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一个月不到,云水坊便从一个岌岌可危的作坊变作日进斗金的大布行。
事业方面蒸蒸日上,感情方面也逐渐升温。
沈文君暗示得越来越明显了,她半夜时不时便会敞开被褥,有意无意露出卓越风姿,可每当宋澈响应号召,刚一触碰,她便如含羞草般缩作一团。
想要又不敢要,看到又得不到。
尝试了几次后,宋澈干脆放弃了,反正古代没有安全措施,万一真圆了房,怀上了咋办?他现在可没有当爹的打算。
四月初,扬州商会召开在即。
据悉此次商会召开七日,江南各大豪商汇聚一堂,贸易合作,剿除匪患,疏通物流,募捐救灾,之类之类。
从苏州到扬州,走陆路需三日,因此苏商都得提前去。
初一晚上,沈文君在家里收拾衣物,宋澈则在书房里编撰周记,毕竟要离开这么久,坊间的指标可不能下滑。
“咯吱——”
房门轻轻推开,沈文君捧着一套衣服走了进来:“这是我亲手缝制的金丝锦袍,你快换上试试,看看合不合身。”
“金丝袍服啊?要不要这么富贵。”宋澈放下笔,上前接过衣裳,确实是金丝镶边,白云点缀,这一件少说也要百两银子。他自顾换了起来。
“唉,其实我也想着谦逊些,但爹说了,这是你第一次参加商会,必须穿得体面些,好给我沈家挣些面子,”沈文君说着,来到书桌前,拾起册子观摩了片刻,好奇道:
“工作绩效周记表……这又是何物?”
宋澈说道:“咱不是要离开七日么?这没有老板看着,员工容易摆烂,因此我便制定了销售绩效,主要是针对几位管事的。”
“这上边儿说,未达到绩效还要扣钱啊?”
“我定的门槛儿已很低了,若这都达不到,扣钱也应该。赏罚分明,有压力才会有动力嘛。”
宋澈穿上云袍,往镜前那么一站,豪气凌人,英俊挺拔,简直帅得一塌糊涂。
“瞧你,衣领都歪了。”沈文君走了来,着手帮他整理着领口,那么仔细,那么温柔,她越来越像个妻子了。
“夫人,扬州比苏州如何?”宋澈突然问道。
沈文君说道:“比苏州大,比苏州人多,比苏州有钱。”
宋澈笑道:“嘿,这倒好,咱明日顺便拉两车私房去卖,肯定畅销。”
沈文君却道:“咱这次是去赴会,又不是去卖货,何况商会另有活动需要咱们去做。”
“哦?是何活动?”宋澈好奇。
沈文君说道:“通常呢,扬州商会分两程,第一程便是像咱爹这样的大东家汇聚一堂交流切磋;第二程则是像咱们这样的少东家相互竞争;
说通俗些,便是商会将立一个以商为中心的考题,让各自的少东家挑选项目,在七日之内,凭借各自手段进行销售,谁收益越多,谁便是赢家;
有比试,自然便有奖励,第一名会获得一万两的奖金,第二名五千两,第三名两千两,且前三名获奖者手中的项目,将得到商会的大力推广;
此活动的目的也显而易见,便是为了培养年轻血液,毕竟咱江南豪商,可是领衔全国的,不能在咱这一层断代了。”
只能说,整挺好!
宋澈笑道:“如此看来,那一万两奖金,岂非我宋澈囊中之物?”
沈文君摇头:“哪儿有你想得那么简单,历年来的第一名都是杨家所得,你要真有雄心,争二保三比较现实。”
宋澈揉着鼻子:“不想当将军的士兵可不是好士兵,风水轮流转,冠军为何不能换?”
“你想跟杨家争第一?兴许有些夸张,但确实比登天还难。”
“杨家又如何?”
“杨家可是江南首富,且还是与朝廷做生意的皇商,杨家家主杨万福是扬州商会会长,其儿子杨松更是号称‘百年难得一见的商界天才’。”
“嗤……那是没遇到我。”
“你少轻浮了,人家就算什么也不做,光凭在商界的威望,便会有无数人去捧场,你一个客座的外乡人,拿什么跟人家土财主比?”
