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路遇宁采臣
作者:用力干   性迷宫最新章节     
    第122章路遇宁采臣

    娘不仅模样俏丽,而且能歌善舞。

    她遇上了一个人生中的导师:大周后!

    大周后小名娥皇,乃是个奇女子,出身名门,不仅精通史书,同时也精通音律,能歌善舞,尤工琵琶。

    她在宫中找到了《霓裳羽衣曲》的残谱,呕心沥血将之复原,在南唐后宫中重现当年唐玄宗、杨贵妃以及一众宫女共舞《霓裳羽衣曲》之盛况。

    李煜为此作了一首《玉楼春晚妆初了明肌雪》记录此盛况:

    “晚妆初了明肌雪,春殿嫔娥鱼贯列。

    凤箫吹断水云间,重按霓裳歌遍彻。

    临春谁更飘香屑?醉拍阑干情味切。

    归时休放烛光红,待踏马蹄清夜月。”

    娘受了大周后的影响,对歌舞也很痴迷,且大放异彩,深得李煜与大周后欣赏。

    或许在无意之间,娘学会了用脚尖跳舞,甚至练习用脚尖走路。

    因为这样一来,会让舞步更加轻灵飘逸,走起路来也更加的摇曳生姿,令得李煜倍加宠爱。

    如此一来,娘更是专注于用足尖跳舞,后来还想到了一个法子:缠足!

    将脚缠得跟个棕子一般,再穿上特制的金莲小鞋,令得舞姿更加的赏心悦目。

    为此,李煜专门让人制作了一个高六尺的金莲台,让娘在莲花台上领舞。

    后宫的竞争可是很激烈的,眼见娘受宠,一众宫娥也纷纷仿效之,一个个也学着缠脚,希望能以此博得帝王的喜欢。

    之后,缠足又传到了民间,令不少民间女子也纷纷仿效。

    当然,这样的说法并未载于正史,故而存在争议,也有说缠足起源于汉,只是并没有那么盛行。

    但有一点,缠足开始盛兴,乃至于提升到朝廷层面的高度,成为一种强制措施是从明朝中期开始的。

    在此期间,也催生了一大帮吹捧三寸金莲的文人。

    这就回到了最初的话题,这伙人吹捧的三寸金莲并非女子的那双小脚,主要指的是女子缠足之后,那种弱风扶柳,纤纤楚楚的仪态。

    简单来说,乃是一种意境。

    再抛开意境不谈,他们喜欢的是乃是那纤小精致的金莲绣花鞋。

    再不济,也是女子缠足之后的模样。

    要是那些女子把缠足布一层一层解开……那酸爽,估计没几个人受得了。

    再抛开酸爽的气味不谈,或许有人就喜欢那股子酸爽味。

    但是,缠足是一种十分残忍的行径,一般从五六岁开始缠,其目的是固定脚型。

    为了达到小的目的,还得将脚趾硬生生扳到脚掌底……

    也就是说,当这些缠足女子解开裹足布时,是看不到脚趾的,脚趾已经与脚底板粘连到一起,彻底成了畸形。

    穿上小巧的绣鞋,或许有一种美感,但解开一切遮掩的东西时,呈现在人眼前的却是畸形的一面。

    试问,这时候还有什么美感?

    言归正传。

    辛九娘可不是普通人,她乃是修炼有成的狐精,故而可以随心所欲变化身体。

    她变出来的三寸金莲,乃是真正的三寸金莲,犹如纤纤玉笋,美不胜收,自然令得丁修十分欢喜,夜夜都要细细把玩一番。

    个中滋味,自不必细说。

    有时候,辛九娘也会规劝一番:“公子,古人常说玩物丧志,奴家陪在公子身边,固然是因为心里喜欢公子。

    但是,如果因此而影响了公子的学业,耽误了公子应试,那可就是奴家的过错了。”

    丁修笑道:“九娘不必为此担忧,读书可不是读死书,用句通俗的话来讲,叫做磨刀不误砍柴工……”

