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来一斤猪头肉,一碟白菜,米饭先上三斤!”
喝完聚力汤,陈成顺着人流,来到了拳馆附近的一个小饭馆。
“好嘞!客官您稍等。”
忙着擦桌子的小二立马点头哈腰地将陈成引到了一个空桌子旁,抽下肩膀上搭着的毛巾擦了擦长条凳和桌子,上了一壶茶,然后去后厨叫菜。
陈成坐在桌旁,伸手提起茶壶,自己倒了一杯。
端起茶杯也不喝,就这么端着,脑中还在想着上午的事。
“大师兄说,武者最好的提升时间是35岁之前,因为后面身体逐渐衰弱,气血也开始走下坡路。”
“这么说的话,我应该没有这样的问题。”
人体之所以会衰弱,就是因为细胞在不断分裂之后,端粒不断缩减,使得细胞逐渐老化衰亡。
而龙虾则有些特殊,龙虾会分泌出一种端粒酶,这种端粒酶能够修复端粒,使得细胞能够无限分裂下去。
获得了螳螂虾天赋的陈成,按理说只要不是被杀,或者染上了什么厉害的疾病,就可以不老不死。
“所以,今后我会一直处于巅峰状态,永远没有气血衰败的一刻。”
“长生不老啊,没想到我这么快就达成了。”
心中有些感慨,陈成将端着的茶水一饮而尽。
没过多久,一盘切好的猪头肉端了上来,陈成开始大快朵颐。
“哎,听说了没,最近旁边的黑水帮和狂龙帮打起来了。”
陈成埋头干饭,旁边不远处的桌子上,几个老学员也走了进来,在等上菜的过程中,一个壮汉神秘兮兮地说道。
“那有什么稀奇的,两个小帮派而已,为了那点地盘打了多少次了。”
一個壮汉不在意地摆了摆手。
“嘿嘿,这次不一样”
那名老学员脸上露出一丝神秘,说了这句话之后就闭口,不时地转头看向两人脸上满是期待,一副快问我快问我的样子。
但是另外两人不接茬,最后,那人还是实在忍不住自己开口。
“这次黑水帮和狂龙帮打起来,是因为两个帮派的人发现了一具尸体。”
“尸体而已,就这个世道,每天多少人死于非命,官府也不管。”
“你别打岔!”
老学员直接捂住了另一个插话学员的嘴,在他的挣扎中继续道
“尸体确实不算什么,但尸体上有什么东西才重要。”
最后一个学员若有所思
“你是说,黑水帮和狂龙帮在尸体上找到了什么东西,所以才打起来?”
“哎!对了,我也是这么想的。”
“尸体上有什么东西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你再不松手,这里就会多一具尸体了。”
闻言,八卦的学员低头一看,被他捂着嘴的学员已经快要翻白眼了,连忙撒手。
陈成听了两耳朵就没再关注,因为这时候米饭和白菜上来了。
傍晚,陈成在拳馆冲了一个澡,然后穿好衣服向着屋子的方向走去。
说来也巧,从东城走到南城,陈成经过的地方正好在上午听到的黑水帮和狂龙帮之间。
陈成走过一条街,隐约还能看到地上有些血迹,周围的商铺全都关着门,偶尔还有提着刀的混混满脸杀气地跑过去。
几个混混看到路过的陈成本来准备上来勒索一番,但是当看清衣服上碎石拳馆的图案后,眼中的戾气一消,脚下一转冲进了另一个胡同。
陈成面对这种情况丝毫不慌,这个世道就是这样。
碎石拳馆虽然在众多武馆中属于最低级的一部分,但能进内门的都是将碎石拳修炼到牛皮境界的武者,气血鼓动之下,一拳打死一个小混混还真不是虚言。
为什么陈成非要加入一个武馆而不是其他的帮派?
那自然是因为一片区域中,拳馆就是这一片最大的帮派!
