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纤纤做细步,精妙世无双
当夜。
为庆贺丁修中举,红袖精心准备了美酒、可口的小菜。
这一顿酒,可就喝得有点意思了。
菜一口都没动过,完全是摆设。
红袖则紧挨着丁修坐下,虽然摆着两个酒杯,但其中一个酒杯也没倒酒,只倒了一杯。
“小女子敬公子一杯……”
红袖樱唇微启,一副含情脉脉的神态,端起酒杯递到丁修嘴边。
喝了几杯,又变了花样,先喝到口中,再凑过头来缓缓渡之。
丁修一边喝酒,一边捉起红袖一只纤纤玉足把玩。
这一顿酒,喝得别有一番味道。
喝得差不多时,丁修假意瞟向窗外,看了看悬挂当空的半弯斜月,一副意味深长的样子道:“红袖姑娘,时辰不早了……”
上次,红袖主动挽留他,他没有留下。
那是因为不到时机,而且那时候丁修也看得出来,红袖的内心其实很挣扎,并不是很情愿。
但这一次,红袖的眼中却多了一些情丝。
听到丁修所说,红袖一脸羞红,低下头轻轻应了一声。
……
一夜过去。
翌早。
红袖坐在窗前对镜梳妆。
有诗云: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著我绣铗裙,事事四五通。足下嗫丝履,头上玳瑁光,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铛,纤纤做细步,精妙世无双。
她盘起了头发,成为了新妇。
现在关系不同了,丁修自然要尽心尽力替她完成心愿。
故而,次日便悄然去了县城。
不过他并没有穿举人的服饰,而是扮作了一个普通的读书人。
正所谓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刚到县城不久,便亲眼见到了一桩热闹事。
城西一条巷口,里三层,外三层,围了不少人。
丁修本就是来打探消息的,故而便走上前去听了一会,终于听出了一点缘由。
这时候,巷子中间一处破旧的小院子中,一个书生模样的男子被人反绑着双手吊在树上,另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则骂骂咧咧,手上拿着一根细竹杆不时抽打那书生几下。
另一边,还有一个妇人衣衫破碎,跪在地上痛哭着,哀求着。
“别打了,别打了……”
这妇人唤作赵氏,那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则是她的丈夫阿三,那个挨打的书生唤作曾生,是个童生。
所谓童生,也就是通过了县试、府试,但未能通过院试的读书人。
通过了院试,才能成为秀才,才有资格参加更高级别的乡试。
阿三与曾生乃是邻居,两家共用一道院墙。
阿三嗜赌、嗜酒,经常夜不归宿,有时候赵氏实在忍不住说他几句,这家伙便非打即骂。
好在,赵氏生了个儿子,小名柱子,从小便很懂事,而且也很好学。
可惜阿三将家里的积蓄都输个差不多了,哪里还有闲钱送儿子去读书?
不过柱子也很机智,有事没事便去曾生家里蹭书读。
曾生见这孩子机灵过人,又虚心好学,便主动教他识字、写字、画画之类。
眼见着儿子能写写画画了,赵氏惊喜不已,毕竟这也是她的一个盼头。哪怕考上个秀才,那也是光宗耀祖之事。
出于感激,便将自己平日里省下的钱凑了一些送过去,结果曾生却推辞不收。
既然曾生不收钱,赵氏也不能就这样算了,总得做点什么表示感谢。
于是乎,有时候做菜的时候便多做一些给曾生送过去,或是抽空去帮曾生打扫一下院子,做一些杂活什么的。
这本是一件问心无愧的事,大家本就是邻居,而且曾氏过去的时候,每次都是带着儿子一起的。
没料,那阿三也不知听了谁乱嚼舌头,竟一口咬定妻子与曾生有了私情,这才发生了现在这一幕。
这家伙根本不听妻子与曾生的辩解,竟蛮横地将曾生反绑起来吊打。
曾生一开始辩解了几句,见阿三根本不听,也不由得激起了读书人的傲气,怒道:“你有种便打死我!”
