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城后,陈晋过上了平淡而充实的日子:淬元神、修剑法、练法术……
除了出去吃东西,大部分的时间都在闭门苦修。偶尔王怀易登门拜访,说些市井闲话。苏显成也进城来了,在城南的慈平寺抄录经文,难得空闲。
自从得了《三立经》,建起文庙,陈晋各方面的进步极快,堪称“一日千里”。
但有时候跑得太快,到了某个阶段,便该适当慢下来,进行积累沉淀,好生打磨一番。
现在,他觉得自己到了这样的阶段。
转眼秋去冬来,天气渐寒,岭南却无雪。
屋内不烧炭火,陈晋坐在床上,看着空瘪的钱袋子叹一声:“这就花完了。”
上次顾乐游给了差不多两百两银子,对于普通人家而言,属于一笔巨款了,能用很长的一段时间。可落在陈晋手里,一日不止三餐,顿顿无肉不欢,端是花钱如流水。
坐吃山空是一件可怕的事,手里没钱,更为可怕。
该出去赚钱了。
陈晋想起大舅提供的就业选择:一个是回老丘庄,等于啃老。但他已经在外公家吃了十几年,再吃下去,自己都不好意思;
一个是去二舅的商行帮忙做事,可去那边能做什么?在二舅他们看来,终究是照顾后辈而已;
剩下一个,介绍进入衙门当个书办小吏。
别小看“吏”,虽然比不过正式的官身,可也是公门中人,不知多少人拼命想挤进去。
陈晋保留了秀才功名,这是进衙门当差的基础。
最重要的还是大舅的人脉,以及各种关系打点。
去衙门上班,不但为了赚钱,更另有一番考虑。
要给业师翻案的话,在外面兜圈子很难寻找到破绽和线索,需要打入内部去。
这可能会是個机会。
他正准备去找大舅的时候,山上来人了,但不是顾乐游,而是道童刘元:
“公子,观主师兄派我来给你送酒。”
陈晋闻酒而喜:“酿好了?”
“嗯,第一批没有多少,只得十多斤。”
在陈晋面前,刘元很是恭敬,拿出一口青皮葫芦。
这葫芦不大,葫芦口用青玉镶嵌而成,有一种温婉的精致,明显是下了功夫的。
刘元又介绍道:“这不是普通的葫芦,祭炼过的,虽然算不上真正的法器,但用来装纳酒水,一次能装十多斤。”
陈晋接过,爱不释手:“有心了,替我向你师兄转达谢意。”
随即问起山上的状况。
刘元回答:“挺好的,与仙家相安无事。观主师兄刻苦用功,忙着修炼,我也学了点法术。”
陈晋笑道:“那就好。”
顾乐游的性子确实跳脱了些,不过经历过那么多事后,如今总算浪子回头了。
说了一番后,刘元告辞,匆匆出城回道观。
陈晋来看葫芦,翻来覆去,越看越是欢喜,又拿出个瓷杯,倒了一杯酒。
酒香清冽,色泽可人,抿一口,慢慢品尝,还是熟悉的味道。
好酒!
此酒名为“多宝酒”,光看名字就十分粗暴有涵义,用十多种药物酿制而成,具备强身健体,补充元气的功效作用,还能振雄风。根据顾乐游的说法,这是出云道人的真传之一。
对于小道观而言,真传不仅仅道行法诀,还包括某些生活技能,比如铸剑、酿酒之类。制造出的产品不管自用还是拿出去买卖,都相当不错。
饮完一杯酒,施展壶天之术把葫芦藏住,出门去找大舅。他之前没有去过,不懂得路径,但问人即可。
……
“小郎,我没想到你能坚持到现在。”
丘不归也在喝酒,没有什么肉食菜蔬,桌上就摆一碟炒熟的花生米。吃一颗花生米,抿一口酒,很是享受的样子:“你在城里住,没有做事,又不曾回去,靠那点例钱,如何能生活得下来?”
陈晋回答:“我卖了不少书。”
“卖书?”
丘不归有些诧异:“你爱书如命的,怎会把书卖掉?”
陈晋道:“现在的情况我无法进学,又不能参加科举考试,把书留着没用,不如卖掉换钱。再说了,那些书都读过,基本记在这里了,放在书架上只是摆设而已。”
说着,他伸手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丘不归一愣,哈哈笑道:“小郎,你能说出这番话来,表明你真得长大了。”
站立起身,走过来,一巴掌拍在陈晋的肩膀上,表示赞扬。
一拍之下,发现不对:“咦,你似乎变得结实了。”
到了如今,陈晋觉得有必要适当展露一下“实力”,给大舅留下印象,为以后做个铺垫:“我练武了呀。”
丘不归上下打量他一番:“不错……只是可惜了,现在才想来练武。”
练武是水磨工夫,要时间累积,要持之以恒,起步晚了就是晚了。
陈晋笑道:“俗话有言‘大器晚成’,也许我就是那个呢。”
丘不归一愣,然后大笑:“好,我倒希望你能成大器。”
坐下来,又叫陈晋落座,问:“你今日来找我?”
“大舅,上次你说可以推荐我入衙门。”
“哈,你终于决定出来做事了。”
陈晋实话实说:“没钱用了,我已及冠,总不能回庄上天天啃老。”
丘不归一拍桌子:“这才叫人话!小郎,男人大丈夫,顶天立地,可靠什么顶?靠什么立?靠得便是事业与金钱。莫说普通人,便是出家人也得有寺庙道观,没有那些产业,便是野和尚野道士,生活无从着落。武夫同理,所谓游侠,四海为家,实则便是无业游民,无根浮萍。江湖上真正的豪侠,大侠,哪个没有庄园田产的?”
陈晋:“……”
没想到大舅平日里威严少语的样子,居然能说出这一番大道理来。
丘不归内心着实有些激荡,他以前对陈晋诸多不满,归根到底,还是恨铁不成钢。那时的陈晋读死书,太过于迂腐古板,就算金榜题名踏进仕途,以这样的性子在官场上不得被人吃得连皮带骨,半点不剩,连怎么死都不知道。
现在陈晋能够开窍,正是丘不归一直希望看到的事,他只得这么一个外甥。
“来,陪大舅喝一杯。”
“好。”
陈晋也学着吃花生米就酒,酒水有些辣喉,比不过灵酒醇厚,但此刻喝起来别有一番滋味。
喝酒,喝的不是酒,而是气氛。
好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