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宗阳城妖魔做善人 陶家宅青华化娇娥
作者:青云弓   越鸟传最新章节     
    “又尝从禽晚归,渐已昏黑,见小旋风裹一物,火光荧荧,转旋如轮,举铳中之,乃秃笔一枝,管上微有血渍。明人小说载牛天锡供状事,言凡物以庚申日得人血,皆能成魅,是或然欤。”

    ——《阅微草堂笔记卷七》

    越鸟毕竟是一方的仙主儿,可如今她离开姑获山凌云碧波洞已半月有余,洞中只剩三个小妖,她别的不怕,就怕姑获山一带的精怪看她不在生出事来。再者说,佛母和金雕若是有所传达,恐怕也不便传到妙严宫里来。她既受了佛旨,也甘愿为青华做个护法,可她若真要在妙严宫久居,洞中无人看守实在是难以应对。

    过去越鸟常来往灵山,有时候也在佛母的苏悉地院小住,凌云洞中每每无人,她总是难以放心,因此她早就有心为自己寻一位守山的大神。可这守山的大神道行不能太浅,但要是那灵气太重的,越鸟又怕她金身未成,怕误了人家修行,犹豫之间,着实为难。

    几个月前,白泽神君捎来书信一封,说是在凡间发现了一只不认得的妖怪,托越鸟得空的时候查明一二。白泽与越鸟自小交好,按年岁来算,也算得上是忘年之交。白泽通万物之情,晓天下万物状貌,知天下一万一千五百二十种鬼神。越鸟平日里降妖捉怪,每每有费解之处,便与白泽神君互通有无。反之,白泽一旦发现妖精异动的,也通报越鸟。

    听说人间出现了白泽不识的妖怪,越鸟不禁好奇,她火速亲自往东台神洲走了一遭,终于找到了白泽所谓的“不识之怪”。她借阿鼻眼参透其中缘由,看那妖怪已修炼了一千五百年余,虽从未伤天害理,却前路坎坷飞升无望,与她做个守山大神倒是正相宜。

    从来是善缘急不得,守山一事需要从长计议,因此越鸟在探清那妖怪底细之后并未急着登门,后来赶上梼杌和青华帝君这一遭事,她忙中生乱,更顾不得安排好凌云洞中的诸事。眼下已是拖无可拖火烧眉毛,她只能赶紧去收了那妖怪,遣他去看守姑获山,否则她实在没法放心地久住在妙严宫。

    青华听清了原委登时就来了兴趣,他时常惦记上次与越鸟一起下界的经历,玩心似野草飞长,早就巴望着有下一回了,更何况此事真真是与他切身相关——越鸟若是找不到守山的人选,说不定就要在妙严宫和姑获山之间两地奔波,到时候他哪里还能与越鸟日夜相对,这他可不乐意。

    越鸟听说青华帝君要她跟去,心里下意识的就要回绝,但青华却说得恳切有理——

    “殿下即是为本座劳碌,本座也应当出力相帮,难不成是殿下嫌本座累赘?”

    越鸟转念一想,带着青华一道去降妖,她还能借机传些佛音与青华,因此她也不再规劝,只颔首同意。

    当夜宴毕,一夜无话,到了早上,越鸟与青华自东天门下界,往东台神洲沛川国都宗阳城而去。路上二人亲密说话,青华昨夜听说白泽不识此妖便起了兴趣,他虽然不识白泽神君,却也知道白泽识得天下万妖,但凡妖精见了白泽真容必定现出真身,此妖连白泽都不认识,难不成是新品种?

    越鸟早知道青华定会有此一问,此刻便对他细细说起了这个妖怪的身世——

    “帝君容禀,白泽神君不晓得此妖真身,实实是有缘故的。此妖算是个‘人仙’,所以白泽神君不识,其中种种,待小王慢慢说来。”

    这“算是”二字实在是妙极,神人鬼妖,四界等级有序,但是世间万事都少不了有疏漏模糊,这次恰巧便被二仙撞上了。

    人乃万物之灵,灵气最重,经常会影响身边其他生命。凡间素有犬无八年,鸡无六载之说,就是因为即使是家禽,跟在人身边久了得了智慧也容易成精。更有甚者,就连死物接触了凡人气血,天长日久也能成精。因此,凡人日常用物也偶有成精的——笔、扫帚、凉席,都曾修成过精怪。它们因受人血而成精,又靠吸人元气方得修炼,所以托福修成人仙。可是因为他们无窍,修行困难,往往敌不过天劫,只能落得个灰飞烟灭的下场,难以成器,而白泽神君先前所见的,就是一口缸成了精。

    “缸?!”青华生怕自己听错了,连忙用手比划了一下。

    “对,就是一口缸,”越鸟解释道:“世人早有记载,破草鞋可成精,叫败屩妖,每逢天下破败时,就会出来阻塞道路。非但如此,老锅也能成精,可以修成人身,占卜凶吉,称作鸣釜。”

    青华啧啧称奇,又道:“可殿下既说死物无窍,难得造化,不敌天劫,怎的又说这个破缸精活了一千五百多年?”

