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媳妇是要宠的,懂?
作者:杨花雪满衣   重生公主追夫火葬场最新章节     
    “金荻不可能是金繁花的对手。”
    姑苏晓晓一边吃着点心一边道。
    这次的赌局,主角虽说是沈磬和唐纵酒,但姑苏晓晓几人在一旁的推波助澜,营造声势也功不可没。
    何况金繁花对唐纵酒的盘口,虽然最后是沈磬在上,但他俩是夫妻,夫妻一体自然不分家。
    因此他们三人在这次的赌局里赢了个盆满钵满。
    开玩笑,舒凝公主和唐驸马亲自出马,没有输的可能性好嘛。
    “所以接下来就是楚家?”沈磬问。
    金繁花是个言而有信的人,沈磬对此毫不质疑。
    “是的,楚家旁边还有一个郑家,他们家不足为惧,我们搞定了金家,后面就可以直接去挑战楚家。”姑苏晓晓道。
    “怎么挑战?”
    “殿下,在商言商,要挑战楚家,只有硬碰硬。”姑苏晓晓顿了顿,“这也是为什么我说要先吃下金家的原因。金家所占的地,比郑家好,虽然量比不上楚家,但是质有的一拼。”
    “你的意思,我们还得去和金繁花谈谈?”沈磬问。
    姑苏晓晓摇摇头。
    “我们可以等金繁花自己找上来。”
    丁宇航一直在一旁默不作声地听着。
    他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每次有什么事情,都是舒凝公主和姑苏晓晓两个人在谈论。
    唐驸马和秦文耀几乎从来不参与。
    例如现在。
    丁宇航的意见其实和姑苏晓晓差不多。
    他们三个人在北方待了那么多年,对彼此很熟悉,故而丁宇航觉得谁来说都一样。
    秦文耀也是这么想的吗?
    丁宇航瞅着聊得热火朝天的两位女子,眼神不禁朝秦文耀和唐纵酒瞥了一下。
    “我们兜底就行了。”秦文耀忽然轻声道。
    “嗯?”丁宇航不明所以,“你在和我说话?”
    为什么我听不懂?
    秦文耀微微笑了笑。
    “公主和晓晓说的事情,你懂,我懂,驸马自然也懂。”
    丁宇航点头。
    “如果有不对的地方,我们及时指出来。”
    丁宇航再次点头。
    “退一万步,我们跟在她们身后,她们把背后交给我们。哪怕她们在大方向上错了,也有我们兜着。”
    丁宇航明白了。
    就是你要杀人我递刀子的意思呗。
    “而且,这种小事,暂时还轮不到我们,不是吗?”
    “也是。”
    这句话丁宇航还是很同意的。
    能两个人就解决的问题,用不到他们三个人。
    “媳妇是要宠的,懂吗?”秦文耀补充道。
    “我谢谢你。”丁宇航白了秦文耀一眼。
    我没媳妇我不懂!
    这时,两个姑娘还在那儿喋喋不休着。
    “金繁花以前其实不是这样的。”
    “是出了什么事情吗?”沈磬问。
    姑苏晓晓的视线飘向窗外,陷入了回忆。
    “金繁花是金家嫡出的大小姐,但她父母在外做生意的时候,出了事情双双而亡。
    当时她才十四岁。
    那时候她一个人面对着群狼环伺的庶出,还有一大批的金家产业,更有人要吃她绝户,有心之人一直给她说亲。
    她全都靠自己熬了过来。
    那个叫金荻的,就是他们金家一个庶出的长子,比她小,但一直想要金家家主的位置。
    金繁花从接手金家时的十四岁,到如今已经二十有四,却一直未嫁人,独守着这一份金家的家业,并且越做越大。
    可见她有多不容易。
    但女人总是要嫁人的,这次她被除名,也许就是因为这个。”
    简短的几句话,把金繁花的半生说了个清楚,可个中的艰难困苦却不足为外人道。
    “这样的人,又何以会主动来找我?”沈磬问。
    “如果殿下先三顾茅庐呢?”