    不知为何,听到这话,辛九娘却小脸一红,总感觉丁修所说的这句话别有深意。

    不觉间,时近八月,浙江各地学子纷纷奔赴杭州府,准备参加乡试。

    乡试,虽然有个乡字,其实质乃是省试。

    除南直隶、北直隶之外,还有山东、山西、河南等等一十三省。

    每个省的考生都必须去布政使司所在地参加乡试。

    在南宋时,杭州乃是南宋都城,称临安府。

    有诗云: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

    这是诗人痛恨当朝不思进取,不思收复中原失地,只求苟且偏安,醉生梦死,只顾吃喝玩乐,将杭州当成了汴州。

    汴州,也就是大宋立国时的京城,也称汴京、东京。

    乡试乃是朝廷科举的一个重要环节,分省而考,每个省根据考生的数量录取相应比例的考生。

    中试称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第二名称为亚元,第三、四、五名称为经魁,第六名称为亚魁。

    比如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唐伯虎,便有很多人称之为“唐解元”,因为他当年参加乡试获得第一名的殊荣,也就是乡试一省状元。

    乡试中举之后,接下来,各省的举子还要入京统一参加全国考试,也就是会试。

    会试第一名,称之为会元。

    最后一关:殿试。

    殿试钦点第一名称之为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

    如果有谁在乡试中夺得第一,会试第一,殿试第一,那便是解元、会元、状元三连,美名其曰:连中三元。

    当然,自古以来,连中三元者并不多。

    这其中又不得不提到一个特殊的称号:探花。

    探花乃是殿试第三名,但,这并不代表探花的学识弱于状元,弱于榜眼,有可能比他们还强。

    这是一个传承了多年的潜规则。

    一句话,探花郎,必须是文采出众,人才也出众者方才能获此殊荣,除非遇上一个眼神有问题的皇帝。

    临行前几天,辛九娘亲手替丁修缝制了两件衣袍,让他带着着路上换洗。

    其实,对于丁修来说,要去杭州实在是一件简单之极的事,御剑飞行,最多两个时辰就到。

    不过,他也不急,就当一路游水玩水好了,所以还是提前了半个月出发,徒步前往。

    一路上闲步信庭,这日擦黑时分,却在路上遇见了一个书生模样的男子,背着一个书箱,看样子也是去赴考的学子。

    一般来说,各地书生去赴考大多都会结伴而行。

    毕竟世道很乱,一个人孤身而行是一件很危险的事,要么遇上盗匪,要么遇上野兽,甚至是遇上鬼怪什么的。

    还有就是一路风餐露宿,万一染上风寒什么的,身边没个人照顾,运气不好说不定就一命呜呼了。

    自古以来,病死在赴考途中的学子可不在少数。

    所以,很多同乡考生都会结伴而行,家里有钱的倒是不用结伴,但有书僮、家人、家丁之类的随行。

    丁修之所以独行,是因为他有实力。但那个书生显然只是一个普通人,而且,还错过了宿头,看他东张西望的样子,怕是在找能够借宿的地方。

    毕竟这荒郊野外的,没点实力谁敢在野外随便找个地方睡觉?

    于是,丁修走上前去招呼了一声:“兄台……”

    那兄台闻声转过头来。

    这一瞬间,丁修的脑海里不由自主响起了一段旋律:

    “人生路,美梦似路长

    路里风霜,风霜扑面干

    红尘里,美梦有几多方向

    找痴痴梦幻中心爱

    路随人茫茫……”

    看来,这应该就是宁采臣了。

    只不过,这时候的宁采臣看起来还要年轻一些,毕竟是在剧情时间线之前。

    一见丁修,书生惊喜不已,拱手道:“小生宁采臣,见过兄台。”

    果然是他!

    丁修也拱了拱手,笑道:“原来是宁兄,在下丁修!”

    “难道,丁兄也在找那处民宅?”

    “嗯?”