陈成面无表情地穿过这一片混乱的地方,走了没多久,陈成忽然感觉到身后有什么东西跟着。
走了几步忽然停下,转身向后望去。
一道人影一慌,连忙钻进了旁边一处幽暗的巷子中,以为黑暗的巷子能够躲开陈成的视线。
但他并不知道,陈成已经获得了【超维视力】,无论多暗的地方,他都能看的清清楚楚。
“一个混混?跟踪我干什么?”
陈成看清之后眉头一皱,转身继续离开。
离开没多久,巷子中走出了一个穿着短打布衣的混混,看到陈成离开后松了一口气。
然后转身,一脚高一脚低地向着某个地方跑去,竟然还是个瘸子。
混混离开后,陈成从另一个地方走了出来,悄然跟了上去。
跟在混混身后左拐右拐,最后,陈成看着混混进了一个门口有人守着的院子中。
“黑水帮?”
“黑水帮的混混跟踪我干什么?”
陈成心中思索了一刹,随后就找到了可能的理由。
“难道是之前我在北城卖白糖被人认出来了?”
“不应该啊,那时候我还很瘦,和现在的差别很大,不应该还能被认出来才对。”
不过,陈成向来谨慎,既然有了猜测,无论可能性多大都要做好应对的准备。
只见跟踪陈成的混混进了大院后,一路左拐右拐,最后来到了一个偏僻的小院中。
大概四十岁,皮肤黝黑,脸上满是皱纹,眼睛笑起来眯成了一条缝,看上去很是油滑,这是一个老混混。
老混混在前堂等了好一会,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才从门外走了进来。
老混混满脸谄媚笑容,当即跪了下去。
“小人给堂主大人请安。”
扫了一眼趴在地上老混混一眼,壮汉仿佛当他不存在一般,径直走到上座,拿起茶杯喝了一口。
明明是个五大三粗的粗人,却做出一副儒雅的派头。
而趴在地上老混混也不敢爬起来,只能保持着这样的姿势。
“他妈的,一个破堂主架子这么大,怪不得被人排挤!”
就在老混混心中破口大骂,快要坚持不住时。
坐在上座的壮汉将茶杯放下,出声道
“起来吧。”
“谢谢堂主。”
老混混抬头,脸上再次露出了油滑谄媚的笑容,丝毫看不出心中的诅咒。
“听说你有事要和我汇报,说吧,我很忙的。”
在心中翻了一个白眼,老混混谄笑道
“林堂主,我之前在北城的飞鱼帮混过几年,三个月前飞鱼帮一直在找一个人。”
飞鱼帮是北城的一个大帮派,帮众几千人,可不是黑水帮他们这个一百人都不到的小帮派。
就说林山洪,虽然是一个堂主,但因为受人排挤,手下只有大猫小猫三两只,听到连飞鱼帮都在找的人,林山洪顿时来了兴趣。
“哦?找的什么人?”
“听说那人手上有一个特别赚钱的方子,能够将价格普通的红糖,变成价比黄金的雪糖。”
红糖不算太贵,普通人家也能消费得起。
但雪糖就不一样了,每次只有在制造红糖的时候,才能从最上层刮下薄薄的一圈,价比黄金。
这个能将红糖变成白糖的方子,光是想想就代表了无数银子。
林山洪眼中露出了贪婪,忍不住舔了舔嘴唇,握紧了座椅的把手,身体前倾死死地盯住老混混
“你的意思是说,飞鱼帮都没找到的人,被你找到了?”
老混混直了直腰,脸上露出几分得意
“我王老六虽然没什么本事,但鼻子却是一绝,帮里的猎狗都比不上我。”
“你有这本事怎么还是现在这个样子?”
王老六脸上的得意一僵,强笑道
“这不是年轻的时候想靠着这幅鼻子进山打猎嘛,在山里不小心被一只野猪顶断了腿。”
林山洪眉头一皱,不耐烦地一摆手
“我对你的事不感兴趣,说那个人!”
王老六连忙收敛了一下,直起的腰重新弯了回去
“今天我在街上走着,忽然就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然后顺着味发现了一个人。”
“那人虽然身材健壮,个头也不一样,但味道是没错的。”
“我看他身上还穿着碎石拳馆的衣服,想来是练武之后才变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