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伯克郡旅的苍鹰
作者:教中人   我在伦敦创密教最新章节     
    一八八零年秋,伦敦。

    天空是阴暗且深沉的,凝而不散的雾霾如同天壁一般笼罩着整座城市。

    圣潘克拉斯车站外停满了马车,长毛的牲口受冻吁出长气,忍不住活动起身子想要驱散严寒,马蹄践踏冻土,溅起灰浊的残雪。

    呜呜呜——

    钢铁铸就的长蛇发出富有节奏的嘶吼,响彻方圆数百米。

    粗犷的火车头缓缓驶了进来,轮间曲轴连杆的节奏逐渐放缓至停。大量的水蒸汽从车顶喷射出来,迅速将月台渲染得白茫一片。

    这并非是一趟普通的归旅火车,刚从朴茨茅斯码头回来,那里刚停靠海岸的‘奥仑梯兹’号是从欧罗巴大陆上返回的运兵船,船上载满因伤残或合同到期退役的士兵。

    车站月台上早已站满迎接归员的家属,既有衣着得体的富人,也有衣着寒酸的贫民,但都秉着同样的期待等待着。

    车厢门咔一声逐一开启,挥旗的列车员率先跳下,随后才是扛着大包小包的兵汉,他们穿着统一的龙虾似的军士制服,大部分都带着缺胳膊少腿的伤势,但那些疲倦的脸上,是止不住的归家喜悦。

    温婉的妇人笑着挽上自家孩儿的臂膀,一旁的家仆冲上去提起少爷的行李,那是富裕的家庭。

    贫困的家庭也换上洗干净的臃肿冬服,满是沧桑皱纹的脸上沾着喜悦和疼惜的泪水,既笑还哭地握住儿子仅剩的手臂。

    一家团聚的欢快气氛盖过了严寒,冬日萧瑟的车站似乎也添了几分鲜艳的色彩。

    众退役兵员都沉浸在归家的喜悦中,唯有其中一人例外,他独自拎着行李无人迎接,披着灰扑扑的深色风衣,形影单只有些落寞,显得与周围的喜庆格格不入。

    他足有六英尺高,留着一头利索的乌黑短发,五官棱角分明,脸庞却带着憔悴的消瘦,一双黝黑的眼瞳中隐隐透着对未来的迷茫。

    他虽然看上去四肢完整,却拄着一根手杖支撑身体,行走间步履蹒跚,一瘸一拐的,右腿似乎是使不上力。

    沃森抬头看向月台外的天空,正如他在另一个世界所了解的那样,浓厚的雾霾遮天盖日,空气中满是氤氲的湿润和细颗粒物。

    换作以前的他,怕是已经呛得咳嗽连连。

    但是如今这副身躯却是早已习以为常,甚至在经历过那场九死一生的迈旺德战役以后,他竟然觉得与那战壕中呛鼻的硝烟相比,此地的环境实在是好上太多了!

    恰如无数的穿越者前辈,原身的沃森也是一名无父无母的弃婴,被遗弃在乔治幕勒的教会孤儿院的门口,居身的篮子里留有写着姓名的纸条。

    旧沃森在成年以后,在街头从事过各种杂工,最后怀着热血和对金钱的渴望,签署了为时三年的志愿兵役合同,投入到大不列颠军队中。

    只可惜在初次踏上前线时,为炮火的轰鸣和血腥的战场所震慑,浑身颤抖,心神动荡吓丢了魂,浑浑噩噩之际腿脚一软便摔倒在地。

    等他再度爬起来身来,眼中的恐惧已然消失,转而为错愕和迷茫,那时这副身躯的主人已经换作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东方人。

    新沃森曾在另一条时间线上的未来有过受限于保密条约无法透露的服役经验,对战争残酷的承受能力更高,凭借先进的军事素养,以及一点不可缺失的运气,竟也是在这场战争中相安无事地幸存下来。

    直到战争的后期,沃森带队清剿战场时,遭遇事先埋伏的敌军部队偷袭,富尔斯坦人那本就以准头见长的捷则尔线膛枪这一次更是异常地精准,如有神助般命中了他的膝盖和肩膀。

    他立即从马背上翻滚下来。

    若不是勤务兵默里及时搭救,将他抓上马背,安全运送回后方基地,沃森怕是早已落入到残忍的嘎吉教士兵手中,成为展览炫耀的战利品。

    那两枚子弹一则敲碎了他的肩胛骨,擦破了锁骨下的动脉;二则击碎了他的左胫骨。

    伤痛使沃森形销骨立,原是旺盛的活力沿着创口流失远散,仿佛有无形的饿鬼摄去精气,他愈发虚弱起来,形体逐渐憔悴消瘦。

    沃森被迫转移到白沙瓦后方的医院休养,肩上的伤口早已痊愈,但受限于彼时落后的医疗条件,他的右脚终归是留下了后遗症,踏地的时候像是踩在虚无的云朵上,使不上劲来,连日常的训练都无法完成。

    医生也无法给出确切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只能判断为疑难杂症,劝他好生休养。

    沃森修养了一个多月也未见起色,适逢服役合同到期,他干脆退役离开了伯克郡旅。

    恢复自由身的他并未选择前往遥远半球外的东方,那里正在酝酿着一场前所未有的变革,他如今已是白皮黄心的鸡蛋人,族类差异下自认没有大魄力能够在故土站住跟脚,转身便踏上了回岛的航轮。

    “嘿!约翰,你住哪里?要不跟我家里的马车一块回去?”

