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十三或许是真的这五年里为了宁昭守身如玉,也或许像从前一样做个逍遥自在的花花公子。
可是这些宁昭都不在乎,她自己这辈子都没有为了谁一生一世一双人过,也不会要求谁为了她不沾花惹草,她这个人有一点好,对男人没有占有欲。只要这个男人能够给她带来足够的情绪价值或者利用价值,她就能允许他在自己看不见的地方沾花惹草。
母后曾经说,她这样也很好,对男人不够在乎也不够爱,就永远不会有被心爱之人背叛的痛苦。
“好好好,我相信,不过十三哥,我说真的,我们俩真的不合适,我家里情况特殊,对我在婚姻之事上面要求不高。十三哥,我觉得你对我的喜欢十有八九建立在你的想象力上,我们俩自从五年前一别之后也没有认真的相处过,你对我什么不了解。我觉得,你爱上的或许只是你想象中的宁昭,而不是站在你面前的宁昭。”
听到宁昭的话,于十三突然间有种天理昭昭,报应不爽的感觉,他笑的苦涩。
这样的话,从前他不知道对多少小娘子说过类似的内容,现在也轮到他被小娘子这样搪塞了。从前他也不相信一见钟情,相信一个人能够对只相处过几天的小娘子忠贞不二,情深不已。
直到宁昭出现在他的眼中,他才知道这世上对他而言真的存在这么一个人,她只是站在那里,就足够的光芒万丈,让人一见倾心。
看着美人的背影,于十三低声的嘟囔着:“昭昭,到底怎么样,你才能相信我真的爱你呢?”
现在正值夏秋交替之际,秋风飒爽,玉坤山风景如画,宁昭已经许久没有见到安国这样漂亮的自然风光了。
百色花并不是多稀奇的药材,只是它对生长环境的要求极高,唯独只有玉坤山的土壤和气候最适合百色花的生长。
“于十三,你能不能小心一点!你把根茎给挖断了,会影响药效的。”
宁昭伸了个懒腰,非常自然的坐在于十三铺在地上的衣服上面指挥着于十三挖草药。
于十三一边任劳任怨的挖草药,一边细心的为宁昭驱赶蚊虫,现在虽说天气凉了,但是因为山上草丛茂密,还是有不少的蚊虫的。
他想着宁昭皮肤这样娇嫩,肯定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他总想着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给昭昭最好的东西。
“你就知道担心元禄,我这么大一个大活人站在你面前,怎么不知道关心关心我。”于十三把手递到宁昭面前,“你瞧,我为了给你的元禄弟弟采药,手都被草药割伤了,你都看不见。”
于十三本来只是想和宁昭撒个娇,可是说着说着他自己就真的觉得委屈了起来,昭昭原来也没有对自己那么冷漠,当年的那几天虽然短暂,可是昭昭对自己的关怀备至到现在也让他记忆犹新。
宁昭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她认命般的从包袱里面拿出来干净的水和伤药,仔细的为于十三清洗几乎微不可见的创口。
要不是于十三开口,她还真看不出来他手上的伤口,连血珠都没有渗出来,他还真好意思跟她哭诉。
温热细腻的触感通过宁昭指尖传到于十三的手上,得偿所愿的于十三微微发怔。
宁昭身上带着一股淡淡的花香,他形容不出来这到底属于哪一种花香,如果一定要形容的话,那大概像是初春枝头冒出嫩芽时,那种最清新自然,也最让人流连忘返的味道。
于十三双手环抱住宁昭的腰肢,将额头抵在她的肩膀上,声音低哑,带着淡淡的诱惑的意味。
“昭昭,你疼疼我,好不好,你不喜欢我哪一点,我都会改,昭昭,给我个机会,好吗?”
沉默良久,宁昭终于无奈出声提醒,“十三哥,我们当初说好的,不是吗?”
似乎没想到宁昭会说这样的话,于十三眯了眯眼,浓密纤长的睫毛在下眼睑处投下一小片阴影,轻轻颤抖着,再度抬起时,他的眼尾已经泛红。
宁昭第一次见到于十三的时候,就曾经夸过他生了一双极美的桃花眼,看谁都脉脉含情的样子,让人不由得心生欢喜。
于十三深知自己的优势也就只剩下这张招蜂引蝶的皮囊了,所以,此刻他望向宁昭的眸中水光潋滟,仿佛蒙上了一层水雾,有些不真切,带着朦胧感,像是一潭幽泉,眼波流转间便要将人溺毙其中。
“昭昭,我当时就后悔了,我想和你长相厮守,我都想好了,我要去你家提亲,可是一醒过来,你就不见了。昭昭,你也太狠心了一些,我醒来的时候,屋里的香炉里面还有没有燃尽的迷魂香,你是不是生怕我缠着你不放。昭昭,我真的这样招人讨厌吗?”
他的声音明明很轻,语调平缓,可不知为何,听在耳中却让人觉得委屈极了。
宁昭从来就知道于十三这个人无赖的很,可是还真没想到他这么能屈能伸。
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束发的发带已经散落开来,柔软细腻的发丝划过宁昭脖颈, 带起一阵痒意,却又恰到好处地挠在宁昭心底柔软之处。
“于十三,我先同你说清楚,我可以接受我们继续保持五年前的情人关系,可是,我们要约法三章,有些事情,我们要提前说好。”
宁昭实在是被于十三磨得没有脾气了,他的确很会勾引人,饮食男女,色欲也是她的需求之一,这样一个面若冠玉还身材极好的男人送到她面前,还楚楚可怜的跟她撒娇,她真的很难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