“你以为老子不敢?”
阿三瞪着一双醉眼,恶狠狠举高了手中的竹杆。
“你住手……”赵氏心知丈夫下手没有轻重,不顾一切冲上前来想夺下竹杆。
“个贱人,还敢护着奸夫是不?”阿三更是羞怒,一脚将赵氏踹翻在地。
柱子吓得不知所措,站在一边哭得声嘶力竭。
“小杂种,回头老子再收拾你!”
阿三冲着儿子恶狠狠骂了一句,再次高高抬起竹杆。
“住手!”
就在这时候,一个读书人大步走进院来。
外面虽然有不少人围观,但院子里倒没人进来,免得惹祸上身。
阿三皱了皱眉,下意识掉头瞟过去。
来人,正是丁修。
“嗬,来帮手了?”阿三不由冷笑一声。
丁修懒得理会这家伙,上得前去想将曾生先放下来。
“你敢!”
阿三却怒喝了一声,一脚踢向丁修。
“砰!”
结果,却反被丁修一脚踢翻在地,随之迅速将曾生放了下来,解开了反绑的绳索。
曾生一脸惊疑与感激,问道:“多谢兄台仗义相救,未请教兄台大名?”
“在下丁修!”
“原来是丁兄,小弟曾生……”
“让开让开!”
巧的是,县衙几个捕快早不来,晚不来,偏偏在这时候却赶了过来。
“谁在打架斗殴?”
一进院,领头的捕快便威风凛凛大喝了一声。
阿三一下子来劲了,强忍着疼痛撑起身,抬手指向丁修与曾生二人:“捕头大人,快把这两个刁民抓起来!”
这简直就是倒打一钯,要说刁民,这家伙才真真正正称得上刁民,大字不识一个,成天游手好闲不说,还时常欺负街坊邻居。
按理说,他一句指控是不作数的,既然捕快来了,肯定要先问下双方缘由,图省事的话就将两边斗殴的人都带回衙门再审。
结果,那姓卢的捕头却不问青红皂白,冲着手下三个捕快喝道:“把这二人绑起来,带回衙门问审。”
一听此话,赵氏赶紧道:“捕头大人且慢,此事与他们无关……”
“你个贱人还敢护着奸夫?老子今天非打死你不可!”
阿三挣扎着起身走到赵氏身边,一把揪住她的头发便待殴打。
结果,丁修却大步上前一手拽着阿三的头发,一手“啪啪啪”扇了几个耳光,当场崩掉了这家伙几颗门牙,嘴里也吐出不少血沫。
“大胆!”
那卢捕快眼见丁修如此嚣张,竟敢当着他的面殴打阿三,不由怒喝一声,竟然拔出了腰间的刀。
同时喝令了一声:“将此人拿下,如敢反抗,以抗捕论处!”
“是!捕头大人!”
三个捕快齐齐喝声,随之杀气腾腾冲向丁修。
“谁敢妄动?”丁修朗声喝了一句。
声音虽然不大,却气势十足,倒是吓了那三个捕快一跳。
“你……”卢捕快正待说话。
丁修又朗声道:“吾乃堂堂举子,尔等恶吏胆敢无礼?”
一听此话,卢捕快不由脸色一惊。
手下三个捕快也不同面面相觑。
如果真是举人,他们还真不敢动手拿人,别说他们,就算是知县在此也不敢。
除非是举人确实犯下大罪,但也不能随意拘捕,只能先采取类似于软禁的方式控制起来,再禀报朝廷请求革去举人的功名。
等到上面批复了,这才可以拿人,否则就是触犯律令,会掉乌纱帽的。
愣了一会,其中一个捕快一脸怀疑地问了一句:“你说你是举人,如何证明?”