沈文君又道:“再退一万步讲,即便你走了天大横运,胜过了杨松,那也得把第一名让出来,这叫做人情世故。”
宋澈眯着眼睛,笑而不语。老实说,他打心底讨厌“人情世故”这四个字。
某些人总把阿谀奉承,恃上凌下,冠以美曰其名为“人情世故”,事实上就是怯弱与自卑。
靠自己本事,光明正大赢来的东西,凭什么要拱手让人?
……
次日清晨,天色刚亮,老丈人便催促着起床。
简单用过早饭后,开始将行礼装车。
宋澈趁着闲暇之余,去了趟杂物间,毕竟是出远门,世道又这么乱,为保险起见,电棍,药片,酒精,都是小物件儿,塞进袖子里携带也方便。
“当家的,要不去顺风镖局雇几个保镖吧?外面乱得很呢。”
丈母娘与众仆于门口相送,顾家的女人,总是担心离家的男人。
老丈人摆手说道,“自苏州到扬州,走陆路官道,不会有匪患,再说了,老二不还在扬州么?”
丈母娘板着脸:“你那丧家兄弟,还是莫要与他过多接触得好。”
“兄弟血浓于水,妇道人家懂什么”老丈人免得口角,说罢便钻进马车。
“那娘,我们走了。”
“文君,一路小心,平平安安的!”
与丈母娘告了别,三人踏上马车,驶向苏州城外。
出城后,车夫不得不将马车赶得飞快,生怕稍有停顿,难民便会蜂拥而上。
“爹,小姑近段时间可有来信?”沈文君望着窗外,忽然问道。
沈田说道:“盗匪猖獗到连官家都敢截胡,你小姑身在长安,路途遥远,有信也送不到江南,”
他又轻叹:“胡族势头汹涌,一个月前大梁便失了半个凉州,照此情形下去,雍州与长安怕也是岌岌可危了。”
沈文君愤愤不平:“可即是如此,皇帝还在江南挑选秀女充实后宫,如此淫奢昏庸,还不得亡国——”
“文君!”沈田呵斥:“出门在外,连德性都忘了!”
“我……”沈文君望着窗外苦难,悲怜叹息:“没有国,哪有家,没有家,哪儿有商?若能出一位无双国士,力挽大梁之颓势,那该多好”
当今世道,如她这般抛头露面,还忧国忧民的女子,实在太少太少。
可一介红颜,纵有花容月貌,又改变得了什么
……
自苏州到扬州,一路都是大道,沿途客栈驿铺遍布,畅通无阻。
车马三日,扬州即达。
马车摇摇晃晃入城,走过万家灯火,停在一间名为“福满”的客栈前。
“大哥,好久不见啊,别来无恙啊!”
一个体态发福,与沈田半个模子印出来的中年胖子,领这个憨头憨脑,六尺过半的青年上前相迎。
当宋澈将一箱锦绣从马车内搬下来赠予这对父子时,他们脸都快笑烂了,口头上虽说着:“大哥你也真是,自家人还这么客气。”手头接得却一点儿也含糊。
沈家太公太母死得都早,生有两儿一女,沈田在家排行老大,传承了家族坊间生意,沈童排行老二,分得了扬州城里的几间铺子,靠客栈与收租为生;沈娥是小女儿,远嫁长安城,做的也是纺织生意。
憨憨青年,便是沈童的儿子,叫做沈方,虽是二房的儿子,却要比大房的沈文君长上三岁。论辈分,宋澈还得叫他一声舅哥。
据沈文君在马车上说,沈童父子俩乃十足坑货,做生意年年亏,到了年底就找沈田借钱,几千几万两,从来就没还过。
老丈人依旧是那句“血浓于水大过天”,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这是我家女婿,名叫宋澈……宋澈啊,这是你二叔与舅哥,快叫人。”沈田拉着双方互相介绍。
“二叔好,舅哥好。”宋澈有礼。
“嘶……好个一表人才的侄儿啊,不知是哪个大世家的公子啊?”
沈童先捧后问。
老丈人脸上无彩,有些难以启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