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斯的审美是有问题的,这一点毋庸置疑;然而多年的纵容让他把此类病态审美强加于我并视为理所应当却是我的问题。
所以我决定了,不能再惯着他了。
“把这些颅骨和鹰标去掉,我好不容易才有一件不是金色的衣服。”
俗气到令人反胃的金色,呆头呆脑的双头老鹰,还有一看就不吉利的死人头——尼尔斯的晦气审美我受够了。而此刻我不能再容忍它们侵犯我唯一一件花衣服。
“意见否决。金色是这个宇宙最棒的颜色。”
“但不适合!”
“哦吼,别忘了你这身打扮昨天还在死人身上呢,而你现在打算穿着它去参加一个所谓的‘无比庄重’的典礼。”
“听着,尼尔斯。金色已经够多了,我想换点花样——你就不想给他们一点惊喜吗?”
“你说动我了——但你还是得把鹰标带上。”
“为什么?”
“因为我是你爹!”
总是这样。尼尔斯无疑是个傲慢的控制狂,如果大权在握,他将是我认知中所能最混蛋中的混蛋。但是首先,他的权力局限于此;其次,他的做法已经都被证明是正确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他遇上了我。
一番唇枪舌剑的切磋后,我的衣服免于被金色荼毒,只缝上了胸前一个扯不掉金属鹰标。这是可以接受的结果,代价是我要迟到了。
“等等还有一件事——”
“说过多少遍啦尼尔斯,你的玉米!”
没有说出的后半句话是:地球生态被破坏得如此彻底,我给你上哪找这种原始的植物?
我离开居所后就把这个玉米问题丢在了一边。
尼尔斯给我指了一条近道。说来吃惊,我记忆里他从未离开过我们居住的房间,但他对这片地区的熟悉程度却远在我之上。
道路入口离我发现那些穿花衣的尸体并不远,如果我昨天再多观察一会儿应该是能发现的。惭愧,居然被喜悦冲昏了头脑。
我现在身上所穿的衣服正是利用了从那些尸体上扒下来的布料,远看是格子图案,近看则是各种颜色的小钻石织出的花色。我还没有沦落到从尸体上偷衣服穿的地步,尼尔斯能给我更好的,但这是我以前没遇到过的。
不要惊讶于我的大胆。自我记事起就生活在一这个坟墓里。很多人的坟墓,很多非人的坟墓。在这里,尸体不是罕见的东西。虽然那种瘦长、尖耳朵的尸体我还真是第一次见到。
在坟场,活物比尸体更加危险。
一般来说陌生的东西也有着一样的注释,但危险和机遇总是结伴而行的。除了如愿以偿的花衣,我还找到了一些新奇的玩意儿。我花了一些时间去熟悉它们的使用方式。我知道它们将在我接下来的行动中派上用场。
不过话说回来,走近道意味着变数,我得放弃许多并做新的布置,时间不会允许。临阵换将乃兵家大忌。我于是将它列在备用计划里,然后照原来的方案谨慎地穿过邪教领地,确认每一条线路上都做好了布置,并从特定地点取出道具。
我在很远处就能听到那种低沉而持续不断的祷告。一个拐口,一道缝隙,磷光火炬照亮了下方。
一个洞穴般的大厅,一尊歌颂伪神的四臂雕像,一座由生物遗骸和瓦砾制成的巨制宝座。游行队伍浩大而畸形,这些人从头脑简单的底层民众到有着各种畸变的教派成员,都如蛛网般朝拜中心的那只蛛皇。
我不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面了,所以只是出于某种习惯而去辨认他们的角色:一个高大的穿长袍的秃头,被称为主教,拄着一根对他来说特别长的权杖;接着是生有三支带利爪手臂的领军;随后是侍僧和教徒们。他们中有人自诩是专业的破坏者,也有人号称是机敏的刺客。
