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岁年年,时光如梭。
小绵羊七岁了,也到了该上学的年纪。
其实璃月港的小孩子,在两岁就有被父母送到幼儿园上学的。
但是直到小绵羊五岁时,虽然学会了走路,学会了说一些不复杂的话,但是谭尘和甘雨一直认为她还没够资格。
因为她太小了。
甘雨这样认为。
我则是觉得我们的女儿有些呆呆的,可能应付不了幼儿园的学业。
我敢肯定,我们的女儿身体健康,从不挑食,应该是全璃月最健康的孩子。
但是她就是相比于其他孩子要小上那么一圈,且学东西会慢一点。
别人学画画,她只会在地上用手指戳蚂蚁。
别人下河游泳,她连在浴室中洗澡都会呛到咳嗽。
同龄的孩子都已经在学爬树了,她还是那样小小的一只,只会躲在妈妈怀里听故事。
我疑惑女儿是不是有什么遗传病,让她身体和思想上都比同龄孩子晚熟。这个思想一直环绕在我的脑海,也不敢对甘雨讲出来,就这样一直观察着我们女儿的一举一动。
三岁,她开始叫爸爸,饿了会牵着甘雨的手说要喝奈奈。
四岁,她懂得了在雪地里踩出一行脚印,最终形成一条通往雪人所在处的小路。
五岁,她学会了用铅笔在纸上画个歪歪瘪瘪的圆。
六岁,她学会了剥糖衣,同类的还有橘子皮,饺子馅。
这些,都是小绵羊每年中的高光时刻,其余的时候,她就像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傻孩子,能在阳台捉住一只毛毛虫玩一天,然后塞进嘴里的那种。
某天,甘雨的一句话点醒了我。
就因为小绵羊说想把好吃的糖果留给爸爸吃,甘雨就夸小绵羊聪明,说在她这么大的时候,甚至连叫爸爸都做不到。
我猛然惊醒。
是啊,小绵羊可是拥有麒麟的血脉,她的寿命将比这个世界上某些国家的历史还长。
现在她才七岁,相比于她漫长的生命里,七岁可能相比于人类的一岁都不到。
是我太着急了。
这样来看,我们的女儿应该是个天才才对,仅仅七岁,就可以将不喜欢的清心叶片从米饭里挑出来了!
终于,女儿获得了我和甘雨的认可,认为她足够上小班了。
也就是那年秋季开始,我的工作里增加的新的一条,接女儿上下幼儿园。
我们的女儿,成熟稳重,毕竟她的同学都是两三岁的小朋友,她在班级里是绝对的大姐姐,即使别人也看不出来。
她不哭不闹,吃饭积极,尊敬父母。
我们的女儿很棒。
只是她仗着自己的资历老,力气大,自己的妈妈是璃月港人人尊敬的甘雨小姐。
小绵羊在班级里作威作福,称王称霸,和老师作对......
我们的女儿.....有待进步......
不过,即便我们的女儿并不是任何方面都让父母省心的十佳宝宝,她依旧是我和甘雨的心头肉,掌中宝。
总被说我过于溺爱孩子,其实我觉得甘雨比我还要溺爱小绵羊。
说起这个话题,我倒是又想起了一件有趣的事,那是最具代表的,让我都觉得过分的,甘雨溺爱孩子的证据。
这件事的起源,还得是我自作孽的结果....
...
小绵羊逐渐长大,受甘雨的影响,每次讲故事给甘雨听时,被抱在妈妈怀里的小绵羊也跟着养成了听故事才能睡觉的习惯。
是的,讲故事成为了我们家的传统。
主讲人,是身为丈夫的谭尘大作家。
一开始,甘雨还很好应付,只要有内容她便听,一个童话故事讲一遍,两遍,五遍,十遍,她也不觉得厌烦。
但是,当一个故事讲到快一百遍的时候,甘雨便突然悟了。
她已经知道了所有的故事情节,开始自己讲,甚至,讲得比我还好....
每一个故事,因为我随口增加的细节,全都被甘雨接收整理,最终每个版本她都会讲。
这下甘雨成我们家的大学士了,我作为讲师的地位,也将被故事内容更加丰富精彩的甘雨所逐渐剥夺过去。
但是,我怎么可能让这种事情发生,作为一家之主,我必须扞卫自己的尊严!
所以,我想了个办法,让我的故事永远也讲不完。
那就是——说些甘雨从来没听过的东西。
但是这种东西也很难找,因为既不能给她讲火箭电脑这种我无法证明存在性的东西,又不能说的太浅显,显得我很没学问。
最终,我确定了一件事,即是提瓦特也有的,又是没多少人的研究能超过我的。
——恐龙。
龙脊雪山上巨大的骸骨,便是其存在的最好证据。
而会研究这种古生物的科学家,在蓝星上可比在提瓦特多多了。
小时候,我最爱看的就是恐龙画本,以及其相关的科教影片。
如果说提瓦特有人比我还懂怎么分类恐龙,并能准确描绘他们的特征的话,那那个人肯定和我一样,是个穿越者。
当然,这种情况是不存在的。
我便是这个世界的恐龙专家,我说啥就是啥。
不出所料,效果很明显,甘雨和小绵羊重新彻底被我的学问所征服。
我一边讲,一边用小绵羊的画笔在纸上画下它们大概的样子。
“霸王龙有尖利的牙齿.....”
“剑龙有锋利的背鳍.....”
“翼龙有鸟儿一样的翅膀...”
还有一些我自己瞎编的龙,什么三只眼的戬龙,三条腿的蛤蟆龙....
因为有前面的铺垫,所以总是我说什么,甘雨和女儿就信什么。
但是有一点无可置疑的是,甘雨和小绵羊已经深深地爱上了恐龙这种神奇的生物。
在甘雨一句句“老公真有学问”,在女儿奶声奶气的一声声“哇塞”中,我逐渐迷失了自我。
然后,我做了个决定。
——给小绵羊做一套恐龙制服,作为她的七岁生日礼物。
在当时,身为一位伟大的父亲,在我可爱的女儿生日那天,送一件她最想要的生日礼物,是多么温馨一份家庭场面......
至于后来,这件事成为了我人生中做过的第二愚蠢的事,蠢到我将来老了躺在床上也会想扇自己两巴掌的程度,我也无从知晓,因为,我的女儿,当时真的很想要一件恐龙衣服,而我,又那样着急去表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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