    说及此,姑苏晓晓的眼睛亮了亮。
    “您承诺的官盐二分利并非作假,与金繁花合作,您并不吃亏,像金繁花这样的女子,可遇而不可求啊。”
    “我记得你先前还很讨厌她来着。”沈磬笑了笑。
    “讨厌她是因为——”姑苏晓晓说了一半,朝秦文耀瞅了一眼,随即又收回目光看向沈磬,“哎呀,讨厌归讨厌,欣赏归欣赏。”
    “也是。”沈磬笑道。
    “所以,如果殿下真的能收服金繁花,北方的商圈就赢了三成。”
    “你的意思我明白了,”沈磬凝了凝神,“咱们就这么干。”
    当众人以为离开了金家的金繁花会从此一蹶不振,有的人甚至已经准备看金繁花落魄的笑话时,金繁花本人却在迎财坊里和陶有年以及几个好友有说有笑。
    事实上,被逐出金家并没有对她带来多大的影响,她把这几日当做休沐一般,反而捞了个轻松自在。
    “金荻现在处处碰壁,也许很快就会来找你麻烦。”陶有年提醒道。
    “他能找我什么麻烦?最多找官府查封迎财坊。”金繁花不屑道。
    “可能还不止这些,他这次算是做足了准备,不打算给你翻身的机会。”
    “凭他?”金繁花轻哼一声,“他也配?”
    “我看你还是小心一些微妙。”
    “知道了。”
    两人言语间,忽然一楼出现了一阵嘈杂声。
    金繁花和陶有年视线下移,就见沈磬和唐纵酒这对名人夫妇出现在了迎财坊大厅内。
    这对夫妻最近在宁北城几乎快家喻户晓了。
    这是两人在和金繁花那场赌局后第一次出现在迎财坊。
    迎财坊众人见到他们顿时都安静了下来。
    可下一瞬,周围立马热闹起来。
    “唐公子唐夫人又来玩啊?”
    “今日你们准备玩什么?”
    “带我们一起啊!”
    “唐夫人您那一手出神入化,教教我呗。”
    一时间,大家伙自来熟地和两人攀谈起来。
    这是一种很难得的体验。
    没有身份之间的隔阂,没有地位上的差距,对方看你和普通人一样,没有阿谀奉承,也没有尔虞我诈。
    “今日是来找金老板的。”沈磬被唐纵酒护着,面向众人开口道。
    说完,她的目光便转向了二楼。
    金繁花这时已经站在了二楼的围栏边,一只手搭在栏杆上,一只手荡在栏杆前,正自上而下地看着两人。
    “今天赌什么?”她开口问。
    “想跟金老板学叶子戏。”沈磬笑着道。
    “跟我学?”金繁花扬了扬眉角,“你不跟你夫君学?”
    “女人之间,没男人什么事儿,”沈磬也挑了挑眉,“你说是不是?金老板?”
    金繁花饶有兴致地看着沈磬,又瞥了眼唐纵酒。
    这句话她爱听。
    “说的好。”金繁花朝沈磬勾了勾手,“上来。”
    闻言,沈磬对着唐纵酒道:“我上去了!”
    唐纵酒颔首:“小心一些。”
    沈磬“嗯”了一声,便向二楼走去。
    周遭众人纷纷给她让开了一条路,也没有人敢多看沈磬几眼,哪怕是瞥一眼,眼神里也没有那些肮脏龌龊的目光。
    众所周知,唐公子对唐夫人的爱护那可是独一份儿。
    而唐公子那龙头节魁首和赌赢金老板的名号在这里,没有人会触唐公子的霉头。
    沈磬一离开,众人便迈步围向了唐纵酒。
    “来来来,唐公子陪我们玩两把啊。”
    “快快!这里这里,唐公子坐这里!”