但是没关系,我会给他们上一堂课。
我架起自己改造出的狙击步枪,稍加校正。好戏即将上演,我期待今天不一样的装扮会带来不一样的精彩。
指爪刮擦石头的声音,标志着一位大人物出场。视镜中,一只节肢的臂膀伸出圣坛,粗壮、蛮狠,上面有三个链刃般的利爪。接着是第二支、第三支手臂。原本缓慢而坚定的吟唱逐渐开始提高音量,直到这个巨大的怪物完全爬出来,迎接信徒们对它的赞美。
邪教组织总会有一个核心的领导,就如兽群也会有一个头领。而这就是教派始祖,他们的族长。
族长站了起来,球形的头盖骨充盈膨胀。它把非人的红色瞳孔投向信徒们,颂歌愈发高亢。主教发出一声刺耳的声音,四周立刻安静下来。这些人怀着满心崇敬,期待那怪物的下一个举动。
主教恭敬地向族长递出权杖,后者接过,将其高高举起。
这杆权杖……很奇怪,末端并非球状,而是呈现出刀刃样的弧度。我在狙击镜里来回看了这个东西好几遍,确信那规整的形制绝对不是这个洞窟文明能创造的产物。与他们常用的粗糙工具相比,显然太精细了,即使花纹都被几丁质及某种粘液覆盖。这群畸形儿定然是把某件工艺品据为己有。
我突然之间,就改变了想法。
信众的欢呼声此起彼伏,在我的放纵下这怪物多得意了几分钟。但是我会允许它就这么一直抢夺我的风头吗?
答案是否定的。
该主角上场了。
于是我开了一枪。
合金子弹以极快的速度冲向那球状的头颅。这是一记完美的狙击。虽然我早就知道它不能打中目标。
和推演一样,领军仿佛接到了某种奇异的警示,急冲上前挡住了子弹。巨大的动能使子弹直接洞穿了他的躯干,紧接着砰地一声击中后方族长的肩膀。随着飞溅出的一股黏稠恶心的液体和一声嘶嚎,族长的一条胳膊被打断了。
权杖坠地,甲壳破裂。移开狙击镜的最后一刻我隐约看到了某种熟悉的浮雕。
大厅立刻混乱一片,到处都是惨叫、尖啸和哭号。大群教徒冲上去围住了受伤的族长,他们当中感官最敏锐的人已经开始追寻着子弹的轨迹,抬头观望。主教用一根又细又弯的手指指向布满灰尘的屋椽,尖叫着命令手下搜捕。
面具下我笑得猖狂。看不到就是看不到。我披着光学迷彩罩衫,还在出发前就调整了限制项圈,保证其在适合的档位上。
“女生们先生们,表演开始,欢呼吧!”
我大喊着,将狙击枪甩到背上,一压面具从管道里跳出来。我用抓钩抓牢天花板上的突起,把自己荡向大厅的另一侧。提前布置下的投影仪开始运作,或大或小颜色各异的身影立刻满大厅飘荡,恼怒的信徒东奔西跑,可就是找不准那个真正的存在。
数个怪物顺着脚手架攀爬而上,用第三只手抓着自动手枪,怪叫着向投影疯狂射击。我用固定在手臂下方的发生器击落了那些跑到了错误位置的。按照原来的计划我应该在高处多逗留一会儿,但现在我有了更要紧的任务。
我在下降途中几次踢踩墙壁改变方向,松开抓钩,落地翻滚缓冲,然后混进慌乱的人群中。他们依然看不见我,隐蔽服能让光线绕过我的身体,并一道带走影子和色彩。而我早就知道他们依赖的另一种探测方式对我毫无用处。
权杖就落在圣坛台阶下。我之前的观察没有错,当我用小刀刮开甲壳将更多花纹暴露出来,可以看到鹰和雷电的图案。和尼尔斯的双头鹰有点差别,但明显是一个风格。
尼尔斯,也许我发现了线索……
然而有一点我算错了,那就是权杖的重量。这东西比我还沉。拖不动。要命。
真要命。利爪横扫,我被迫闪躲,锋利的爪子只是剐蹭一下就足以致命。我恼火地看着几乎到手的宝贝再次落到这群怪胎手里,一把扯下脖子上的项圈。
“虫豸,跪下!”
