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燕歌楼(一)
作者:半枕江南雪   穿越圣朝当驸马最新章节     
    沈熠忧心忡忡地回到梧桐院,迎面便看见了守在院门口的芸儿。
    “少爷……”芸儿察觉到自家少爷有心事,便上前来握住沈熠的手,想安慰安慰他。
    “乖丫头,怎么不回屋里等着?外面风这么大。”沈熠挤出一丝笑容问道。
    “芸儿等少爷呢。季婶今天做了酸菜鱼,可香了。”芸儿咽了咽口水,样子可爱极了。
    “是吗?那就去吃饭吧!”沈熠也来了兴致。自从来到盛朝之后,他只信奉一句话——人生在世,唯美食与美女不可辜负也。
    来到膳厅,季婶早已将饭菜摆上餐桌。晚饭是一顿简化版的全鱼宴,有酸菜鱼、清蒸鱼、红烧鱼尾、鱼头炖豆腐。而季婶的厨艺也真不是吹的,在这个缺乏各种佐料的时代,她硬是依靠自己的天赋做出了各种令人闻之即垂涎的美食。
    “季婶,你不会是厨神下凡吧,这也太香了。”沈熠尝了一口豆腐,只觉得鲜嫩爽滑、无比可口,忍不住夸道。前世的他最喜欢这道菜,其做法也很简单:鱼头清洗干净后,稍微腌制片刻,然后起锅烧油,放入各种佐料炒香,接着倒入冷水,把鱼头放进去,最后用文火慢炖,待鱼肉快入味时加入白菜、粉条、鲜豆腐。品尝鱼肉之前先喝上一碗鱼汤,一碗下肚,只觉得浑身都暖洋洋的。
    “都是少爷教得好。”季婶道。她的脸上满是笑容,作为一名专业又纯粹的厨娘,她最开心的事就是做好每一顿饭菜,让吃到自己做的饭菜的人不会失望。
    沈熠又尝了一口酸菜鱼,突然发现姜姝没在,问道:“姝儿呢?怎么没来吃饭?”
    “少爷不是罚姜姐姐不许吃晚饭吗?”芸儿道。
    “去叫她过来吃饭吧,我开玩笑的话也能当真,我又不是周扒皮。再说了,这么多菜呢,我们俩也吃不完。”沈熠道,“对了,容儿怎么也没来,我也没罚她啊,真是的!”
    “容儿姐姐想必是害羞。”芸儿边走边说。
    半个时辰后,主仆四人酒足饭饱地离开了膳厅。沈熠本不是好酒的人,可今晚吃得尽兴,心里又有些郁结,便忍不住喝了几杯,然后他就醉了,被芸儿和姜姝搀回了卧房。临睡前,沈熠依稀记得,这酒比较浑浊,甜度也很高,很像是现代的米酒。直到很久之后他才知道,在盛朝,普通百姓竟然连这种浊酒都喝不到。
    盛朝的酒主要有米酒、果酒和配制酒三种。其中,米酒的产量最多,饮用的人数也最多。
    米酒又称“白酒”,因通常以大米酿造而得名,可分为清酒和浊酒。清酒酿造工艺复杂,时间长、酒精浓度高、甜度低,类似水一般透明,通常作为贡酒进献给皇帝;浊酒则相反,酿造工艺简单、时间短、酒精浓度低、甜度高,比较浑浊。因此,盛朝酿造的米酒便以浊酒为主。
    果酒主要指葡萄酒。一开始,盛朝的葡萄酒是西境边军从西犰国掠夺过来的。五国停战之后,盛朝与西犰国加强了文化交流,在边境和中原地区慢慢兴起酿造葡萄酒。尤其在边境地区,葡萄酒更是受到追捧。
    配制酒是指以米酒为基酒,再配以香料或动植物药材,经过浸泡、掺兑、蒸煮等方式而成的酒。常见的配制酒有药酒、节令酒、香料酒、松醪酒等。
    一觉睡到大天亮,沈熠起床后先是慢跑了两圈,吃了个早饭,然后钻进书房,接着写书。离进宫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他的书还差一些才能写完,要尽快赶赶进度。姜姝一大早就跟着周先生学习剑术去了,曾容也躲在自己的屋子里钻研慕容平赠她的医经。
    吃过午饭后,沈熠找到沈怀,又问了一下死士营当时火烧敌军粮草的相关细节,希望能分析出有用的东西来,可还是失望了。本想再去问问沈母东境有没有消息传回来,可又害怕让沈母伤心,最终还是忍住了。