    突然有人拍了拍沃森的肩膀,他回过头一看,原来是小斯坦福,一名拥有伦敦大学医学学士学位的军医,虽然未曾同处一个战壕,但也曾在后方营地中碰过面,勉强称得上是半个战友,在这一路归途上也算是比较聊得来的朋友。

    沃森微微颔首,“感谢,但我还没确定该住哪呢,或许随便找个公寓先休息一段时间吧。”

    “那我推荐你去斯特兰德街,那里毗邻河岸,交通方便,价格也合适。”

    “看起来是個不错的建议。”

    “走吧,让我家的车夫顺带送你过去。”

    小斯坦福的热情让沃森难以拒绝,他摆手拒绝了对方家仆伸过来接行李的手,坚持自己提着。

    迎接小斯坦福的除了身材壮硕的提箱家仆,还有其母亲和姐姐,他们一家子都是标准的高加索人种长相,头发亚麻微卷,面部窄长且鼻梁高挺,但五官长相皆是俊美。

    小斯坦福家的马车确实宽敞,坐下四人也不会显得拥挤,坐垫更是火车座位难以媲美的松软舒适。

    马车缓缓穿过伦敦的街道,这还是沃森新生以来第一次亲眼目睹这座工业城市,虽然继承了原身的记忆,但那终归得自他人的感官,就如同是一卷斑驳的胶卷影片,满满的不真切。

    他好奇得像是初入大观园的刘姥姥,偏头往车外望去,街道两边的建筑恰如这个纷乱的时代,多种风格混杂组合。

    工业革命让玻璃和钢架这类新式制品得到大量的使用,使得大跨度的雄伟建筑得以出现,墙面是各色砖石拼接成的艺术图案,穹顶或圆或方,各式复古风格的设计与新工业材料融合在一起,呈现出来的是一座多样化的城市。

    但沿途所见的行人,并未如这座蓬勃发展的城市那般生机勃勃,多是眉头紧锁,脸上刻画着生活的艰苦。

    途中小斯坦福一直在讲述自己在军中的惊险经历,引得其母其姐惊叫连连,不时还要拉着沃森一齐加入聊天。

    起初沃森还颇有余力回复,但逐渐地便厌倦了,他并非是那种能言善辩,喜欢跟外人分享自己的家伙。

    但小斯坦福似乎很喜欢在言谈中捎带上他,可能是想要以他的肯定来加强故事的真实性。

    沃森只能充当无情的应和机器,频频点头称是是是,你说得没错,那一次确实很惊险呢。

    马车到达河岸的时候,小斯坦福的故事还没有讲完,但他也没忘记身旁战友的事情,敲了敲车身内壁,对驾驶马车的家仆喊道:“克劳德,在附近找家环境不错的实惠旅馆停下,我的朋友还没找到落脚的地方呢。”

    “是,少爷。”

    吩咐完下人事情的小斯坦福,转头对沃森问道:“约翰,明天要不要出来喝一杯?”

    “没问题,你说个地方,我肯定准时赴约。”

    沃森也有自己的思量,虽说退伍后他拿到了一笔可观的收入,足够供自己舒舒服服地生活一段时间,但深受东方勤劳思想影响的他,可不甘于坐山吃空,正打算在这伦敦里寻份合适的工作。

    他原先是孤儿出身,人脉经验浅薄,多半是寻不到什么合适的工作。

    而明显出身富裕的小斯坦福,显然能在他寻找工作的道路上给予不少帮助。

    “那就这么说定了,明天我让克劳德过来接你,我们一道前往。”

    在他们说话的同时,马车慢慢停下,前头传来克劳德的声音,“少爷,这里您看怎么样?”

    小斯坦福和沃森同时向车外看去,他们停在地方旁边就是一家小旅馆,似乎新建成还没多久,外观看来还相当崭新,透过时髦的玻璃门往里望去,内部的装潢谈不上豪华,但是恰到好处的简洁和干净,重点是门前摆放的牌子上价格相当合理。

    沃森率先说道:“我觉得还不错,就这里吧。”

    虽说小斯坦福觉得这环境有些简陋,但话已至此,他也不便多说,“那明天十一点,我让克劳德一齐过来接你。”

    “嗯,斯坦福夫人和斯坦福小姐,再会了。”

    沃森说完便径直地走下车,谢绝维克托的帮忙,自己从车上取下行李,站在原地挥手向逐渐远去的马车道别。

    待到离开以后,因自幼所受家教而一直维持着端庄笑容的伊丽莎白·斯坦福立即塌下脸来,一脸嫌弃地望着窗外。

    连门童都没有的垃圾旅馆,脏兮吵闹的环境,还有那个一路上摆着个臭脸的残废大头兵……想到这里,伊丽莎白·斯坦福脸上不禁呈现出几分愠怒。

    她说教似地朝弟弟喊道:“利兰,以后少跟这些寒酸的贫民交往!一个东区出身的孤儿,无权无势,未来一辈子都难以摆脱下等人的身份,不配跟我们做朋友!”

    面对自家姐姐的市侩言论,小斯坦福却是摇了摇头,说道:“伊丽莎白你不会明白的,沃森他……”

    他顿了顿,望着沃森一瘸一拐的背影,似乎是在回忆,脸上忽而流露出一丝向往和崇拜。

    “沃森他是被埋没的战争英雄,他在富尔斯坦当地被称作‘伯克郡旅的苍鹰’,曾深入敌后解救数十名被俘虏的同僚;孤身一人坚守阵地击退多次进攻,毙伤敌数百人……”

    “若不是沃森曾违抗军令殴打上司,凭他的功绩,足以夺得一枚女皇的十字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