    不怪其他人看到唐纵酒兴奋,实在是他的赌技太高超了一些。
    楼下很快就传来了更热闹的喧哗声。
    沈磬这边来到二楼,轻轻环视了一下四周。
    整个二楼高雅别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人文墨客聚集的茶坊。
    三三两两的几个公子哥正坐在二楼的木椅上,陶有年也在其中。
    “这里。”金繁花朝沈磬摆摆手。
    她给沈磬选了一个离公子哥们稍稍远一些的位子。
    沈磬不客气地坐下。
    “这里没有外人,有什么事你可以直说。”金繁花道。
    金繁花被赶出金家,以至于有家不能回,还在赌技上输给了一个外乡人,不可谓是里子面子都丢尽了。
    照道理,换做其他任何一个人,不说拿沈磬当生死仇敌,但也不能这么客气,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
    因为金繁花输的可是整个北方最好的几块棉花产地,不是几个铜板。
    就冲这点豁达,沈磬就非常欣赏。
    “我非常有诚意想帮助金老板渡过难关,然后达成我们合作的意向,以及实现我们的赌约。”沈磬也很直白地说道。
    “难关?”金繁花忽然笑了起来,她转头看向其他公子哥们,“喂,我说,我被小瞧了!”
    “哈哈哈,有趣有趣!”
    “唐夫人,你不知道,这点对金老板根本不算什么。”
    什么逐出家族,什么退去族长之位,就连这几个公子哥似乎都毫不在意。
    又何况是金繁花?
    “那看来是我多虑了。”沈磬也不多言,“就是不知我们的赌约……”
    “自然算数。”金繁花道,“就怕到时候唐夫人你履不了约,毕竟那可是官盐。”
    沈磬这次来,也是为了给金繁花打一针定心剂。
    她朝那几个公子哥瞅了一眼,随后看向金繁花:“不知可否借一步说话?”
    金繁花上前,带着沈磬来到了一个隐蔽的角落。
    沈磬将代表朝廷官盐的正式文书,邵崇德的信物,和朝廷签订的契约书等各类白纸黑字,签字盖章的信件一一摆了出来,递给金繁花看。
    这由不得金繁花不信。
    或者说,金繁花信的不是这一摞纸和章,而是沈磬本人。
    不知道为什么,沈磬就是有一种令人不由得想去相信的气场。
    良久,金繁花开口。
    “我信你。”
    而就在这时,迎财坊的门被人忽然撞了开来。
    “金繁花涉嫌触犯不孝之罪,故而责令其名下产业归还于本家,于此刻暂停查封迎财坊,无关人等速速离去!”
    捕快的声音洪亮,传遍了迎财坊的每一个角落。
    正在“借一步说话”的沈磬和金繁花自然也听到了。
    “今天可真热闹。”金繁花冷笑一声。
    那为首的捕快一边说着,一边威武地站在门口。
    随着“踏踏踏踏”一阵脚步声,一批带着佩剑的捕快们鱼贯而入。
    众人正玩得尽兴,被这群官兵一打扰,一下子有些呆愣。
    迎财坊建坊以来,从未有过被查封的情况,看来这次对方是要把金老板往死里压啊。
    “看什么看!快滚快滚!”
    捕快们二话不说,开始赶人。
    众人一听,民不和官斗,立刻拿起面前的银子,也不管多少,抢了就跑。
    很快,整个迎财坊都安静了下来。
    迎财坊的众人则全都留在了原地。
    捕快环视了一周,抬头望向二楼的金繁花。
    “金老板,请吧。”
    金繁花整了整衣襟,并没有起身。
    “告诉彭良彬,他跟错主子了。”
    捕快皱眉:“金老板,你说的话我不懂,我也只是奉命行事。还望金老板配合。”
    金繁花没动,给陶有年使了个眼色。
    陶有年起身走下二楼,他站在捕快面前:“我跟你去。”
    “彭大人指名要金老板。”捕快站在原地不动。
    “给你脸你还喘上了是吧?”陶有年横眉道。
    “金老板,”捕快再次望向金繁花,“麻烦你配合。”
    金繁花的眼神逐渐暗了下去。
    那是一种最凶猛的食肉动物瞄准同类,并且准备将对方撕裂至死的眼神。
    捕快被这眼神看得背后冒起了冷汗。
    下一刻,金繁花迈着轻而沉稳的步伐,一步一步,仿佛是凶兽的肉足踏在泥地上一般。
    每一步都踏在了捕快的心上,令捕快通体发寒。
    半晌,金繁花走至迎财坊的大门口。
    “不走?”