    下午的时候,明月郡主的丫鬟彩云送请柬过来,邀请沈熠四月初三带着沈煖过府听戏。沈熠原本想拒绝的,可又想到在赵咸的事儿上,明月郡主还帮了他一把,理应当面谢谢她;再加上那天去户部办理原翠云楼的过割手续时,得知有个自称是王府管家的人给他使绊子,他也想找明月郡主打听一下,于是便同意了。
    送走彩云,沈熠便铺开纸张,开始写《本草经》。他可是答应了慕容平,等济世堂修缮好后,他就带着曾容过去正式拜师。到时候,《本草经》可就算是拜师礼了。
    吃过晚饭后,沈熠又接着写书,一直到亥时左右。最终还在芸儿的撒娇下才停下了笔,熄了书房的灯。而接下来的两天,沈熠则重复着相同的流程:起床—锻炼—吃早饭—写书—吃午饭—写书—吃晚饭,写书,睡觉。他感觉自己像是个机器人一样,好在《本草经》已经完成了“上品·玉石部”,勉强可以应付拜师礼了。
    时间一晃就到了三月三十日,算算日子,沈熠来到盛朝已经一个月零七天了。这天上午,丽人坊那边传来消息,说是已经装修好了,请沈熠过去看看。沈熠便带着芸儿、聂芝和薛含前去查看。装修的匠人们由于有现成的装修图作为参照,他们的工作完成得很好。沈熠当即就结清了尾款,还多给了五十两作为酬谢。
    聂、薛二人也是头一次见到这种装修风格,不由得连连称赞沈熠的奇思妙想。作为这家店铺未来的话事人,她们对这家店铺展现出来的特色非常满意,再加上即将正式经营的这种名为“内衣”的女子衣物,她们相信这家店铺一定受到京都女子的追捧。
    这几天,她们也偷偷地试穿了一下内衣,感觉既贴身又舒服,而且也将自己的身材完美展现了出来,也不知道自家少爷是怎么生出这种神奇又怪诞的想法的,想想还挺害羞的。
    沈熠却不知道聂、薛二人的想法,他又仔细地查看了一遍店铺内必备的各项设施,尤其是关于防火的。又将需要小心的地方细细说了一遍,待确认二人都记住后,这才返回了侯府。
    “少爷,有您的信!”一回到梧桐院,阿财就递过来一封信。
    沈熠扫了一眼,只见信封上面写着“沈公子亲启”,落款为“愚兄方迁”。拆开信一看,原来是方迁惦记着上次说的喝酒的事,于是趁着今日休沐,邀请沈熠去燕歌楼,约定未时中在燕歌楼门前相聚。
    沈熠有些哭笑不得,直道这位方大人是真的有趣。不过,去一趟倒也不是不行,前世的他是没机会出入这特殊场所,现在有了机会,可不能浪费了。再说了,如今他名下一座青楼,去看看别人家是怎么经营的,好取长补短。主意一定,沈熠便带上芸儿和姜姝,驾着马车,一同前往燕歌楼。
    燕歌楼与聆音楼同处于金环街,但无论是位置还是环境,都远胜于聆音楼。毕竟是京都第一大青楼,往年的花魁大赛中,曾蝉联三届花魁,一度成为青楼界的佳话。
    沈熠到达燕歌楼的时候,方迁早已到了。他今天打扮得很清秀,颇有一股读书人的儒雅气息。一见沈熠露面,他便迎上前来,笑着打了个招呼。接着又看到刚从马车上下来的芸儿和姜姝,只觉这二人各有千秋,前者如小家碧玉,温婉懂事;后者似江湖女侠,英姿飒爽,当即露出一个过来的人微笑,对沈熠道,“沈公子艳福不浅啊,出来喝酒都要带着家眷。”
    芸儿闻言,当时便红了脸;姜姝倒还好,只是默默地与沈熠拉开了一个身位,将怀中的宝剑背到了身后。
    沈熠也不多做解释,只是抱拳施了一礼,道:“方大人来得早啊!”
    方迁闻言,沉吟了片刻道,“沈公子,今日乃你我二人私下相交,不必这么客套。愚兄不才,年长了几岁,若是沈公子不弃,叫我一声‘方兄’即可。”
    沈熠愣了愣神,稍一思考便明白了方迁的心思,笑道:“既然如此,那方兄也不必再唤我‘沈公子’了,叫我‘沈老弟’便好!”
    “爽快!”方迁大笑一声,“愚兄就喜欢跟你这样的人交朋友,没那么多弯弯绕绕的。走吧,我们进去!”
