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
林安礼招来觉光几人,嘱咐起来:“明天一早我就随两个印第安人离去,我与罗伯特说过,你们语言不通,在庄园内行事不便,让他留下作为翻译。”
对此,罗伯特也没有怀疑;
林安礼只说自己与蛇女有过对峙,此行本不是为了谈判,而是猎杀。
有领路人就足够了。
当然,这也只是对外说辞。
若能谈和,哪怕蛇女愿意等众人离开后,再行暗杀之事都是可以的;
等我走后,管他洪水滔天!!
“等此事了结,你们就先一步乘船,带黄金离开;月余后,我设法盗走圣器,再去墨西哥与你们汇合。”
林安礼又提及他的计划,让众人有一个心理准备。
觉光细细琢磨一阵,点头道:“此法甚好,以免圣器被盗引起轩然大波,以道长如今实力,可全身而退,也因我们先行,了却后顾之忧。”
几人中只有林诚合有些失落,但他也不愿拖后腿,只得颔首应是。
翌日,天光微亮。
十二匹骏马整备,一人双骑。
除了林安礼和两名印第安人,还有护卫队长马克与两名属下帮衬;
所谓帮衬实则是为确认结果。
林安礼不以为然。
真到关键时刻,杀了也就杀了,自己一口咬定结果,威廉姆斯也无法验证。
觉光等人送至庄园门口,林安礼与他们挥别,扬长而去。
罗伯特笑着将众人领回:“林道长的实力,大家有目共睹,不必担忧。”
林诚合白他一眼,懒得接茬。
觉光则双手合十,岔开话题道:“阿弥陀佛,罗施主,还请你准备好工匠与图纸,等林道长归来后,我们也该计划回返。”
罗伯特愣了一下:“这么着急吗?可是白天鹅号尚未归来,到时如何送诸位返回南明呢?”
觉光道:“我们打算先回大河部,之后的事情从长计议。”
昨夜林安礼其实就给觉光讲过回程的办法。
美国人只是海上贸易的小学生。
要知道,新大陆发现的根本原因,是为找到前往东方的新航路。
阿兹特克覆灭后的四十年,西班牙人就装载美洲白银,展开了太平洋贸易,从墨西哥出发,开往菲律宾马尼拉。
白天鹅号是美国第四艘横跨太平洋的远洋商船没错;
可对西班牙人而言,他们早就将这条航路淌平。
菲律宾群岛之名,本就是西班牙人为纪念“费利佩二世”而命名的。
因此,想回东方找西班牙人的商船更靠谱,不一定非要依赖美国人。
罗伯特很聪明,一听这话,实则就想到了缘由,也就不多再多说。
“大师放心,我今日就招募工匠,搜集图纸!”
……
萨拉托加位于纽约以北200公里开外;
一人双骑的情况下,路程规划在三天左右,至萨拉托加小镇都有道路开辟。
至第三天时,就要徒步进山。
路上,马克与印第安人交涉,打听那部族情况,林安礼一幅茫然模样,实则将消息尽收耳中。
“巫师部族极为神秘,只有部落中的老人才知晓他们的消息。”
“据说很久很久以前易洛魁各部落最初的结盟,就是由巫师部族主导。”
“但因你们的到来,易洛魁联盟被分化,巫师部族曾出面调停,却遭遇了英国人的暗杀。”
“自那之后,他们就归隐山林!”
“他们预言,自然神域的诸神将会归来,而掌控风雨的雨神,已经降临!”
印第安人说完,又疑惑起来:“你们为什么会招惹他们?在易洛魁联盟,无论是哪一个部族,都不敢触怒巫师部族。”
马克不答反问:“为什么不敢招惹?”
“我说了啊,雨神已经降临,巫师部族得到了神祇的庇护!”
“???”马克觉得莫名其妙,印第安人若有神灵,能节节败退?
基督之外,皆为异端!!
不过他还是问了一句:“你见过雨神吗?”
另一个印第安人道:“我们没见过,但有人见过。”
马克等人旋即笑了:“雨神长什么样?”
“不知道。”
林安礼听得也一阵无语;
雨神脸应该挺长的?唱歌挺好听?
吐槽归吐槽,但他并不会忽视这些部落传说,就算没有神灵降世,驭蛇巫术也是实打实的。
五大湖区是北美印第安人的发源地之一;
其传承底蕴远比大河部要深厚。
一个五大湖区最强的易洛魁联盟奉以为尊的巫师部族,必定拥有强悍实力。
而相比起未能等到复苏降临的阿兹特克,北美印第安人绝对算是天选之子,或许将要崛起……
双马轮换,一路疾驰。
第二天夜里,众人在萨拉托加小镇的旅店下榻,至次日一早,跟随印第安向导,踏入西北方的群山之中。
林安礼的存在感很奇妙;
他一路没有言语,只默默跟随,但众人皆知他才是此行的正主。
一日山路行进,印第安人总能在没有道路的山林里,发现隐隐约约的野兽行迹——
“这是野兽小径。”
“族中的老人说,山林里的野兽会朝圣雨神,只要追逐它们的足迹,就能找到巫师部族。”
对此解释,马克等人都不是很信服;
野兽难道就没有窝吗?