毕竟丁修的衣着只是普通读书人的服饰,这几个家伙自然不会轻易相信。
丁修取出名贴晃了晃:“就凭这个!”
要说那卢捕头其实也识不了几个字,但这名贴的式样他还是认识的,脸上的肌肉不由抖了抖。
曾生则一脸的惊讶与惊喜。
既然有举人出面,那这件事可就容不得阿三颠倒黑白了。
于是乎,赶紧上前拜了一礼。
阿三却捂着红肿的脸,眼光下意识瞟向卢捕头。
虽然二人的眼神一触即分,但也被丁修看在了眼中,再加上这几个捕快来的时机……这中间显然暗藏猫腻。
到底是什么原因,他们要煞费苦心对付一个连秀才都不是的书生?
丁修下意识瞟了一眼赵氏……看她的样子,应该什么都不知情,估计是被利用了,或者说,是对方利用了她。
“捕……捕头大人,小民……要告那曾生……他……他勾引小人的娘子……”
“哦?”卢捕头装模作样,然后冲着丁修拱手道:“这位举人老爷,你也听见了,曾生身为读书人,却……”
不等他说完,曾生急急道:“休得血口喷人!”
然后也冲着丁修拱手道:“先生明鉴,不才与赵氏绝无私情……”
赵氏则悲天抢地大哭:“你个天杀的,你到底是听谁乱嚼舌根子?”
“哼,这街上谁不知你天天往这院子里跑……”
“我那是……”
“行了!”这时,那卢捕头有些不耐烦地喝了一声:“这里不是断案的地方,曾生、赵氏,你二人最好还是随我们去一趟衙门,是非曲直,自有县尊大人公断。”
说话间,眼神有意无意瞟向丁修。
言下之意,就算你是举人又如何?我们不敢抓你,但你也不能阻扰我们办案。
曾生一脸悲愤道:“去就去,小生问心无愧!”
赵氏却悲啼了一声,一时间竟有些万念俱灰之感。
自从她嫁给阿三之后,何尝享受过一天幸福的日子?儿子是她唯一的希望,唯一的盼头。
可现在竟然闹出这样的事,就算在县衙说清楚了又如何?她的脸已经丢尽了,想必儿子的心里也留下了阴影。
与其去公堂丢人现眼,不如一死了之。
于是,一头奔向不远处的柱子想要撞柱而死。
不过有丁修在场,她想死也难。
谁也没看清是怎么回事,丁修突然出现在赵氏身前,赵氏一头撞上去,却如撞在了棉花团上一般,身体退了一步。
“我不想活了……”
赵氏坐到地上失声痛哭。
如果不是丁修在这里,估计那几个捕快早就如狼似虎一般上前将她拖走了。
“大嫂,没事的,只要问心无愧,去衙门里说清楚就好了。
我相信这天下还是有说理的地方,要是这县衙里说不清楚,还有府衙,布政使司……”
这话,丁修是故意说给那几个捕快听的。
普通百姓这么说,他们自然不会放在心上,但一个举人说出这样的话,可就不得不重视了。
对于丁修来说,这件事或许就是一个突破点,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收获。
让人始料不及的是,这件事竟然来了个大反转。
阿三竟然死在了县衙公堂之上。
这说起来就有点搞笑了。
连丁修这样的修仙者都未能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大致经过是这样……
卢捕头将曾生、赵氏,阿三一并带回县衙,随之先去内衙找到知县嘀咕了一阵。
随后知县升堂审理。
阿三以苦主的身份先告了一状,说曾生勾引他娘子云云。
知县又照例询问了一下曾生与赵氏,二人各自讲了缘由。
然后,知县又让阿三拿出确凿证据,阿三自然拿不出来,只是一口咬定曾生与赵氏早已勾搭成奸。
结果,知县大怒,说阿三捕风捉影,败坏读书人的名声,命人将阿三拖到堂下重杖二十大板。
按理说,阿三身强体壮,二十大板还是受得起的。
偏偏,二十板打下来,这家伙竟然吐血而死。
这公堂上的板子,打法可是很有讲究的。
如果只是做给别人看,以平民怨,那么这板子打下去,看似血肉模糊,实际上都是皮外伤,回家敷点药,养几天也就差不多了。
反之,下手之时专往腰,甚至背上打,而且外表看不出伤得多重,其实力道直达内脏,打得肝脏破裂,就算当时没打死,回去后估计也挺不了多久。
总之,阿三没挺过,当堂就死了。
丁修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第一反应就是:杀人灭口。
毕竟,就算阿三是诬告,这也不是多大的案子,有什么必要当场给打死?
