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比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莫名其妙成了一名佣兵,而且还接了一大堆完不成的任务。
那天在酒馆,他点了一杯牛奶,然后有点了一份烤鱼,3枚银币的存款顿时就只剩两枚了,看的他直心疼。
为了找点挣钱的营生,菲比就对酒馆老板发起了询问。
“你这里有挣钱的活吗?”
虽然之前你揍过我,我也踢过你,但我们好歹也算是认识了,你给我个刷盘子的工作,不算过分吧!
酒馆老板不知道菲比在想什么,自打在武选大会的海选赛上被菲比淘汰,他就再也不敢因为别人的年纪就小瞧谁。
看到菲比询问,他还以为菲比是要接任务,于是把酒馆里的委托都拿了出来。
“这些是通缉令,都是一些强盗。”
“这些则是委托,一般都是商队招募护卫。”
菲比茫然的瞪大了眼睛,不知道酒馆老板把这些拿出来干什么。
我还是个孩子啊!
你让我干这个?
酒馆老板看着菲比茫然的目光,顿时恍然大悟。
“噢,你不认识字是吧!”
“呃,是的。”
“那我念给你听吧。”
“这是南玻村发出的悬赏,有几个强盗驻扎在了他们村子附近山林里,时不时就会去抢过路的村民。”
“这是跛子老乔发出的悬赏,有人抢走了他家的祖传项链,需要有人帮他抢回来。”
“这是麦斯男爵发出的悬赏,他通缉了一伙强盗,嗯,人数有些多了,这个你肯定接不了,除非你有帮手,不然一个人是对付不了这么多强盗的。”
“噢,这个可能适合你,是梅沙太太发的悬赏,她是个寡妇,有个地痞老是去骚扰她,她希望有人能够摆平那个家伙。”
菲比停下了舔牛奶的舌头,他现在感觉有些晕晕乎乎的,居然真的从酒馆老板手中接过了悬赏令。
揍一个地痞?貌似不是很困难啊!
“嗝~有多少钱?”
“15枚银币。”
这么多钱!
菲比瞪大了眼睛,立马就表示,干了!
一口干掉手中的牛奶,菲比顿时觉得自己全身都是力量,二话不说直接朝着地痞的家跑去。
旁边的酒客都被菲比的举动惊呆了,他愣神的看着出门的菲比,心中起了一丝疑虑。
那个纠缠梅沙太太的地痞,貌似是个剑士吧?
虽然实力很一般的样子,但也比一般的强盗要厉害啊。
酒客们纷纷议论起来,几杯马尿下肚之后,便指责起了酒馆老板的不地道,居然坑害人家小孩子。
就算这个小家伙看起来奇奇怪怪的,你也不该这么坑人家啊!
酒馆老板当时就不服了,直接跟这群醉鬼对喷了起来。
“你们懂什么!老子也是剑士,不是照样被他一招撂倒了。”
“啥玩意,光头,你居然被一个小孩一招撂倒了?”
“什么小孩,那家伙就是个小怪物!”
对喷了没多久,就看到酒馆的大门再次被人粗暴的推开,菲比喘着粗气,随后将身后的地痞拖到了地板上。
“就是他对吧,去哪拿钱?”
酒馆里安静了下来,这些人纷纷站起,一起围观昏死过去的地痞,身上还有着凄惨。
“对,就是这个家伙。”
“这才过去多久?你这是一下就把他打晕了啊!”
看着众人惊愕的目光,菲比连连点头。
刚刚过去的时候,这家伙正在聚精会神偷看邻居家的寡妇洗澡呢,于是自己趁他不注意,再次用出了绝学踢蛋脚,一击就结束了战斗。
可不是一击就结束战斗了吗!
周围的酒客顿时喧嚣起来,对于厉害的人,他们从不吝啬自己的赞美。
菲比傻乎乎的笑了起来,跳到了桌子上,得意洋洋的说着自己曾经与毁灭祭司战斗的过去。
不知道为什么,这会儿他感觉格外的兴奋。
酒客们也被菲比的经历所震惊,纷纷掏腰包要请菲比喝一杯,于是菲比一连点了十几杯牛奶,越喝越激动。
之后的事情,他就有点记不清了,只记得自己定下了一个房间,然后睡死了过去。
等他醒过来之后,才被告知自己之前已经接下来好几个任务,而且还交付了定金。
如果完不成,不但没有任何报酬,还得赔上一笔钱。
菲比看着手里的悬赏令,上面的人物肖像画的是一个比一个恐怖,胆子顿时就吓没了。
万般无奈之下,他只能去寻找罗宾逊大叔寻求帮助。
“噗~我就说今天早上老是有奇奇怪怪的传闻,说城里出现了个小不点佣兵,长得跟个猫似的,居然真的是你!”
