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红玉姑娘,代笔之作
作者:半生浮名皆虚妄   异界明国:人在天牢,武极成道最新章节     
    “青楼姑娘的初夜最是值钱,当然不可能仅凭一首诗词就能买下,老鸨虽然没有明说,但是熟客其实都心知肚明,只是玩些文字游戏蒙你这样的新人而已。”
    马超笑着解释,“不过,我听说红玉姑娘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能共处一室,聊上一晚,即便什么都不做,也值了!”
    楼下,客人们起哄,要鸨母将姑娘请出来给大家伙看看。
    很快,一个黄衣女子款款走出。
    十六七岁的年纪,娇嫩如春芽。
    模样秀美,身材绝佳。
    尤其是一双大长腿,更是吸睛无数。
    即便是前世见惯了网络美女的林默,也不由眼前一亮。
    脑海中不自觉地浮现出一个念头:这腿不去蹬三轮真是可惜了!
    仅是多瞧了一眼,他便感觉对方黝黑灵动的双眼,仿佛能够摄人心魄一般。
    让人心神荡漾,不自觉地对其生出强烈的好感来。
    不过,他终究是神魂修炼到了驱物境界的人。
    又经历三毒符的淬炼,神智坚定。
    在经历最初的刹那震惊之后,心神立刻镇定了下来,眼中清明一片。
    “这娘们,似乎有点伎俩……”
    一众看客嫖友,包括马超在内,看到红玉过来,瞬间呆立当场,仿佛被其姿容气质所惊艳折服。
    看见一群男人为自己失神,红玉眼神深处闪过一抹得意的光。
    然而,她的目光突然一下落到了林默的身上。
    因为她发现,这个少年只是短暂的失神,便很快恢复如常。
    “小女子红玉,见过诸位贵客。”
    红玉姑娘一开口,字字清越,听得人的心里麻麻的、痒痒的,像是蚂蚁在心窝上爬一样。
    “红玉姑娘当真是美艳动人呀!”
    “好像天上的仙女一样!”
    一群大男人都争先恐后说着谄媚的语言。
    “等会你们就好好看本少爷表演吧!”
    马超脸上露出志在必得的表情来。
    “你不是都有两个相好的吗?”林默问。
    “你懂什么?”马超叉着腰,振振有词,“茫茫人海一片杂草,遇到鲜花凭啥不找?”
    顺口溜说得这么溜,你不要命啦?!
    院里,红玉姑娘的出场让众人都沸腾了起来。
    一个个摩拳擦掌,准备大显身手。
    包厢里都有备好的纸笔。
    楼下也摆好了几张桌子,上面放着笔墨纸砚。
    十分钟后,却迟迟没有人主动站出来,展示自己的大作。
    这时,一个年轻人走出来,兴致勃勃地说道:“既然大家都如此谦虚,那由我先来抛砖引玉吧!”
    王东瞧了一眼,道:“这人一看就是请来的托,先热热场子的。”
    年轻人将写好的诗,交给场中的小厮代为朗读。
    “心意说与谁人听,
    几度相思卿不明。
    缘份皆由天注定,
    春风何处化浓情。”
    “这诗有点意思。”
    “我倒觉得听起来像是首打油诗。”
    众人议论着,对年轻人这首诗的评价一般。
    但是场子却因此热了起来。
    “我来。”
    又有一人走出,将诗递了过去。
    小厮念了起来。
    众人听了,却觉得还不如前面年轻人写的,不由引来一阵嘘声。
    接连又有几首诗词呈上,其中有好有坏,倒是引起了大家讨论的兴致。
    “都是什么烂大街的货色,也敢当众拿出来比?”
    马超满脸不屑,从袖中拿出一首诗来,让人递了过去。
    林默十分惊讶。
    他可从头到尾都没看见马超动过包厢中的纸笔,那这诗从何而来?
    他问王东,后者却是嘿嘿笑着,低声道:“肯定是事先找人写好的呗,队长早就知道这儿会举行文会了!”
    “这都可以代笔?”
    林默亚麻呆住了。
    “为什么不行?”
    王东不以为然,“代笔也是很考验财力的,想找好的代笔,没钱万万不行。”
    “读书人总喜欢说‘不为五斗米折腰’。
    可要是十斗,一百斗呢?
    每个人都有价码,有的人自恃清高,那是因为价格没到位而已。
    你把一百块大洋摆在人面前,你看有几个读书人愿意拒绝?”
    林默听他说的很有道理。
    不禁问道:“所以,马哥这是花了一百块大洋买了首诗喽?”
    王东摇摇头:“没有,队长还价还到了五十块大洋,他说有钱也不能乱造。”
    这价钱都能砍一刀的?
    城里人真会玩。
    这时,小厮对着马超的那首诗念了起来。
    “我意悠然伴云翩,
    爱晚亭上卿若仙。
    红叶春泥有情物,
    玉湖秋月落心尖。”
    “居然是首藏头诗!”
    “这首诗意境和格调都还不错,虽不是上等,但也算目前为止听到的最好的一首诗了。”
    众人纷纷夸赞。
    红玉姑娘也微微颔首,表示赞赏。
    马超一脸得意地坐了下来。
    心想,这五十块大洋花得值!
    这么好拍马屁的机会,王东自然不会错过。
    “恭喜队长,今夜说不定就能抱得美人归了。”
    “哈哈,这还不一定呢……”
    马超摆摆手,表现的很是云淡风轻。
    但是脸上抖动的肥肉,却出卖了他激动的心情。
    “哎,不可能有人比您的文采还好,您的诗必然能拨得头筹……”
    王东吹捧道。
    正说着,隔壁包间里走出一人。
    “就这首诗也敢说能拨得头筹?那是我的诗没有拿出来!”
    林默看到这人,却是一愣。
    此人居然是他曾在聚贤楼上,见过的船运大王之子林少彦。
    而他后面跟着的那位中年人,正是当日拔枪恐吓食客,强行清场之人。
    马超似乎跟这位船运大王之子有些仇隙。
    他不冷不热地说了句:“哟呵,我当是谁呢,嘴上没个把门的,原来是林少彦林大少啊!”
    “马哥和这家伙是不对付吗?”
    林默不禁问道。
    王东点点头。
    低声告诉他,眼前这位公子哥,是民生船运公司的少东家林少彦。
    队长马超跟这人早就互相看不对眼了。
    两家在生意场上也是对手。
    二人关系一直不睦。
    “要是队长知道这家伙今天会在这儿出现,估计打死都不会来这里。”
    林少彦挥挥手。
    身后的中年人走下楼去,递上一首诗。
    “念。”
    小厮朗盛道:
    “独倚窗阁思红颜,
    喜雨漫洒卷珠帘。
    欢舞蹁跹梦倩影,
    尔笑嫣然似谪仙。”
    “又是一首藏头诗!”
    “但是不论语言还是格调上,都比前一首强了不少。”
    林少彦的诗赢得了满堂喝彩。
    红玉姑娘遥遥看过来,对其浅浅一笑。
    林少彦当即心花怒放。
    马超即便不怎么懂诗,也能听出来,对方的诗确实比自己的好。
    他不甘地握紧拳头,又缓缓松开。
    王东气呼呼地道:“我看这家伙肯定是找的代笔写的!”
    林少彦走到近前,低声对马超说道:“你这诗是请程先生写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