通常这招是立竿见影的。尖叫声会戛然而止,人群会像受惊的蚁群一样散开,摒弃所有尊严不顾一切地逃窜,不幸靠得太近的人则会抱着脑袋瘫倒,口吐白沫,两眼翻白,溺死在自己的呕吐物里。这是我在外浪荡的资本之一,在最初几次遇险经历里我凭借这一点逃出生天。
有用。他们退后了。
然而下一刻,聒噪的人群回到了原来的位置。
怎么回事?这个情况让我大吃一惊。
断去一臂的族长在信徒的簇拥下爬近,它盯着我,猩红的眼里闪烁着戏谑的光。
等等,它看得见我?
我没有和它对视太久。有什么更巨大的存在正通过那双非人的眼睛观察着这里,并帮助它的子民抵御了我的能力。如此可怕,对比之下我的力量如此单薄,就仿佛漂浮在无情宇宙中的尘埃。族长高举权杖,发出一声得意的尖啸,命令在场的所有信徒向我攻击。
权杖……
有意思。不过想让我仓皇逃窜,排面还不够。
我迎着他们冲刺,朝那些丑陋的脸开枪,然后再次射出抓钩把自己拽向高处既定的逃生通道之一。利爪和光枪只打到了我布散的迷幻烟雾。我钻过狭窄的通道,身后被欺骗的吼叫声让我郁闷的心情稍微舒缓。我不担心被追踪,甚至期待,我为他们准备了不少惊喜。
就比如,如果有不开眼的追兵试图尾随,那可能会被单分子金属线切成肉条。
只是遗憾,意外太多,让一场华丽的演出草草收尾了。
我滑出管道另一头,按下起爆键。
震动使尘土从周围的管道和支柱上掉落下来。我能想象得出在我后方的厅堂中,墙壁和支柱破碎成旋转的弹片风暴,教派圣所陈旧的石雕在爆破中呻吟,然后穹顶如一阵毁灭性的雪崩轰然落下。
可不要我提醒及时远离袭击场所哦,大块头。
我耸耸肩,往回奔走。这一次我不能在外逗留了,我有重要的发现和尼尔斯说。罢了罢了,下一次拿双倍的纪念品吧。
也省得尼尔斯吐槽。家里空间不大,但是堆了很多东西,有一些在我记事开始就在那里了,另一些就是我捡回来的小礼品——每一次外出都有值得思量的地方,我用这种方式将记忆留存。
笔下的回忆会说谎,但器物不会。
可惜尼尔斯不懂。
他只想着他的……哦等等,我找到他所说的那条近路的入口了。
被掩在碎石后面,一个小口。这很冒险,但我应该试试。毕竟尼尔斯不会给出无用的信息。
我通过无光隧道,一些地方如此狭窄只能爬行。管道结束于一个破碎的末端,随后是一个更大的空间。
有血。我闻到了死人的味道,那独特的气味再明显不过了。没有照明,我拧开手电,打开手枪的保险。
真奇怪,从积灰的程度看这里已经很久没有生物活动的迹象了,却有许多新鲜的尸体铺在洞窟底部。死者的姿态不尽相同,但都非常凄惨。一些尸体被大卸八块,残肢被破碎的脑浆和骨骼环绕,断口被烧焦,还有一些肢体似乎从内部爆裂,已经无法辨认出形态,另一些尸骸则变成了红黑色的淤浆,涂抹在石壁和地面上。
我踢开一把被熔去小半的自动手枪,挥舞它的主人现在成了一团红液。这些是教派排出的追兵,他们想通过这条路将我截杀,却因意外横死当场。
尼尔斯从不会让我身处险境,所以杀死了他们的东西对我构不成威胁。
我继续往深处走,然后手电光照到了一具不一样的尸体。它穿着我身上类似花色的衣服,但被血浸透了,支离破碎,连回收的价值都没有了。再走近,可见尸体的正面被破坏得一塌糊涂,面罩和下面的头面部都已粉碎,体腔大开,内脏外露,就像遭到了野兽撕扯。
血迹已干,死去有些时候了。
我回忆了一下昨天发现的那些尸体。巨大外力造就的致命伤揭示了杀死他们的东西属于同一个类型——体型巨大,狂暴有力,并且凶残。
它……还在附近吗?
