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固恩弄到的纸包软乎乎的,里边应该是放着什么粉末状态的东西。
庞固恩小心翼翼将其打开,立刻闻到了一股刺鼻但又略显清凉的味道。
这是…薄荷?!
随着庞固恩的发现。最后一块拼图盖上了。
原来,瘸子毛的偷马“秘术”,就是用马奶、薄荷、砂糖制作的沙冰。
庞固恩还记得给母猪配种的学妹曾经说过。马这东西喜欢运动,喜欢摸头,喜欢听好话,尤其喜欢吃甜食。
马帮的马为了保护牙齿和弥补微量元素,绝不会给马匹摄入糖类。
这种巨大的味觉反差,就给了马匪以可乘之机。
想明白这些之后,庞固恩握紧了手中的薄荷包。
随后,他带着武一七重新回到了赵开山的身边,加入薄荷,又重新制作到了一碗沙冰。
沙冰出来之后,再叫人给那匹龙驹送过去。但这一回众人支支吾吾,却没有一个敢向前的。
毕竟,刚才被龙驹撞倒踩踏的人,已经七窍流血了。
庞固恩见这帮人这么怂,既理解他们,又无奈摇头。
“那好。我去吧。”庞固恩说话间转身,捧着沙冰向那龙驹走去。
赵开山看见大人要以身试险,当即劝阻道:“大人。保命要紧呐。”
庞固恩没有停下脚步。只是告诉赵开山道:“我对自己有信心。”
说完这话,庞固恩已然走到了那匹龙马的身边。
红毛白龙马在庞固恩接近它的过程中,还表现出烦躁不安的样子。
可是当庞固恩的沙冰递给它面前的时候,这匹马骤然变得安静了下来。而后和先前一样,开始快乐地品尝盘固恩送给它的甜点。
很快,甜点吃完了。到了最危险的时刻。庞固恩要牵这匹马的缰绳了。
因为先前这马的表现,所有人都明白,这家伙接受了人的食物,并不等于愿意跟着走。
所以,当庞固恩的手在揪住那马缰绳的那一刻,众人还是异常紧张的。
但,好在没出什么事儿。
庞固恩摸了摸马头对其加以安抚。而后把马的缰绳套子从桃树上挑下来。
过程中,庞固恩小心翼翼,也怕出身。所以直到他将马头从树杈上解放下来,庞固恩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松了一口气。
眼瞅着马对自己顺从了,庞固恩便又伸出手,挠了挠马的肚子,对他进行进一步的安慰。
再之后,他瞅准时机,一跃而上。骑着那马在原地转悠了几圈。便又对赵开山道:“好了。可以回去了。哎,你们怎么那个表情…”
此时,赵开山和手下人望着庞固恩的眼神比刚才还夸张。从一种隐隐的担忧,变成了惊骇和不可思议。
就仿佛,庞固恩是妖怪一样。
庞固恩不理解大伙为啥这么看着自己,就如大伙不理解为啥红毛白龙马会让他骑乘一样。
在马帮的人心里,马是被神化的动物。更何况这匹龙驹。那可是能和狐仙相抗衡的“神兽”呀。而且在庞固恩之前,从没有人能成功骑乘到这匹马地背上去呢。
这庞固恩如此轻松,就把这匹马给驯服了?!
对于马帮的人来说。太魔幻了一些。
在感觉魔幻的人中,赵开山尤甚。
毕竟,赵开山可是马帮的大头。对于马性的了解,要远远超过寻常人。
他知道,马这种东西越厉害的越有灵性,是不会轻易让别人骑乘的。
可庞固恩如此轻易地就获得了红毛白龙马的认可。这便足以说明庞固恩对于马性的了解远远超过自己。
不,怎么可能?一个王府出来的废物世子,不可能在马性的了解上超过自己呀。先前他的表现也足以证明,对方对于马性的了解是很差的。
可眼前的现象又该如何解释呢?
懂了!
是天赋。
庞固恩具有某种亲和力,天生能驯服美马良驹。
哎!这该死的天赋。
赵开山想到这里,苦笑摇头。
与此同时,他又想起了那个流传在康江行省的传闻…
难道,传闻是真的…庆王府…还有希望?!
…赵开山是聪明的。大人们的事情,他纵然知道也不敢问,也不敢管。
所以,在赶走头脑里的想法后他很直觉地邀请庞固恩赶紧回到安全的地方。
庞固恩同样清楚大仙楼不是一个久留之地。于是便立刻随着赵开山的话,往马帮的营盘回去。
回去的路上,庞固恩和赵开山因为都害怕红毛白龙马再犯倔脾气。所以就让庞固恩一直骑乘着。
路途中,庞固恩也直接感受到了“龙驹”的不一般。
红毛白龙马走起路来,别管多坑洼的地面,也是健步如飞四平八稳的。
庞固恩坐在它身上,就仿佛是在一条四平八稳软绵绵的毛毯上一般。说不出的安逸。
这史家不愧是世家大族,豪门顶流。坐骑就是不一样呀。
而且,红毛白龙马的素质也很高。说往前就往前,说往后,就往后,一丁点儿都不像庞固恩的那匹白龙马。
虽然白龙马也是匹千里坐骑。但是无奈太色了。看见母马就走不动道。就现在还在红毛白龙马的屁股后边跟着的,被踹了好几脚去还上赶着…
哎。回头还是阉了吧。
有了龙驹的加持,庞固恩跑起来风驰电掣,并很快便带头,引导着这一队人,在日出之前回到了驻地。
回到驻地之后,赵开山高兴极了,对于庞固恩也佩服极了。
多亏了庞固恩的出手,他终于能对史纯有一个完美的交代。也多亏了庞固恩,赵开山能剪除掉马匪对于自己队伍的影响。
因为感激,在第二天,赵开山进城送别的时候,他破例对着庞固恩三跪九叩。行了五体投地的大礼。
大礼结束,赵开山又送了庞固恩实质性的好处。具体说来。有毛皮一百张、茶砖五十、生丝十斤、解暑用硝石二十斤。。并答应把周老六的遗孀和武一七带来,当庞固恩的内…医生。
相对于那些“名贵礼品”。庞固恩自然更中意武一七和周老六的媳妇。
因为他们是人才。而在大行朝,在鸟不拉屎的狗尾巴屯,最贵的东西。就是人才和能当坐骑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