    宁采臣说的这句话,丁修没听懂。

    “难道丁兄不知?”宁采臣愣了愣,随之解释道:“是这样,我无意中听说这附近有处宅子,里面有一个红袖姑娘,不仅免费给赴考的考生提供食宿,还额外资助一笔银两。”

    丁修一脸讶然:“有这样的好事?”

    宁采臣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我也不知是不是真的,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可一直没找到那宅子。”

    “你会不会走岔路了?”

    这么一说,宁采臣不由细细回起了一下,随之有些不确定道:“之前好像走过一个岔道,要不……咱们一起回头看看去?”

    “呵呵,好啊,走吧。”

    有人同行,宁采臣的胆气倒也壮了许多。

    二人一路走一边聊着。

    “不知丁兄是哪里人氏?”

    “郭北县。”

    “真巧,小弟是临河县的,咱们算是邻县……”

    走了三四里地,果然出现了一个岔道,宁采臣仔细看了看,不由拍了拍额头:“果然走错路了,应该走这条才对。”

    这次总算是走对了。

    前行了一段,前方果然出现了一处宅院,门外还亮着两盏醒目的灯笼。

    “就是这里了……”宁采臣惊喜不已,不自觉间加快了脚步。

    走了几步又赶紧停下,冲着丁修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抱歉,小弟一时失态。”

    “无妨,走吧,过去看看。”

    于是,二人一起走到门外,见大门虚掩,宁采臣不由抬手叩了叩门环。

    里面传来了一个女子的声音:“来了……”

    没过多久,门“吱呀”一声响,一个梳着双丫髻,身着一袭青水碧衣裙的女子打开了大门。

    一看这装束,便是府里的丫鬟。

    “姑娘……”宁采臣拱手施了一礼,正待说几句客套话。

    丫鬟却笑了笑道:“二位公子不必多礼,天色已黑,外面风凉,快快进来再说。”

    “多谢姑娘!”

    宁采臣道谢了一声。

    丁修则意味深长瞟了那丫鬟一眼,一边走一边笑道:“不知姑娘如何称呼?”

    “二位公子叫奴婢绿儿好了。”

    宁采臣下意识问了一句:“请问绿儿姑娘,你家小姐可否叫红袖?”

    “嗯,看来二位公子也听说了我家小姐的事,小姐一向仰慕读书人,说读书人寒窗苦读不容易,故而一尽绵薄之力予以资助,希望赶考的学子能够高中。”

    闻言,宁采臣不由感慨道:“你家小姐真的仙子下凡啊!”

    闻言,绿儿笑了笑,带着丁修二人穿过前院,来到了后院一间厅室内。

    “二位公子想必还没吃饭吧?我去端些吃的过来。”

    宁采臣道:“不必劳烦姑娘,小生带了干粮。”

    绿儿笑道:“干粮还是公子留着应急,来到这里自然要吃些热饭热菜。”

    等到绿儿一离开,宁采臣不由打量着四周感叹了一声:“没想到世上还是这般好心人。”

    “是啊……”丁修回了一句,却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他一眼就看出来了,那个绿儿并不是人,而是个女鬼。

    不过,鬼与鬼不同,跟人一样,有善有恶、有好有坏。

    丁修虽然识破了绿儿的身份,但在她身上却感觉不到一丝戾气,她的眼神很清澈,犹如一个天真烂漫的少女。

    既然是鬼魂,那么这宅院自然也就是鬼宅,但,却没有那种阴森森的气息,跟普通人家差不多。

    所以,丁修想要见识一下那个红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或者,是什么样的鬼,她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过了一会,绿儿端来了饭菜,还送来了一壶酒。

    虽然只是普通的几个家常小炒,但对宁采臣来说,简直就是一餐大餐。

    看他补了又补的衣服就知道,家境是很困难的,平日里一个月都难得吃上一顿肉。

    故而,自然一脸感激,说了一番道谢的话。

    当然,丁修也装装样子感谢了一番。

    等二人吃饱喝足了,绿儿收拾了碗筷之后,又道:“小姐想请二位公子去书房一叙……”

