安写的那首诗,左右摆弄了一番。
“这诗真好,看着就让人欢喜。”
万花楼这种地方,平日里往来的不是达官贵人,就是文人才子,聊的也都是一些风花雪月,诗词歌赋一类的话题。
久而久之。
这女婢不会作诗,也会吟诗了。
就是一块顽石,耳濡目染下。
也早就学会了如何去鉴赏诗词。
所以才能够一眼就分辨出李怀安的诗句的好坏。
“这要立马拿给苏小姐观赏,小姐一定会很喜欢,心生欢喜,说不定还能多给我一些赏钱。”
想到赏钱,女婢笑了。
她们这种青楼里的使唤女婢,没有什么未来,求得,不就是能够给自己以后老了能攒下一些保命银子。
不过。
这女婢却没有立刻动身去给闺房里的苏若秋送去,而是皱眉看着手里的这首诗。
“诗是好诗。”
“就是这字,实在是太丑了一些。”
“这位李郎君,平日里难道不练一下字吗。”
“真怕苏小姐在看到这字的第一眼,就直接弃掉,不看了,没了赏钱可拿。”
“要不要帮一下?”
女婢念叨着,拿起桌子上另外几份之前写好的诗句,顺手将李怀安的诗句放在了最上面,准备一起送去苏若秋的闺房。
此时的李怀安和崔玉两人已经在落花阁找到了一個绝佳的位置,开始喝起酒来,欣赏着万花楼为今晚花魁出阁前准备的节目。
李怀安并不知道,在两人离开后,那接引他们写诗的女婢会夸他写的诗,还吐槽了他那一手的毛笔字。
就算知道。
李怀安也没办法。
对他来说。
写诗的时候,没提笔忘字,找人问字怎么写,就已经是很不错的表现了。
在现代社会里生活的人,大多数都是手机不离手的族群,很少有人会动手写字,都是选择通过手机进行打字。
甚至都不会在意手机输入法出现的错别字。
还有多少人能够做到不提笔忘字,拿起笔来就能够在纸上顺畅的书写文字。
恐怕已经是属于凤毛麟角的存在了。
还指望他能写好毛笔字。
要不是在学校上学的时候,有涉猎过毛笔字,又因为得到【诸天】系统,能够跨传送大唐世界。
李怀安在谋划获得大唐世界合法户籍的那段时间里,曾有目的性的练习过写毛笔字,让自己习惯写唐朝时期的文字。
估计写这首诗的时候,毛笔字会更丑。
甚至会有不合时宜的简体字。
......
“李兄,你刚才写的诗,我想了一下,那首诗好像不全,是不是还有下半部分?”
崔玉喝净怀中美人喂的酒,心里仍然想着李怀安刚刚写的那首诗,越想越觉得那首诗不全,好像只有一半。
越是想,心中越确定。
李怀安看着厅中跳舞的美人,点头道:“对,确实是只有一半。”
听到那首诗是真的只有一半。
崔玉立马来了精神,推开怀里的美人,拿着一壶酒凑到李怀安的跟前,悄咪咪的问道:“李兄可有那首诗的后半首,心中可否想好了。”
李怀安见崔玉一脸期待,点头道:“有啊,早就想好了。”
崔玉连忙给李怀安的杯子里填满酒,恳求道:“快快快,李兄,快说与我听,我已经等的食不甘味了,看到一首如此好的诗,却没有看到全部,实在是让人内心煎熬。”
神态近乎痴狂。
“好吧。”
“那就说与你听。”
“崔某恭听。”
李怀安看到崔玉恭敬的动作,真就是一副非要知道不可的样子。
索性,也没什么好隐瞒的。
于是就将抄的这首纳兰性德的《木兰花》全都说了出来。
“人生若只如初见.......,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零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好诗。”
崔玉听到完全体的诗,忍不住惊叹,拿着酒壶猛灌起来。
喝完壶中的酒。
才为李怀安可惜起来。
“李兄的诗如此好,刚刚为何不写全,写全的话,我崔某敢保证,今晚在场的所有诗都是垃圾,唯有李兄可以拔得头筹。”
“那样的话,崔某幸甚。”
“无他,因为我不想写,也觉得得半首足以。”
李怀安给了一个让崔玉错愕的答案。
这理由倒是真的。
只不过,还有一个理由他没说。
因为太丢脸了。
那就是他将这首《木兰花》抄到一半,握毛笔的手就有些开始发酸,有些写不下去了。
写毛笔字对他来说,实在是太为难人了。
再加上整首诗又写到一半的程度,感觉足够成为一首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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