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6.秘密王朝
作者:炒花蛤的麻糖   从艾尔登法环开始最新章节     
    从艾尔登法环开始癫火之乱376.秘密王朝册封大典之后,米凯拉一点闲工夫都没有。

    又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之中。

    这回有蒙葛特和葛德文帮他,办事效率高了不少。

    期间,葛德文还专门写了封家书,叫风暴鹰送给葛瑞克。

    讲述了一下最近发生的事。

    忙的他都忘了史东薇尔城还有个人呢。

    葛瑞克接到家书的时候,激动了眼眶子都红了。

    “我就知道好搭档能做到!”葛瑞克直接从椅子上蹦起来。

    早些时候就听到了葛德文复活,并且击败了拉塔恩的传闻。

    听到归听到,此时看见葛德文的亲笔书信,那心情是截然不同的。

    之前只能说是心放在了肚子里。

    知道葛德文和好搭档在一起,还被照顾的不错,就只能说是终于放心。

    现在看见心,长时间的思念和压抑住的情绪,无法控制的涌现出来。

    葛瑞克激动地都哭出来了。

    在场的失乡骑士没人笑话他,身边的骑士还拍了拍他的肩膀。

    葛瑞克拿袖子擦着眼泪,都囔着:“父亲的信,这是我父亲的信啊。‘黄金’葛德文活的好好的,咱们的努力没白费。拉塔恩那傻大个,被我父亲揍了一顿!”

    “少爷,我们都知道。”失乡骑士安慰着葛瑞克。

    葛瑞克看着信,看到葛德文写道:我要跟艾尔登冠军结为兄弟,而且他现在已经是米凯拉骑士了!

    《控卫在此》

    葛瑞克的眼泪一下子就止住了:“什么?那是我的好搭档啊。要是,要是你们成为兄弟的话,那岂不是……他比我高一辈?”

    没错,赵肆会成为葛瑞克名义上的叔叔。

    葛瑞克依然是家族里辈分最小的。

    本来赵肆跟他算是平辈论交,这把硬是要让葛德文给拉到一个他触碰不到的高度。

    想象一下见到赵肆的时候,不能叫“好搭档”,要叫“叔叔”的情形,葛瑞克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好绝望啊。

    “而且还成了米凯拉的骑士……”葛瑞克这才想起来,“我都忘了,早知道我该先册封他的!”

    失乡骑士无奈的又拍了拍葛瑞克后背。

    开玩笑,那葛瑞克骑士和米凯拉骑士的含金量,能一样吗?

    人家赵肆现在在圣树是二人之下,万人之上。

    玛莲妮亚一句话,赵肆就能带着千军万马杀出来。

    不过赵肆对于兵权还是婉拒了。

    理由就是:我完全没有相关的知识。

    带兵打仗不是有个脑子就能行的。

    指挥调配后勤补给,很多麻烦事都需要指挥官来处理。

    就像玛莲妮亚打仗,很多动脑子的事情其实是交给米凯拉来做的。

    米凯拉就相当于是玛莲妮亚的外接大脑。

    要是赵肆挂帅出征,那必然也跟玛莲妮亚一样,排兵布阵后勤安排全得交给米凯拉来安排。

    既然如此,那赵肆带不带兵都一样。

    还是交给更有经验的玛莲妮亚吧。

    很多事情传的很快。

    像蒙格这种缩起来的人,都能快速掌握交界地的变化。

    他本来是个孤家寡人,不过现在手下多了不少人。

    倒不是归顺他的,而是他掳来的。

    卡利亚联军与王城罗德尔一战,有很多逃兵成了流寇。

    蒙格就瞄准了这些人,用他的鲜血能力,让这些人掳到了他的秘密王国。

    这是他精挑细选的地方。

    在盖利德下面,与永恒之城隔着深渊相望的一处城池废墟。

    看起来可能是什么先民留下的,应该就是那些祖灵之民吧。

    现在被他蒙格大人征用了。

    把人抓来就是洗脑,这方面因为有真实之母的辅助,所以操作起来不复杂。

    只需要让他们对血产生渴望,那就跟成瘾的病人一样,无限度的臣服于蒙格。

    而这些人的标志,就是额头多了蒙格手中那蒙格温圣矛的纹章。

    说是矛,其实说是三叉戟更容易理解。

    那是即将成为新王朝象征的圣矛。

    让诅咒之血得到力量,与外在神祇联系用的祭祀用具。

    蒙格一直都能联络真实之母。

    真实之母渴望伤口,而伤口必然有血。

    除非有伤口的那个不是活物。

    然后拿着这蒙格温圣矛来举行授血仪式,将真实之母的血分给那些人。

    蒙格和真实之母的卷属便改造成型了!

    再把这些人散出去,抓人、收集血液,送到蒙格的秘密王国里来。

    这帮血之卷属,开始了暗中的活动。

    其中实力高强的人,成为了鲜血贵族。

    贵族有贵族的特点,能力也更加强大。比如说能潜藏在血泊中。

    用螺旋形的重刺剑配着短剑。

    剑是具有螺旋状剑身的异形刺剑。剑锋能扩大伤口,引发出血──让鲜血慢慢地,优美地滴下。

    名叫鲜血旋流。

    短剑名叫逆刺,是具有歪扭剑身,锯齿状剑锋的异形短剑。

    剑锋能扩大伤口,迫使对手陷入出血。

    剑身上随时沾满湿漉鲜血,仿佛在宣示战果。

    武器、剑技、魔法,全部为了制造伤口掠夺血液而生。

    拉达冈与拉塔恩的表现,蒙格也看在眼里。

    他笑了。与这种怪物硬碰硬,那可真是开玩笑。

    就在他这命名为“蒙格温鲜血王朝”的秘密王国里,积攒力量好了。

    在交界地,龟缩起来未必不是个办法。

    只要躲得够深,耐得住寂寞,那就能活得时间长。

    不作死,就不会死。

    这算是交界地的一条铁律。当然,这是潜规则,很多不明白的人都倒在了前进的路途上。

    毕竟不是人人都是赵肆那样的选手。

    所以严格来说,蒙格的做法还是挺合适的。

    多抓些人来,制造血池,能点血怪物。

    等着地面上的人打个鱼死网破两败俱伤,他蒙格大人再来个渔翁得利。

    理论上来说,还真不是不行。

    只可惜啊,他先是不清楚自己的实力,然后搞不懂真实之母究竟有没有竞争力。

    接着就是手底下其实没有高手。

    那抓来的多半是逃兵,还有些村民啥的。

    后来还有那跟蛤蟆似的二代白金之子加入其中,银白色的皮给染成了血红色。

    这点子烂番薯臭鸟蛋的,绑在一起都不够地面上的人打的。

    要真是英雄人物,一般也不会加入到蒙格这边的阵营里来。

    英雄,首先就不是吹出来的。

    这龟缩在地下,如何叫英雄?又怎么成为英雄?

    所以说蒙格这个位置,还挺尴尬的。

    虽然有广积粮缓称王那个意思吧,但是要想良性发展基本上是不可能了。

    他打得过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