    短短两个字,把原本呆愣在地的捕快唤回了神。
    这是何等的压力!
    他没能再多说什么,便转身带着金繁花走向衙门。
    北方和商场和南方的商场不同,北方的官商虽然也勾结,但一直处于一个和谐共处的状态,彼此不会过于干涉彼此。
    但不免也会涉及一些斗争派系。
    彭良彬觊觎金繁花良久,苦于其过于强势一直不得手。
    金荻信誓旦旦说可以给他制造机会得到金繁花,他自然想要试试。
    现在金繁花孤身一人,她名下的产业他想封多少就封多少,想怎么封就怎么封。
    金繁花自然对彭良彬的心思很清楚。
    她站在高堂之中,看向彭良彬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堆厨余垃圾。
    彭良彬的眼皮抽了抽。
    “大胆金繁花,你可知罪?”
    他手中惊堂木猛地一拍,大喝道。
    也不知道这一声是为了震慑金繁花还是为了给自己壮胆。
    “彭良彬,”金繁花看他仿佛是在看一个小丑,“你会后悔的。”
    此时的金繁花她,就像那精心调制的琴音,旋律中充满了野性与力量,却又流露出令人心动的柔美。
    她的身姿挺拔如松,就像那盛开在峭壁上的花朵,既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又有着令人赞叹的美丽。
    彭良彬看了这样的金繁花,吞咽了一下口水。
    他家里娇妻美妾不少,虽然都是典型北方人豪爽的性格,但都比不上像金繁花这样带刺的辣椒,她可是宁北城唯一一个在商界闯出名堂的女人。
    彭良彬心里一横。
    “既然你如此不知悔改,那就只能委屈你在牢里待几日了。”
    说完,他对着衙役喊了一声:“来人!把她给我关起来!”
    金繁花被带走时,那带着刀子的眼神似乎在彭良彬的脑子里狠狠划了一道口子。
    当沈磬得知金繁花被抓起来之后,第一时间便找到了北方总督。
    北方总督姓徐,名徐竟,是个而立之年身材魁梧的壮汉。
    他往前一站,甚至比唐纵酒还高出一个头,那结实的身体仿佛是一堵硬邦邦土墙。
    这位总督在得知沈磬和唐纵酒的身份之后,一句话不说,第一时间就朝唐纵酒出拳!
    那巨大的拳头直直朝唐纵酒的左侧脑袋挥去,唐纵酒眼疾手快朝右侧闪避躲其锋芒。
    而哪怕唐纵酒已经躲开,可徐竟拳头造成的拳风依旧将唐纵酒额前的头发疯狂卷起,连同已领都在飞舞。
    沈磬自从习武之后,多多少少能看得出一点交手的皮毛,见到这样的场景,她顿时倒吸一口冷气。
    徐竟看上去巨大迟缓,可他的动作一点都不慢。
    一击不成,他立马出脚攻唐纵酒的下盘。
    那大腿比沈磬的腰还粗,那出脚的气势好像这一脚下去整个地板都会被掀开。
    唐纵酒不会和徐竟比力气,他飞快起身,在空中堪堪转了半个圈,一瞬间就飞到了徐竟的右侧,手刀抵在他的脖子上。
    空气一下子陷入寂静。
    半晌,唐纵酒清冷的声音想起。
    “承让。”
    在唐纵酒的手刀指向徐竟颈动脉的同时,他的手刀也对准了唐纵酒的腰际,但很显然,一个是致命伤,一个是重伤。
    “不愧是武状元!”徐竟站直了身体,大笑两声,“不愧是唐一鹤的儿子!”
    “您认识我父亲?”唐纵酒听到对方喊自己父亲名字时,心里亲切了一分。
    “那是自然。”徐竟的话中气十足。
    “徐总督,何以对驸马动手?”沈磬这时候有些不悦。
    哪有二话不说就开打的?
    “唐家小子连我这几招都接不了,必然是假冒的!”徐竟说得理所当然。
    “……”
    果然是北方的做派。
    “好了好了,说正事。”徐竟坐上了位置,“公主殿下来北方做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