    一番谦让之后,宁采臣先去了一趟书房。

    结果不过盏茶工夫便回来了。

    接下来,丁修也在绿儿的带领下来到了位于东厢院的书房内。

    一进书房,丁修便发现宁采臣估计连红袖的面都没见着,因为书房中有一个屏风,红袖坐在屏风后面,只能隐隐看到一道身影。

    当然,那道屏风对丁修根本没用,他没用灵识,只是稍微集中了一下眼神便看清了红袖的模样。

    的确配得上“红袖”这个名字。

    她的神色看起来有些忧郁,一双秀眉修长而优雅,眼睛深邃而又晶亮,似有一些潋滟的波光。

    一双红唇如鲜花般娇艳动人,身穿一袭华美的红色衣裙。

    气态优雅,颇有一种温婉之美。

    可惜,她依然还是个女鬼。

    “在下丁修,见过红袖姑娘。”

    “原来是丁公子,公子请坐!”

    她的声音听起来也很悦耳,有一种很特别的糯软韵味。

    接下来,红袖简单问了几句话,比如从哪里来之类的问题,随之话题一转,聊起了经史子集相关的内容。

    这倒是有些出乎丁修的预料,毕竟,女子大多喜欢读的书都与诗词歌赋有关,没想到红袖对经史子集也颇为了解。

    经史子集,乃是科举的内容,也是书生必读的书目。

    聊了一会,红袖突然问了一句:“公子去应试的目的是为了什么?”

    天下学子去应试,其目的无非是为了改变命运,一旦高中,便能入仕为官。

    再不济也想考中个举人,哪怕没有机会入仕,但回乡之后也是很风光的,无论以前有多穷,一旦回乡,便会一跃成为乡里的乡绅。

    举人,算是半个官身,朝廷会发放一定的俸。

    当然,那点俸只能用于糊口,主要是其意义不一样。

    古代因为体制的原因,一般奉行皇权不下县。

    所谓皇权不下县,意思是皇权只管到县一级,再简单一点说就是县以下不设朝廷机构。

    那么问题来了,乡村谁来管?

    这就要靠乡绅来管了。

    举人,乃是乡绅的重要组成,当然,乡绅也不仅仅只是举人,还有一些当地的名门望族之类。

    古朝各代对举人都赋予了特权,比如免除一定数量的田赋,免除一定户数的徭役。

    如此一来,便有不少人前来投靠,当地的土财也会前来巴结,乃至于官府里的官员也会登门拜访。

    总之,考中了举人,就相当于一步迈入了富家行列。

    丁修去应试其实只是闲来无事,但听红袖问起,他自然不会这么说,他相信红袖这么问一定有用意。

    想了想,回道:“在下参加应试是想看看,寒窗苦读多年是否值得。”

    “嗯?”

    听到这回答,红袖不由愣了愣。

    随之又问:“假如说,公子最终能够高中,是否希望入仕为官?”

    丁修却反问了一句:“不知红袖姑娘此问何意?”

    红袖沉寂了一会,叹了一声:“或许公子觉得小女子问得有些冒昧,小女子只是想不明白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姑娘但说无妨。”

    “小女子见过不少读书人,他们大多出自贫寒之家。在没做官之前,一个个胸怀大志,身具风骨。

    可一入官场,却一个个像变了个人似的,有的甚至变得贪得无厌,欺压百姓。

    读书,只是为了做官?做官,只是为了享受荣华富贵?

    小女子非男儿身,想不通这些问题,故而请教公子指点一二。”

    丁修笑了笑:“姑娘这个问题有些泛了,在下一个人也代表不了天下读书人。”

    “小女子再冒昧问一句,假如公子有朝一日做了官,是否会坚持读书人的风骨,公正廉明,两袖清风?”