罗宾逊被菲比的乌龙事件弄的捧腹大笑,而莱蒙在听到菲比的讲述后,则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很简单,菲比大概是不能喝牛奶的那种斑猫人。
和猫咪有些类似,有些斑猫人对于牛奶也会出现症状,他们喝牛奶倒不会出现什么生命危险,却会像正常人喝酒一样出现醉熏熏的效果。
也就是,醉奶。
罗宾逊一张一张的查看起了通缉令,随后差点把酒吐了出来。
“盗匪首领艾克,手下有三百人的队伍?!你居然接了这个?!你怎么敢的?”
菲比也被吓了一跳,他连忙看了过去,随后把其中几张悬赏令丢在了一旁。
“这张不是,我当时走的急,可能多拿了几个。”
罗宾逊忍不住白了他一眼,没好气道。
“所以你现在要怎么办?我看了一下,别说你了,我都没法同时搞定这么多任务。”
“你以为抓强盗很轻松吗?先不说打不打得过,他们难道不会躲吗?”
“这下好了,等着赔钱吧,小子。”
伊丽莎白不在附近,罗宾逊毫无顾忌的调戏着菲比,弄的菲比委屈巴巴的,温蒂和费尔斯都有点看不下去了。
不过罗宾逊倒也没说不帮忙,他一方面是想让菲比记住这个教训,另一方面是菲比耷拉耳朵的时候,揉他的脑袋会有更好的手感。
在看到菲比知道自己错了之后,罗宾逊便调转了口风,安慰了他一会儿,并转头跟莱蒙请假。
“我这几天估计得有点事要做,对了,温蒂和费尔斯也借我一下,刚好我也帮你练练他们两个。”
“行啊,反正我这几天还不准备离开比博城。”
目送几人离开,莱蒙发现自己居然空闲下来了,他捡起来被菲比丢下的悬赏令,忍不住嘟囔起来。
“这附近有很多强盗吗?”
..........
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有2种,一个是只因女,一个是强盗。
强盗作为如此有b格的职业,想要当,那就得有两手绝活才行。
首先,你的过往得有些与众不同,你不能是原本老老实实种地,突然有一天觉得我们要不然当强盗吧,然后就高高兴兴的去当强盗了。
这样的不行,不光你说出去别人会觉得你脑子有问题,就算是强盗集团也不会收你,毕竟他们也不要傻子,容易惹祸。
你要么是欠下了一屁股债,快要饿死了,当强盗就是为了活下去;
要么是过去犯了事,杀人放火奸淫掳掠,不当强盗也没别的出路;
要么就干脆原本就是乡里的地痞流氓,整天就是耍勇斗狠,某天想要干票大的,拉起一帮子人自立门户或者投靠山头。
以上才是相当强盗的正确展开。
强盗之所以说有前途,除了因为门槛低来钱快之外,就是洗白很容易,尤其是比较乱的国家。
不少强盗,本身还兼职着佣兵的工作,或者说佣兵才是他们原本的工作。
这些人的上头往往有贵族在上面罩着,他们平日里只要别闹的太过分,往往都不会有人来管。而他们需要付出了,除了缴纳一些赋税之外,就是得帮贵族们干一些脏活。
龇牙凶兽佣兵团曾经就是这样的队伍,直到他们遇到了不按常理出牌的莱蒙,团长达齐直接被砍了脑袋,主干成员也死的死逃得逃。
最后遗留的人就干脆直接落草为寇当起了强盗。
虽然他们之前干的事也差不多。
佣兵团营地,不,强盗营地现在还剩下的人,基本上都是人才。
拦路打劫,绑架,勒索,在他们辛苦了快一个月后,终于是存上了不少的钱财。
而他们也没有因为自己取得了一点小小的成绩就飘飘然,还在不断的招兵买马,因为只有足够壮大,那些贵族才会想办法同化他们。
什么荣誉都是狗屁,拳头才是硬道理!
招募到了足够的人手,这伙强盗就等到了卢卡尔将军的招安令。
不但之前的通缉要取消了,还能再拿一笔佣金。
欸嘿,生活美滋滋啊!
强盗们欢天喜地,虽然说卢卡尔将军肯定是不怀好意,说不定就是要把他们往危险的地方派,但着架不住这也是有钱赚的啊!
而且到时候大不了阳奉阴违就是了,骷髅都是没脑子的玩意,真要打不过跑还不行吗?
他们又不是第一次干这事了。
就在强盗们欢欢喜喜的准备迎接身份的转变时,一个老熟人找上了他们。
莱蒙,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