    越鸟嘴角一挑,又道出一桩因果——原来这成精的非但是一口缸,还是一口极污秽的厕中缸。

    青华立刻恍然大悟,凡人修炼需度雷劫,天雷是天生的神兵,无坚不摧,单单有一个罩门短板,那就是忌污秽之物。蝙蝠修炼最怕雷电,它们会从民居偷出女子所用的骑马带,等到了雷电交加的时候,就把骑马带顶在头上,好叫雷劈不着它。若真如越鸟所说,此怪是个厕中缸,那真是天雷都得避着他走,它自然无惧天劫。

    此缸原本几十年间只是厕中之物,污秽不堪。彼时民风不化,有弃女风俗。有一日,主人家无心插柳,将一个刚诞生的女婴溺毙于缸中,叫此物占了人血婴灵,就此得了造化。百年之后,这妖精修成了人身。但他无甚慧根,灵性也浅,虽然是一心修道却始终不得天机,修炼了几百年依旧毫无进展。

    这妖怪也没什么大志,便化作男子模样经商为生,赚得财帛接济乡民,也算是修得善缘。他每到一处,居三十年必走,以免被凡人识破他长生不老。日子久了,他踏遍八洲之地,熟知各处风土人情、物产民风,几百年下来竟成了本事,非但营商有道,还积累了不少家底。他本是污秽之物,知道自己灵根虽萎,却易度天劫。算到天雷劫将至,他就化回厕缸足足九九八十一年,等天雷来时,他毫发无伤,就此修成仙身。

    可这妖怪无仙缘、无慧根,无论他如何修炼,想要封神飞升都着实无望。于是他成日间便经营商道,济贫救困,也实实算是个有善心的。

    “小王恐他长此以往心灰意懒,失了修道之心,因此有心让他与小王做个守山的大神,一来他老实本分,二来也好借灵山之境养他慧根佛性。”

    青华早就见识过越鸟的慈悲,可此刻他心里却不禁又生敬佩,这里面其实还有第三个原因,只是越鸟不愿挂在嘴边罢了——等到越鸟得道,她也可提携这妖怪一二,助他个正果,不亏他千年行善。想她一介妖王,却肯为如此一个小妖精细作打算,实在是别有一番慈悲在里面。

    说话间,二人云驾已至宗阳城,青华正要按落云头却被越鸟止住。光看越鸟的表情,青华就知道她一定又是在打什么高明的主意。

    “殿下又有何神机妙计了?”

    越鸟似是憋了笑一般脸色绯红:“小王确有一计,只是要行此计,需委屈帝君些,烦劳帝君变化作……”

    青华打起精神,心想越鸟就算是要他变成个老和尚他都无所谓,只要越鸟能开心,他有什么做不得?

    “……劳烦帝君化作一个妙龄村妇。”

    ……青华的内心是拒绝的……变个什么不好,现在想来,变个狗儿都可以,还能让越鸟抱着,可越鸟却仰着脸直愣愣地望着他,看得他舌头都直打结。

    “殿下啊……”

    越鸟就是越鸟,即便是使坏讨巧都照样不失真诚,望着那一双清澈见底的眸子,“不”字在青华喉咙里打转,无论如何就是说不出来。

    “殿下……本座……这个……”

    “帝君器宇轩昂,威武不凡,若是化成个美人儿,还不知道是如何风姿呢?恐怕也是美的天上有地上无吧!”

    事实证明,神仙也吃拍马屁这一套,青华听到“器宇轩昂威武不凡”这八个字顿觉七窍通畅,心想变就变吧,有甚了不得的。

    为了一句甜言蜜语,青华就随越鸟安排,化了个十七八的少女。越鸟细细打量,啧啧称奇,口里直叫妹妹,脸上笑颜如花。青华非常得意,还拿腔拿调地称了越鸟一声姐姐,逗地越鸟笑地直不起腰。

    青华扮的女子倒是娇俏,她梳着双环髻,身穿如意纹妆花袄,鹅蛋脸上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到还带着二分青华的神色,只是仪态不似女儿,多少有些张扬样子,还动不动就要揣着手。

    越鸟笑罢,转身一变,变成了个老态龙钟的婆子,头发花白穿着破烂,还随手化出一根枯松杖来。她故作看不见,笑眯眯往前摸,拉住青华的手摩挲,嘴里叫着“乖孙女,乖孙女”,还要青华近身搀扶她。

    两人一路行至一处大宅子,门口写着“陶刚宅”,青华不禁腹诽,这可不就是个陶缸成精吗!这妖怪也真够老实的!

    这位陶刚大老爷搬到宗阳城不过十数年,来的时候就家私颇丰,在当地有绸缎庄三间,米铺六间,当铺四家,酒楼两座,另有田契无数。他虽是商贾,却豁达仁厚,人称陶大善人。每有旱涝,他便自掏腰包周济一方百姓,但有荒年,他便免去佃租,让农民不至于无谷入腹。陶刚大老爷平素深居浅出,待人一团和气,但说也奇怪,凡有流氓土匪贪官污吏要找他麻烦的,各个都不得善终。百姓只道陶大善人吉人自有天相,殊不知他毕竟有千年道行,要妨害一两个宵小之徒实在是不在话下。

    越鸟带着青华绕至陶府后门,随即伸手轻扣门环,片刻之后,便有个打扮利索的丫鬟前来开门。那丫鬟衣衫周正却面有愁容,见了面前的祖孙俩,她便客客气气地问她们是不是来讨钱讨食的。

    越鸟摇了摇头,拉住身边的青华对那丫鬟说到:“好姑娘,老身不是来讨饭的,老身今日前来,是想把我这孙女,许配给陶大善人。”

    “啥?”那丫鬟皱着眉头问道。

    “啥???!!!!”青华一骨碌跳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