    听到这话,丁修不由心里一动,隐隐猜到了红袖的用意,或者说是遭遇。

    难不成,她对官府有意见?或者说,她的死与官府有关?是冤案?

    有了这个念头,丁修不由笑了笑:“在下也冒昧问一句,姑娘是因何离开人世的?”

    “嗯?”

    屋子里突然多了一缕寒气。

    红袖站起身缓步走了出来,眼神冰冷地打量着丁修。

    只是,凭她的修为,又怎能看出丁修的底细。要知道,当初辛九娘日日夜夜与丁修在一起,也只是隐有所猜。

    “姑娘不必惊慌,在下并没有恶意。”

    红袖倒也坦然,走到桌前坐了下来,纤纤素手执起茶壶倒了两杯茶:“公子请茶!”

    “多谢!”

    丁修端起茶品了一口。

    随之赞叹了一声:“好茶!”

    红袖突然又问了一句:“公子到底是谁?”

    “在下不是已经自报过家门了么?”

    “但公子并非一个普通的书生。”

    普通书生,又怎么可能看穿她的身份?

    丁修既然点穿了红袖的身份,自然也懒得再拐弯抹角,点了点头道:“不错,在下不仅是读书人,同时也是修道中人。”

    “果然……”

    红袖幽幽叹息了一声。

    随之又道:“既然公子乃是修道之人,那小女子也就不瞒公子了。首先,小女子可以坦然地告诉公子一句,小女子从未害过人,也无害人之心。”

    “嗯,这一点我信。”丁修点了点头:“只是,我想知道,为何这么做?你资助书生的目的是什么?”

    红袖苦涩地笑了笑:“小女子如果说是行善,公子固然是不会相信的。

    其实,小女子此举的确有行善的用意,但,也有另一半的因素,是想找到一个能够帮助小女子的人。”

    果然如此!

    听到红袖的回答,丁修倒也不意外,问道:“不知姑娘遇上了什么困难?难道姑娘是含冤而死?”

    听到这句问话,红袖沉寂了好一会儿,方才眼圈一红,泣声道:“没错,小女子的确是含冤而死。”

    “红袖姑娘如果不介意的话,可否展开细说?”

    红袖喝了口茶,沉思了一会,方才缓缓讲起了她的遭遇。

    她出身在书香门第,她的曾祖父、祖父、父亲皆是当地颇有名声的秀才,家境也算不错,虽说不上大富大贵,但也称得上小富之家。

    那一年,县城新上任了一个知县,名叫施文清。

    初上任时,施文清壮志满怀,立志要尽己所能,做百姓称颂之父母官。

    一是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二来,做出政绩,也利于升迁。

    毕竟做官之人,哪有不希望步步高升的?

    可是,施文清很快发现,事情并没有他想像的那么容易。

    他上初之后没多久,便发现了不少问题,比里县里的帐目相当混乱,想查都不知从哪里查起。

    卷宗堆积如山,甚至还有上上任知县的案子到现在还没有了结。

    不过,再乱,总得理出一个头绪。

    于是施文清打起精神,召集了县丞、主薄、典史、教谕等等相关人员开了一个长长的会议,吩咐一众人抓紧时间将帐目理清楚,旧案子该办的赶紧办。

    那些上口中应得倒是爽快,可是一个月过去,施文清却发现这些人基本上什么事都没做。

    这时候,他遇上了一个人,也就是红袖的父亲周咏。

    二人一见如故。

    周咏虽然没做过官,但他身为本地人,却深知县衙那一套。

    他对施文清说,你虽然是一县之长,但是民间有一句老话叫做“铁打的小吏,流水的太爷”。

    这里说的老爷,指的正是知县。

    朝廷为了防止地方官员拉派结派,一般都会采取一些措施,比如异地为官与易地为官。

    异地为官,就是说不能在自己的家乡担任官员,要派往处地。

    易地为官,是在一个地方任职几年之后,便会调到别的地方,有时候是平调,如果政绩突出,或许也会升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