显然,阿三的背后肯定有人指使。
而且指使他的绝不是普通人,至少与知县有着密切的关系,要不然也不会借诬告的机会,公然在公堂之将之灭口。
如果这个假设成立,那么,指使他的人,目标显然是想对付曾生。
可曾生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读书人,连秀才都不是,到底是谁处心积虑要置之于死地?
一番打听之后,丁修终于明白了缘由。
前些日子,城里有家商号因生意拓展要扩大店铺经营,于是,便与相邻的几户人家商议购买对方店铺。
因为对方开出的价码有些诱人,几家人都有些动心。
这几户人家都是老实人,在谈好了条件之后,对方找人写了书契,只等这几户人家签字画押,这生意也就算做成了。
曾生无意中看到了对方的书契,便知这书契暗藏玄机。
对方很聪明,书契内容与谈的内容并无什么不同。
按理说白纸黑字更稳妥,殊不知,有时候白纸黑字更容易坑人。
对方的书契故意没点标点……说到标点,古代民间行文的确有不少是没有标点的,但并不代表古代没有标点。
早在先秦时期便有竖线号、横线号、曲线号、折线号等等符号断句。
只是,古代在没印刷术的时候,很多书生都靠抄书,一统笼抄下来,很少有人去点标点,一是节省时间,二来也节省纸张。
一般官方行文都有标点,比名句读,也就是每段的最后一个字都会标注一个圆点或圆圈以示断句。
民间百姓识字的不多,更不会去在意标点。
殊不知,这其中的猫腻太多了。
比如民间流传着这么一个故事:
说的是有个财主请了个先生教儿子读书,事先讲明了膳食条件,并写成了文字。
“无鸡鸭亦可无鱼肉亦可青菜一碟足矣!”
财主理解的是,无鸡鸭亦可,无鱼肉亦可,青菜一碟足矣!
于是便每天准备一碟青菜给那先生。
先生不干了,说明明说好的天天有肉,怎么就成了青菜?
财主拿出先生亲笔写的字,并大声念了一遍。
先生却道:“不不不,不是这样念,应该是无鸡,鸭亦可。无鱼,肉亦可,青菜一碟足矣!”
财主方才上了当。
那商号的掌柜也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在高人的指点下书写了几份书契。
按双方谈的条件,他出的价钱只是购买商铺,不包括后院。
这样,那几户人家便不用搬家,大不了另开一道门进出。
可是经曾生反复研究,商号提供的书契明显是个文字陷阱,只要适当断句,商号出的价钱不仅仅是商铺,连带后院也买了下来。
如此一来,那几户人家可就吃了大亏。
去官府告?
官府会偏向谁?答案不用多说。
经过曾生的一番详细讲解,几户人家终于恍然大悟,一个个庆幸而又后悔,幸得还没有签字画押。
但如此一来,曾生却将那商号的掌柜给得罪了。
这就是他遭到报复的原因。
再经过丁修的一通顺藤摸瓜,便摸到了源头。
那家商号的掌柜与官府的关系一向密切,包括那些小吏在内。
那事情就很明显了,阿三应是受人指使故意找曾生的麻烦。
如果不是丁修及时出面,阿三将曾生告到官府之后,估计就再也回不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