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0章 劳动法十条
作者:乔木叶落去   崇祯:朕儿子这么强,为何上吊?最新章节     
    夜幕低垂,宫灯初上,朱慈烺的脚步在长长的宫廊上回荡,伴随着他的是坚定的信念和对未来的憧憬。
    朱慈烺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崇祯皇帝的御书房。
    他的心中充满了决心,他要为那些辛勤劳作的工人们争取更多的权益,让他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御书房内,只见崇祯皇帝正独自一人,埋首于案前的奏折之中,眉宇间透出一丝疲惫。
    见朱慈烺前来,他放下手中的笔,脸上露出了和煦的笑容。眼中闪过一丝惊讶,随即温和地笑道:“烺儿,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没休息?”
    朱慈烺微微一笑,回答道:“父皇,儿臣有些想法想与父皇分享,故此深夜打扰。”
    听到朱慈烺这么说,崇祯的内心再次惊讶。
    因为,这是崇祯第一次听到,自己的好大儿想和自己分享心里的想法。
    这一刻,朱慈烺的话,让崇祯感受到了作为父亲的荣耀。
    崇祯皇帝示意他坐下,轻声问道:“何事如此紧急,需得此刻前来?”
    朱慈烺行礼谢恩。
    朱慈烺坐下后,深吸了一口气,开始陈述他的想法:“父皇,儿臣今日去了皇家制造局,发现那里的工人们工作十分辛苦,每日劳作长达十二个时辰,且酬劳微薄。
    儿臣认为,这样的工作制度不仅不利于工人的身心健康,也不利于大明的发展。”
    朱慈烺还是从皇家制造局说起,毕竟崇祯皇帝在皇家制造局也是有股份的。
    崇祯皇帝听后,眉头微皱,沉思片刻后说道:“慈烺,你所言非虚,但此事涉及甚广,改革起来恐非易事。”
    朱慈烺点点头,表示理解:“父皇,儿臣明白。但儿臣认为,此事关乎大明百姓的福祉,我们必须为之努力。
    儿臣建议,在皇家制造局率先实行三班倒的工作制度,并提高工人的酬劳。
    同时,儿臣还希望父皇能支持儿臣,推动大明劳动保障法的出台,以保障所有工人的权益。”
    随后朱慈烺深入浅出的向崇祯讲述了消费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而消费的基础就是让人们有时间、有钱去消费。
    这里最重要的就是时间。
    金钱只有用掉,只有在社会上流动才有价值,如果金钱流动不起来,全部存在个人的口袋中,那经济必然陷入一个困境。
    钱流动起来后,整个经济社会才会有活力,才能更积极稳健的发展。
    对于朱慈烺的话,说实话,崇祯是听不懂的。
    但是作为大明的皇帝,作为一个父亲,内心的自尊心不允许崇祯说他听不懂。
    毕竟崇祯是爱面子的。
    头可断,血可流,面子不能丢,这是崇祯的人生信条。
    但是无论如何,崇祯的直觉告诉他,自己的好大儿说得不错,说得很有道理。
    所以,崇祯皇帝听后,眼中闪过一丝赞赏之色:“烺儿,你果然有远见。
    此事朕会慎重考虑,并会与你一同努力,为大明百姓谋求福祉。
    只是,你口中所说的大明劳动保障卡,你可有一个章程?”
    崇祯把握住了问题关键。
    皇家制造局是小事情,毕竟那是老朱家自己的产业。
    实在不行,自己就少赚一点,无伤大雅。
    但是,若在全大明推行什么劳动保障法,这可不单单是皇家制造局的事情了。
    事关整个大明两京十九省的事情,这可是马虎不得的。
    所以,崇祯才会抛出自己的问题。
    朱慈烺听后,心中一喜,他知道自己的建议已经得到了崇祯皇帝的认可。
    朱慈烺站起身,再次行礼道:“多谢父皇支持,儿臣定当竭尽全力,为大明百姓谋求福祉。至于大明劳动保障法,儿臣心中已有初稿,请父皇赐笔墨!”
    听到朱慈烺的话,崇祯顿时也来了精神。
    好家伙,自己倒是要看看自己好大儿有什么好的办法。
    崇祯刚要让王承恩去拿纸墨,但是想到朱慈烺那一手字,崇祯还是放弃了自己的想法。
    “王伴伴,你来执笔,烺儿你说,让王承恩来书记!”
    对于崇祯的提议,朱慈烺自然不客气了,他也不想写字。
    很快,王承恩便准备好,手持笔墨,等候朱慈烺发声。
    朱慈烺略微沉吟,随后便朗声说道。
    “大明劳动保障法
    第一条 为保障大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促进大明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大明王朝的法律体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大明境内的作坊、商号等用工单位以及任何形式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人身安全保护的权利、提请劳动审断的权利以及其他劳动权利。
    第四条 用工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工作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用工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契约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 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契约。
    第七条 大明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个时辰、每旬工作八天,休息两天的制度,任何人不准违反。
    第八条 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人可向当地官府申请判决,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九条用工单位有义务和责任保证劳动者人身安全。
    第十条用工单位必须按月支付劳动者报酬,不可拖欠。”
    朱慈烺说完这十条之后,顿了顿,再次思索一番。
    虽然自己说得大明劳动保障法十条和后世真正的劳动法相比很简单,很多方面没有涉及。
    但是,已经能够满足现在社会条件的需要。
    大明劳动保障法十条如果能够落实,也能给大明劳动者带去福音。
    “目前,就这十条,还请父皇过目!”
    朱慈烺没有什么补充的,便直接说道。
    朱慈烺的话音落下,王承恩手中的笔也落下。
    朱慈烺满怀希望的看向崇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