万一走着走着找到人家巢穴了呢?
可除了相信他们,也别无他法。
林安礼仔细观察一天后,有所发现,两名向导所说并非虚言。
野兽行径多是固定的,才能产生痕迹;
世上最初的道路,本就是动物迁徙踩踏出来的。
而大多数动物的天性本能,都会尽可能掩藏它们归巢的路线,时而进行更替。
反之,凡出现野兽小径的路线,多是动物集中去往某处,积年累月形成的。
朝圣的说辞暂且摆在一旁;
搜寻水源地、狩猎区域的解释更符合动物习性。
不过,还有一個问题困扰着林安礼。
众人双骑轮换,也花了两天才抵达萨拉托加,入山后更不知道“巫师部族”还要走多久;
就算以总共四天的路程计算,往返一次威廉姆斯庄园的时间就是八天;
对方怎么作到每三天下一次毒的呢?
滞留纽约?
可长达四年的时间,所付出的时间成本也太大了吧?
总不可能只为了折磨报复,就四年不回家,一直呆在纽约吧。
如今的美国城镇中虽说有印第安人的身影,但他们大多不会长时间滞留,只为交易或接取雇佣任务,才会踏足城镇;
而且,凡是能出入城中的,多是被人所熟识的。
任何一个生面孔出现,都会引起不小的波澜。
更别提,明知威廉姆斯被诅咒折磨,他的属下若发现印第安人的生面孔出现,不可能不为所动。
林安礼皱眉凝思;
如果是自己全力奔袭的话,的确可以一夜赶至萨拉托加。
那蛇女的速度并不慢;
加之她对自己部族山路熟悉,以一天一夜计算,往返也需三天。
同样不符合逻辑。
一夜歇息,众人再次出发。
……
1月22日。
纽约。
哈德逊河畔南岸街区,酒馆林立。
这里是底层工人的温柔乡,酒精与美色充斥其中,糜烂且梦幻。
沃尔夫已在这里厮混了半个月。
终日与酒作伴,又驰骋赌桌之上。
到夜里,只需消费几刀就能得到一个住处与女人的陪伴,醉生梦死。
然而,他的美梦在今日破碎。
“把这个废物给我丢出去,这里不欢迎穷光蛋的光顾。”
几名壮汉正将他从酒桌上拽起。
沃尔夫拼命挣扎却不得解脱,只有无能狂怒的大喊:“法克!放开我!我在这消费了数百刀,你们不能这么对我!”
一旁人看客的嘲弄:“就他这个鬼样子,还能拿得出几百刀的巨款?”
“哈哈哈,你不知道,这家伙是一艘商船的水手,据说去了一趟东方,攒了四年的薪水!”
“结果这家伙是个烂赌鬼,半个月时间就输光了积蓄,一文不剩!”
听得知情人的解释,众人惊呼:“他真有几百刀?”
“真该死,我要有这么多钱,早就去田纳西买一座农庄,滋润的过日子了!”
“听说现在的棉花产量很不错,几年就能将本钱翻倍。”
周遭人无情嘲讽,只等沃尔夫被丢出酒馆,就对他没了兴趣;
这样的人在酒馆街太常见了,发了笔财就膨胀的分不清东西南北;
运气好的幡然悔悟,重头再来;
运气差的,就沦落街头,变作流浪汉,愤世嫉俗。
噗通。
沃尔夫沉沉倒地,又见得酒馆大门关闭,脸色怒红:“该死的,为什么整个世界都在针对我!”
他缓缓爬起,心中也是悔恨。
四年辛苦,半个月就付之一炬,若让他重来一遭,他一定不会这么做。
“现在怎么办?去找格里昂他们?”
可等他想起那天分别时,三人的怨怼目光,他就怒火中烧:“那件事怎么能怪我?是罗伯特,是罗伯特那个杂种翻脸无情!”
正在这时;
几个蹲在墙角抽烟的青年,引起了他的注意。
“第一陆军正在招收新兵,听说开出的价钱不菲。”
“我也听说了,他们的团长叫切斯特顿,据说是第一陆军中最年轻的上校,很重视培养年轻人……”
没等那人的话说完。
沃尔夫突然大步走来,急切道:“你说那个团长叫什么?”