    “方兄请!”沈熠侧了侧身子道,然后牵着芸儿的手,跟在方迁身后。
    “沈老弟应该不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吧?”方迁突然道。他可是听说了不少关于沈熠的“风流事”,最出名的当属与义泉侯的次子因争一清倌人发生口角而大打出手,结果从三楼摔了下去。
    沈熠自然听出了方迁在取笑他,但这都是以前的沈熠干的,跟现在的他没有半毛钱关系,便顺着方迁的话道:“惭愧!”
    方迁“呵呵”一笑,便不再多说,跟着前来带路的门丁进入了燕歌楼,沈熠带着芸儿和姜姝紧随其后。
    刚一进门,便见一名龟奴迎了上来,施了个礼道:“小的见过两位公子,烦请两位在这上面留下各自的姓名!”说罢便递上两块竹牌和一支笔来。
    方迁率先接过笔来,龙飞凤舞地在一块竹牌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沈熠见状,也不多问,便在另一块竹牌上写下自己的姓名。
    过了片刻,只听得方才那龟奴高声喊道:“有请方公子、沈公子登堂!”
    “沈老弟请!”方迁道。他走到正堂去,找到了放着自己姓名竹牌的位置,落座之后,点了茶水,又扔出几两碎银打赏了伺候的丫鬟。沈熠也有样学样,带着芸儿和姜姝走到方迁旁边,在属于自己的位置坐下,进行了同样的操作。
    坐定之后,沈熠扫了一眼周围,只见众人多是锦衣华服,仪表不凡,想必都是勋贵世家的子弟。他们面带微笑,任茶水静置于旁,只顾痴痴然摇头晃脑,欣赏帘子后传来的琵琶曲。正所谓“开帘觉道春风暖,满壁淋漓白雪声”。
    一曲奏罢,堂中众人尽皆高声喝彩,有的甚至还撒出一沓银票来。沈熠不由地摇摇头,都说“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可现在连人都没见到,就开始撒钱了,真不知是人傻钱多还是燕歌楼找的狗托。
    “沈老弟,可写诗了?”方迁突然问道。
    “为何要写诗?”沈熠有些迷惑,放下了茶杯,他正在想这楼的炒茶是怎么来的呢。
    “沈老弟说笑了,要想见花魁姑娘,没有诗怎么成?”方迁道。他也有些迷惑,这沈熠不是青楼常客吗,怎么会不知道这一点,于是解释道,“接下来就到了‘旗楼赛诗’的环节了。我们要各自作诗,然后将其贴到旗楼的影壁上,稍后自会有人将我们写的诗摘抄下来给花魁姑娘看,若姑娘看上了就会让我们进去,否则就只能改天再来了!”
    沈熠有些想骂街,这不是花钱找罪受吗。但钱已经花出去了,总不能觍着脸去要回来吧。沉默了片刻后,沈熠道:“无妨,现写也来得及!”言罢又满满地喝了一杯茶,把碟子里的糕点塞到芸儿手里,一副要从燕歌楼赚回来一些的样子。
    这次轮到方迁沉默了,难道写诗这么简单吗,他可是憋了好几天才憋出一首诗来的。
    沈熠向伺候的丫鬟要来纸笔,略微思考了片刻,一边安慰着自己“窃书不算偷”,一边写下了一首《南乡子·微雨湿流光》:
    “微雨湿流光,芳草年年与恨长。烟锁凤楼无限事,茫茫,鸾镜鸳衾两断肠。
    魂梦任悠扬,睡起杨花满绣床。薄幸不来门半掩,斜阳,负你残春泪几行。”
    方迁在一旁看着,默默地将自己写的诗藏了起来,暗暗想道:“这小子真是个怪物,还真是说作诗就作诗!”
    “方兄,你看看这个还可以吗?”沈熠吹了吹还没干的墨迹,转头问道。
    “当然可以了,简直是神来之作!”方迁不由得称赞了一声,“只是你这字……”
    沈熠摸摸鼻子,神色有些不自然,一脸尴尬地道:“方兄,不要在意这些细节!”说着便邀请方迁同他一起去影壁贴诗。
    “沈老弟先请,我这诗尚需再润色一番!”方迁急忙道。若是他的诗和沈熠写的这首词放一起,一定会被比较得渣都不剩。
    “也好!”沈熠点点头,拿起“自己”的诗,走向身后的影壁。而方迁趁着沈熠不留意,偷偷地将自己的诗贴到了影壁的另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