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序列提升(上)
作者:快使用水溅跃   老师你的兔子好软水好多作文小说最新章节     
    三春楼是临沅县最大,也是唯一的一座客栈。

    刘拙在住进客栈后,很快就驱使血蜱摸清了,这是一栋沿街而立、前街后巷的两层木楼。

    一楼卖饭,二楼住人,后院是厨房、茅厕和马厩,结构极其简单,他如今就住在二楼的一间上房里。

    说是上房,其实屋里的陈设很简单,不过一桌一床一窗,床上的被褥看着还算干净,总体而言只是勉强比普通人住的大通铺好一点而已。

    虽然简陋了点,但刘拙也没什么不满的,这儿的环境已经比他之前连住三个月的马厩要好上太多了。

    他习惯性的不脱衣服,直接合身躺在了床上,强打起精神看向属性栏上的信息。

    “别的事可以先放一放,现在最要紧的是先把蛞蝓之劫后获得的十二点劫运用掉。

    白天血蜱饲主从lv1升到lv2花了5点劫运,不知道升到lv3需要消耗多少呢?”

    自从昨晚血脉觉醒后,在不到一天的使用中,刘拙对虱鬼血脉的五条鬼术序列已经有了一个基本了解。

    其中血蜱饲主属于召唤类鬼术序列,主要能力全集中在制造、控制、强化血蜱这种召唤物上。

    吮血诅咒是咒术类鬼术序列,在等级不断提升中,能获得各式各样的鲜血诅咒。

    鲜血瞳术可归属于精神类鬼术序列,这一系能力极善于操控有情生灵的心智与灵魂。

    血祀咒印则是符咒类鬼术序列,通过铭刻不同的鲜血符箓,能实现花样繁多的超凡效果。

    最后的血种之躯就是血肉类鬼术了,以本序列鬼术[溶血]能消化吸收不同物种鲜血而不排异,[血爪]能改变自己的指甲为例,全都是在身体上产生的某种异变。

    与精、气、神的下属分支属性必需齐头并进不同。

    鬼术的提升并不要求非让自己变成一个全能多边形战士,极限加点才是更快提高战斗力的选择。

    对于劫运的消耗,刘拙早就做好了决定,在打开属性栏之后,意念直接点在了血蜱饲主lv2后面的↑上。

    刹那间。

    熟悉的坠落感,和鲜红的幻象接踵而来。

    与血脉觉醒时有所区别的是,这次他没能再看到那些宫殿、蝙蝠、巨蚊、蠕虫等事物。

    映入眼帘的,只有无边无际的血海,和海面上铺天盖地飞腾着的狰狞蜱虫。

    轰——

    一道浓郁的血浪打来,将刘拙轻松吞没。

    渺小的身体在海水中无力挣扎,窒息的憋闷让他感到绝望,在慌乱之中,似乎有什么东西趁机钻进了他的嘴巴。

    那东西入口即化,化作一股滚烫的热流被身体慢慢吸收。

    在分不清现实还是虚幻的恍惚中,刘拙隐约看到了一颗倒生的血色大树。

    大树的最高处是一切的原点,有五条粗状的分支从原点上长出,蜿蜒着向下生长成五根长短不一的枝岔。

    在枝岔血色的树叶掩映间,能依稀看到上面结着一枚枚果子,其中有两根枝岔结了两个,有三根只结了一个。

    而在某根最长的枝岔上,正有第三枚果子在孕育。

    “这棵倒生树是我的血脉谱系。”

    刘拙混沌的心灵中升起了这样的明悟,然后在下一个瞬间,他就直接脱离了这个幻象。

    睁开血色的双眸。

    刘拙入眼处,头顶是一块布满了虫眼的斑驳天花板,身下是一张勉强能容纳他高大身材的短小床板。

    这个狭小的室内,空气中充斥着一股螨虫被晒死后的独特味道。

    透过窗户照进室内的昏黄之色,昭示着时间已经来到了傍晚。

    “鬼术晋升可用不了这么久,我这是还小睡了一会儿吧。

    房间里的血蜱没有被惊动,看来中途没人来打扰过我。”

    刘拙从小床上起身,将藏在房间角落里的十几只血蜱召唤出来,开始让它们爬上自己的手背吸食血液。

    看着血蜱的肚子越吸越大,背上的花纹越来越闪亮,刘拙知道,这是[血蜱饲主]每一次等级提升必经的一个过程。

    只有经过自己鲜血的重新滋养,它们才能蜕变到更高的等级。

    趁着血蜱吸血的间隙,他打开属性栏,发现上面的信息果然已经更新。

    【姓名】:刘拙

    【劫运】:5点

    【鬼道法】:[虱鬼血脉],一阶

    血蜱饲主,lv3↑,鬼术:视听,血爆,血寄

    [血寄]:一种寄生类鬼术,血蜱可钻进生物颅脑,寄生在脑干区域,通过八条足部操控被寄生生物的身体,达到一种操控血肉傀儡的效果。

    (由于血蜱灵智低下,被寄生者会拥有智力降低、动作僵硬死板等缺陷。)

    “新的能力还算不错,将血蜱寄生到动物或者人身上,可以玩的花活就变多了。

    而且随着序列等级的提升,之前本序列的能力也都获得了一些增益。

    首先就是血蜱的数量,三级的[血蜱饲主],我能控制的数量极限已经达到了三百只。”

    刘拙有点轻微的强迫症,一想到空缺的宠物份额还没有补满,他就感觉很没有安全感,全身刺挠。

    所以他立马就坐不住了,直接起身推开房间的窗户,看向客栈后院。

    这院子不大,光是连接着后门的马厩就占了一半空间,马厩里只有两头驴子在吃着草料。

    笃,笃,笃。

    随着他手指在窗沿上轻轻敲击,立即有血色的波纹在指尖扩散开来,由浓转淡消融在空气中,化作无形的波浪扫过那两头驴子。

    在刘拙的召唤下,一只只米粒大小的蜱虫从驴子的毛发中跳出,在地上聚集成一滩,像一条会移动的灰色毯子一样,向客栈二楼涌来。

    蜱虫们先是爬过木质的楼板,然后爬进他的裤筒,最后咬破他的皮肤,开始贪婪的饱食鲜血。

    在吸血过程中,蜱虫的肚子纷纷亮起了浓郁的血光,导致他全身上下,像是挂上了一丛鲜红的肉瘤。

    自从血脉觉醒之后,刘拙便能清晰感知到自己的血液总量,知晓体内的鲜血总体积在5升左右。

    在这波转变中,他又察觉到每一只蜱虫都需要耗费五毫升血液才能蜕变为血蜱,而三百只加起来就是1.5升的巨大消耗。

    于是,在血蜱透射出的满身鲜红之中,他的面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苍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