几人被吓了一跳,又见沃尔夫满脸醉意的样子,不愿招惹麻烦,忍住了怒意道:“切斯特顿。”
听到这个名字,沃尔夫发声大笑:“切斯特顿,切斯特顿,哈哈哈……”
“告诉我,他在哪?他到纽约了吗?他不是应该在费城才对?”
几个青年一阵莫名其妙,但还是予以了解答:“今天下午就贴出了征兵告示,上校先生应该上午就到了,听说他第一时间就赶往了长老会教堂作礼拜。”
得到答案,沃尔夫又一次癫狂大笑起来,一边快步离去,一边自言自语——
“罗伯特,你这个杂种,我看你这次死不死!”
“切斯特顿上校,可是诺里斯的哥哥。”
“哦,上帝啊,我们所有人都知道,是伱,是你找来的那几个东方人,杀了诺里斯!”
“我说过,我会让你付出代价的!!”
当夜幕渐渐深沉,沃尔夫总算来到了长老会教堂门前。
正有一群士兵守卫大门。
沃尔夫走上前去,便遭遇了阻拦,他立即喊道:“我是切斯特顿上校弟弟的朋友,我有重要的事情汇报上校!”
一群卫兵面面相觑,不敢贸然动作;
随后一个军官被找来,疑惑看着眼前的醉汉:“你认识上校的弟弟?那你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吗?并任职哪个部队?!”
沃尔夫显得从容:“他叫诺里斯,诺里斯.切斯特顿;诺里斯不愿意参军,所以他并不属于哪个部队,而是招募了一群皮毛猎人,在西海岸身狩猎皮毛。”
“我正是从那个皮毛小镇回来的人,我跟诺里斯认识!”
听到这话,军官立刻确认了身份:“你跟我来!”
沃尔夫如愿进入教堂。
可当即将面见正主时,他有些慌了;
诺里斯说过,他哥哥脾气不好,经常对他打骂,才让他选择远离,想办法自己讨生活。
如果切斯特顿听闻死讯,大发雷霆,迁怒于自己怎么办?
他思绪紊乱,再一抬头时,前方的军官已经在一个房间门前停下了脚步:
“你在这里等着,我进去通报,不要乱跑!”
话落,那人敲门入内;
又在开门的一瞬间,沃尔夫听到了愤怒的咆哮声:“法克,你是在耍我吗?爱德华!是你,是你让我在所有国会议员面前颜面尽失!”
“你知道这一路上,他们怎么看我吗?”
“所有人,所有人都把我当作小丑……”
砰。
房门关闭。
而内里的咆哮声还在持续。
沃尔夫头皮发麻,脸色唰白,酒意更是彻底清醒了,浑身瑟瑟发抖:“我,我来得好像不是时候。”
屋内。
遭遇怒骂的人,正是爱德华主教长老;
他心心念念盼望的切斯特顿上校,却在今天给他带来一个匪夷所思的消息——
圣水无效?!
当切斯特顿为诸位议员权贵展示时,圣水服下没有任何感觉,也就更别提治愈疾病了。
可,可这是不可能的。
“上校先生,您是最清楚圣水功效的人,否则又怎么会答应跟我合作呢?圣水不可能失效!”
切斯特顿嗤笑:“不可能?难道你觉得是我在骗你?”
“爱德华,我为了你的提议,不惜跟我的上司闹翻,你要明白,如果灭魔骑士团无法成立,我就要丢了饭碗!”
“我当然知道圣水的神效,可问题是……是你,是你的环节出现了问题,那些圣水是无效的!真该死!”
爱德华错愕跌坐椅子上;
切斯特顿才继续道:“现在已经没有回头路了!我打算先招募士兵,将灭魔骑士团满编,这样他们就不能轻易取缔我的军团。”
“招募士兵的钱,你来负责!”
“此外,立刻拿出一批圣水,补救这件事,如果你再拿不出真正的圣水,我告诉你,别说是我,你的长老会也要沦为笑柄。”
说罢,他不再理会爱德华,转而看向走进来的属下。
那军官见状走上前去,小声道:“有人自称是诺里斯的朋友,想要见您。”
“诺里斯?那该死的混蛋还知道让人传信回来,让他进来!”
不多时,沃尔夫脸色苍白的入内,他只看到一个体型高大的身影,就再不敢抬头,颤巍巍道:“上校先生,我,我是沃尔夫……”
“我不管你是谁!诺里斯人呢,他叫你带了什么消息回来?”
明明是寒冬腊月,沃尔夫却汗如雨下。
可到了此时,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他不断回忆着罗伯特的嘴脸,用那满腔怒意化作勇气,终于道出了答案:“诺里斯遭人杀害,他死了!!”
“那凶手就在纽约城中!”
“上校先生,请你一定要为诺里斯报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