我猜不会。如果那样教派的追兵就不会毫无顾虑地冲到这里,这群已然不近人形的怪胎有着类似野兽的战场直觉。更何况杀死了他们的东西更像科技产物而不是用利爪獠牙武装的血肉。
很惨烈,但我见过更凄惨的场面。在找到合适的替代之前尼尔斯为我的户外活动提供了不少道具,其中不乏威力令人咋舌的杀器。我至今记得尼尔斯那件好用但糟糕的礼物,在最后因为差点噬主被弃用之前,它曾字面意思上以雷霆万钧之势将围堵我的追兵炸成了血水做的雕像并烧毁了现场……
我不是在怀念它,虽然它真的能让我在这里横着走。我只想表明我有理由推测眼下的作案现场是尼尔斯的手笔。而这具尸体是更早落在这里的。它格格不入。
灯光照亮了另一个东西。斜扎在地里,凌厉的光反射显示出一个锋利的边缘。
剑?
对我来说是一柄双手大剑,剑柄很粗,拿起来有点困难,剑柄和剑身不是正常的比例,更类似……匕首。表面红漆斑驳,连剑柄都敷着血。但不难看出这东西做工精湛,华贵得像件工艺品。擦掉血渍,上面有熟悉的鹰和雷电,剑刃上还刻着一个名字。
我大约估算了一下能正常持握的手是多大尺寸,然后开始寻思世界上是否存在三米高的人。
答案揭晓的时候我被绊了一跤。那是一条手臂。
然后我就看到了那个巨人。
他身上覆盖着金色铠甲,在无光之处也流动着云母般梦幻的璀璨微光,镶嵌其上的宝石红得像鲜血。浮雕华丽,最醒目的依然是雄鹰和雷电的标志。他的头盔面罩是一只鹰的造型,尖顶上飘垂着红缨。
我把剑柄塞到他手里,证实了我的猜想。我一开始以为可能是机器,但关节的活动性告诉我这金色罐头里应该是个——至少曾经是——活物。
我试探性地摸了摸他的面罩,毫无反应。就外观而言,我没有发现任何创伤。但既然生命检测仪器上没有显示,那大概就已经死掉了。
我扯了扯那缕红缨,寻思着弄点什么回去。
这时尸体颤抖了一下,鹰翼下黯淡的视镜骤然点亮。等我回过神来,已经被掐着脖子按到地上,耳朵被咆哮震到嗡嗡作响。
金色的巨人复活了。他正疯狂地大吼,用剑抵住我的额头。
我以为我死定了,但剑并没刺下。他放开手,跪倒在一旁,似乎对发生的一切感到迷惑。但看的出来,他在渐渐恢复理智。
“赫利俄斯?那是你的名字吗?”
大剑在他手里不过是一柄匕首。当他对着剑刃沉思,我大胆地凑上前试图挑起话题。
视线闪亮的鹰翼面具转向我。机械辅以庞大体型,如此具有压迫性,让一向大胆的我都不由得缩瑟了一下。我找不到和同类交谈的感觉。
他显然也注意到了这一点,所以他摘下了头盔。
那张脸,哦,那张脸……
嗯,那是一张英俊的脸,但是,但是……
我一下子把害怕都忘记了,当然也忘记了思考,那个名字冲口而出:
“尼尔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